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者
我生来便孑然一身,无亲,无友,无牵,无挂。我游荡于这座城市,沉默寡言。这并不是我不善言辞,或是不愿交际,而是无人愿听。直到有一天,我结识了一位卖报纸的好心老者,他主动把报纸以及各类书籍递给我看,还和我畅谈天下,这才得以打破我无人交流的悲惨格局。我们彼此不知道对方的名字,我们也不关心,但对于我来说,他是我至今唯一一个会想念的人,我把他称为“知己”。
我以为在我有限的生命里,不会再有另外一个人像卖报的“知己”那样愿意和我多聊上几句。但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那时我正在吃一份来之不易的午饭,奇迹还是在我的意料之外发生了。
那天,我徘徊在几家小饭馆门前,期待着哪位浪费的顾客提前离开座位,从而为我赚取一份午餐。可是,那天的顾客都像是三天没有进食的野狼一样,不给我丝毫的可乘之机。我有些心灰意冷,便饿着肚子捉弄起旁边水果店门前的小狗来。那是一条正处于幼年时期的小狗,我说不出它是什么品种。就它的性格来说,与处于幼年时期的人没有什么两样,可爱,贪玩,而且丝毫不认生。它对我嘴里发出的口哨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不知道它是怎么理解的,竟追着我的脚后跟在原地转起圈来。
正在这追逐之际,我又看见几个客人从水果店隔壁的饭馆里出来了,便不再理会脚下的小狗,独自向饭馆走去。可是那小狗依旧穷追不舍,就如同追一根新鲜的骨头一样,我竟有些难以脱身了。好在这时,小狗的主人,也是水果店的老板,一把把小狗抱了去,还顺便给了我一个嫌弃的眼神,生怕我对他的小狗产生不良的影响。小狗在主人的手中挣扎了几下,便被放进了它暂时还没有能力逾越的小纸箱里。
我几步赶到饭馆门口的时候,老板娘正要准备倒掉那份客人吃剩下的米饭。除了一些辣椒和一些由于放酱油而染在米粒上的美味颜色,米饭里已经看不见其它任何菜了。老板娘看看我,我看看老板娘,那意思不言而喻。老板娘对此事表示出了无限的反感,并采取了不予理睬的策略,依然要把饭倒掉。老板娘见我毫无离开之意,便恶言道:“走开疯子,别妨碍我们做生意。”
而我也早已听惯了这种恶言相告,更甚者我也听过。对于这种只是抽象存在的恶言,即便是以某种形式强加于我身上,也是不足虑的。相对于饥饿来说,这种无关痛痒的虚拟暴力,是极其苍白无力的。
我深知,此类的老板娘是不会对我有任何同情心的,除了自己儿子,她不会对任何人有同情心。当然,我也不需要。我只要把握住一次恰当的时机就可以得到一份虽然是被人吃剩下但也绝对美味的午餐。在另外一张相邻靠外的桌子上,还有一份被客人丢弃的米饭。我想,那位客人在点那份米饭之前一定吃了不少的东西,这才导致了盘子里还留有大部分的食物。我和老板娘几乎是同时出击,但是肥胖臃肿的老板娘远不及我身手敏捷,而且她还需要一个转身的动作。我赶在老板娘之前,像一头勇猛的猎豹一样,迅速将那一盘子的米饭倒在了我从废品收购站捡来的饭盒里。以我有限的经验看来,那是一份回锅肉米饭,以前我也曾吃到过一次,只是不及这次的量大。
我放下盘子,拔腿就跑。盘子在桌子上就像一个体力消耗殆尽的旋转的硬币一样,发出“嘡啷嘡啷”的声响。我奔跑在风中,感觉自己像一匹草原上的骏马,随即传来了老板娘追出门的破口大骂声:“不要脸的疯子,别让我再看见你。”我两耳尽是风声,风穿过我杂乱肮脏的头发,穿过我还算健硕的四肢,穿过我飞奔的身体,吹散了老板娘姗姗来迟的骂声。
我拎着那份来之不易的米饭,就如同自己缴获的战利品一样。我回到住处的时候,老周也正在吃他的午饭,两个馒头和一份炒白菜,白菜在一个铁制的大杯子里装着,老周用它盛菜,也用它喝水。
老周就是我说的卖报纸的老者,我听见有人叫他老周,所以我也叫他老周。我是在从上一个住处搬到这里时遇到他的。那是三年前,一个夕阳西下的傍晚。我从一个住了一年的大石桥下搬来了这里,成了老周的邻居。老周在这里卖报纸已经有四十年了,比我的年龄还要大。
那天,他看见我体弱无力的来到这里,并打开行李在此落户,便问道:“还没吃饭了吧。”他一边说一边递给我一个馒头。
我确实是一天没有吃东西了,饿得我除了吃东西只想睡觉。我没顾上说话,只是接过馒头吃了起来。
“给,咸菜。”老周一边说一边又递给我一块儿腌萝卜。
我一口馒头一口咸菜地吃了起来,不禁感慨,世间万物,唯有这馒头与腌萝卜才是绝美搭配。
“看报纸吗?”老周问道,但眼睛没有离开他手中的那份报纸。
“看,只是偶尔才能看上当天的。”我边吃边说,顺便扫视了他的报摊。
“你以后就住这里了?”老周的眼睛还是没有离开报纸。
“是的,我觉得这里很适合居住。”
“那我们以后是邻居了。”
“你也住这里?”
