家校共育关系解读

2022-10-03  本文已影响0人  兔子老鼠马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把学校和家庭比作两个“教育者”,认为这两者“不仅要一致行动,要向儿童提出同样的要求,而且要志同道合,抱着一致的信念。”这就提出了“家校共育”的概念,不过仍然没有形成确切的、被广泛接纳的定义。

书籍和文献中“家校合作”的使用频率较高,我个人认为,无论国内所提的“家校合作”,还是国外对应的“学校、家庭和社区伙伴关系”,他们的共同目的都是“共育”,都在强调打破单一的学校教育或者家庭教育,实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育人格局。

所以,家校共育是指家长和学校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时,在教育情感、教育理念、教育目标、教育方法、教育强化措施等方面进行沟通与合作的教育模式。

“家校共育”的核心概念就是: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家庭和学校形成共同的教育主体,行使共同的教育权利,承担共同的教育责任,按照共同的教育目标,形成协调一致的教育合力,共同教育学生,最终实现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目标。

基于这些,可以看出家校共育有着相当重要的位置。

首先,家校共育关系的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学校是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主要渠道,家庭是学生接受教育最早,时间最长的场所。因此,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之间的一致和配合,更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其次,和谐的家校共育关系可以促进学校和家庭之间的信息交流,建立家校联系后,能使这一渠道更畅通,学校与家庭教育更有时效性、针对性、目标要求更一致。

最后,家校共育关系可以使学校充分利用家长这一有力的资源去优化、促进学校内外的教育环境,使学生接受的教育更完整。

当今教育的价值取向表明,学校再也不是教育资源的唯一拥有者,教师也不是教育学生的唯一权威。在追求高质量教育的过程中,家庭与学校的合作越来越成为各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共同关心的问题,可以说,家校合作共育是当今学校教育改革的一个世界性的研究课题。研究家校合作共育关系的书籍也有不少,比如洪明著的《家校合育论》,黄河清著的《家校合作导论》,吴重涵、王梅芬、张俊等著的《家校合作:理论、经验与行动》等。

今天我们将通过梳理家校共育关系的历史发展脉络,来看看国外的家校共育关系和我国家校共育关系的发展与研究现状,希望可以给大家理论的指导和行动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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