“不,我只是在这里卖报纸。对了,如果你喜欢的话,以后就可以看上当天的报纸了。”老周的眼睛离开报纸转向我,一边扶着老花镜一边说道。
从那天开始,我对世界的信息便不再匮乏和滞后,因为这里的报纸和杂志涵盖了一切。我也是在这里,更加深入的了解到美国的经济战略、军事战略、政治战略,以及台湾地区和大陆之间的关系利益所在。我和老周都很关心这些问题,这也是我们讨论最多的。有时,美国方面做了一些欺负人的举动,老周就会很生气,然后说道:“狗日的美国净欺负人,咱们怎么就不能干他一仗呢!”
对那些美国欺负人的行为我也很生气,但我知道美国的综合国力强于中国,我说:“那还用说,打不过人家呗!”
我一说打不过,老周就更生气了,他反驳道:“怎么打不过,想当年抗美援朝,我们条件那么差都不怕,现在有什么怕的!”
随着“抗美援朝”四个字从老周嘴里说出,我们的话题便从当代的美国回到了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争天下是重中之重。老周会把当代的局势拿到那个时候,说道:“若是毛主席在,早打美国好几回了。”
今天我提着午饭一回来,就感觉到老周有些不正常。老周接下来的沉默表示我的感觉是对的,以往他总是会和我说一些国际上的重大事件。我问道:“怎么了?心事重重的。”
老周像一个挑食的孩子一样,用筷子把菜拨来拨去的。他听见了我的问话,便把盛菜的杯子放到一边说道:“我老伴儿病了,需要五千块钱的住院费,可是我去哪儿弄这五千块钱啊!”
看着我唯一的朋友深陷困境而又不能给予丝毫的帮助,让我体会到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伤心。我回以沉默,独自吃起饭来,索然无味。
那个我意料之外的奇迹就是在此刻发生的。一辆黑色的豪华轿车缓缓驶来,在我的旁边停下了。接着,从车里走出一位女子,那是我今生见过最漂亮的女子。她居然主动和我说话:“我注意你好几天了,能跟我走一趟吗,我们老板想见你。”
我说:“我为什么要跟你走?”
漂亮女子说:“我们真的很需要你的帮助,所以我希望你能跟我去见见我们老板。”
我说:“你们老板是谁,想见我为什么不自己来?”
漂亮女子说:“我们老板临时有事,所以无法亲自来见你。”
一向乐于助人但毫无机会的我在心里快速地斟酌了一下,就算我跟她走一趟,对我来说也是不会有任何损失的。况且,我对这个漂亮的女子有种情不自禁的好感。更重要的是,我想知道像我这样一个流落街头的人又怎么能帮助别人?于是,我说道:“好,我跟你走。”
漂亮女子帮我打开了那辆豪华轿车的门,用眼神和手势示意我进去,那姿态犹如一个“请”字。此类的豪华轿车我见过无数,它们每天都会从我身旁驶过,但它们留给我的只是那一缕有害身体健康的尾气,旁无其他。而今天居然有人主动打开车门请我进去,这让我有些不知所措。那漂亮女子又示意我进去,我才慌慌张张的爬了进去。漂亮女子见我进去后,没有坐进来,而是关上了车门,自己坐到了副驾驶席上。
车里的座位很舒服,远胜过我今生睡过的所有的床。我在高速行驶的车里看着车窗外的风景和人流,他们也以相同的速度与我背道而驰。这种经验我是有的,我曾经用我强有力的手臂攀爬过一辆疾驰的火车,我也是坐着那辆火车来到这座城市的。我依然记得,当时我就像一个和尚一样盘腿坐在一节车厢的顶部,春风拂面,几乎把我的头发吹离了头皮。除了火车本身之外,周围的万物都与我背道而驰。当火车经过一条隧道的时候,世界突然就失去了光明,全然不见五指,火车行驶的“隆隆”声也变得震耳欲聋,把我吓坏了。当火车冲出隧道,重见光明,我摊开全身躺了下去,摆出一个“大”字,享受着前所未有的激情和自由。
轿车在城市的街道上行驶着,没多久,我竟无心于窗外的风景。因为有比窗外风景更加美丽的风景,她就坐在我前面,副驾驶席上的那个漂亮女子。正如我所说的那样,她是我见我最漂亮的女子。虽然我对她一无所知,但我已把她看成是我的初恋,这是我在她为我打开车门请我进去的那一刻决定的。我凭着短暂的记忆,回忆起她那漂亮的脸庞,可以看得出,当她笑的时候会有两个酒窝,只是她始终都是严肃的表情,不知何时才能看见。她还带着两个银色的耳环,耳环穿过她红润的耳垂挂在上面,偶尔摆动着,还会触碰到她白皙的脖颈。坐在她身后,只能看见他洁白的衣领以及部分盘起的栗色头发。
车子在一座欧式的别墅门前停下了,在漂亮女子为我打开车门之前,保安就打开了大门。漂亮女子带我进去并按响了门铃,一位系着围裙的中年妇女打开了门。我跟着漂亮女子上了二楼,看见一个男子正背对着我们坐在沙发上。
我们走了过去。漂亮女子叫了一声:“董事长。”
那男子听见声音才转过头来,他一言不发,只是死死地盯着我看。看见那男子的正脸,我也惊呆了,不敢相信地看着他。天啊,坐在我眼前的这个男人不就是我自己吗,太不可思议了。
顿时,男子又恢复了平静,边示意我坐下边说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还是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小心翼翼地答道:“张海文。”
男子说:“我叫于天齐。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这世上竟然有长相如此相似的人,若不是亲眼所见,我一定不会相信的。”
于天齐继续说:“请你过来主要是想请你帮个忙,当然了,我绝对不会亏待你的。”
我一脸迷惑,说道:“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又什么都不会,能帮上你什么忙啊。”
于天齐说:“你也看见了,我们两个长得如此相似,所以,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我想让你代替我出席公司的各种应酬和活动。”
我说:“可是我什么都不懂啊。”
“这个你不用担心,一切有林珊帮你。”于天齐一边说一边看着漂亮女子。
我终于知道了漂亮女子的名字是叫林珊,我趁机看了她一眼,决定帮这个忙。但我还是不明此事,便问道:“为什么要让我代替你,你自己为什么不去?”
于天齐说:“实不相瞒,我的身体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已经经不起各种活动和应酬了,特别是酒精。我若不去,就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请你来也是迫不得已。”
我说:“那好吧,我帮你这个忙。”
于天齐说:“你有什么条件要求,尽管提。”
我说:“我要五千块钱,现在就要。”
于天齐说:“没问题。”
有钱人就是慷慨,男子马上差人给了我五千元现金。随即,我又乘着来时的那辆车回到我的住处。老周还在那里。我把五千元钱塞给了他,不容他说话便又钻进了车里,正式开始了我的董事长替身工作。在给老周送钱的时候,我已经是西装革履了,我简直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在车里,林珊依旧坐在副驾驶席上,她跟我说话时也一直看着前方。她说道:“为什么把钱给了别人,你不需要钱吗?”
我说:“他老伴儿需要五千元的住院费,我这次之所以答应帮助你们,很大原因就是为了他。”
林珊说:“那还有什么原因?”
我笑着答道:“我想体验一下当董事长的感觉。”
林珊继续问道:“还有吗?”
我说:“有。”
林珊见我只说了一个“有”字,而没有说出其具体内容,便问道:“什么?”
我说:“秘密。”
接下来的几天里,没有任何的活动和应酬。然而在这几天时间里,我并没有闲着。我一直呆在董事长办公室,吃住也是如此。我努力地记忆着林珊交代我的一切,想要尽可能地模仿董事长的行为举止,争取做一个完美的替身。
尽管我一度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甚至是险些忘记了自己的名字,有时我怀疑自己是否还存在于这个世界。但我还是努力地做着。我觉得我就像是一个演员,林珊是导演,而我演好自己角色的标志就是得到导演的认可,我希望林珊满意。
经过几天的努力,林珊还是无法满意我的表现,她无奈地说:“你跟我们董事长虽然长得很像,但是行为举止和说话方式却完全不一样,更别说气质了。”
我表现出很笨的样子说:“也是,一个身无分文的流浪者怎么能和一个身价百亿的董事长相比呢,放心吧,我会继续努力的。”
“走路的时候要挺胸抬头,要有自信……”林珊又开始强调做一个董事长的基本要领,但我并没有听进去。
慢慢的,我开始出席一些会议和活动,但我从来都没有说过一句话。所有的发言全由林珊代替。虽然我坐在正中间,所有人也都对我毕恭毕敬的,但我丝毫感觉不到我是整个事件的主角,我甚至感觉不到我的存在。当记者提问问题,林珊回答问题时,我的心思却完全没有在这上面。我完全不用关心,因为我不用说一句话。我想象着自己是一个扯线木偶,而林珊控制着所有的线。
有一天,我惊奇的发现,林珊虽然长得漂亮,但我却丝毫不喜欢她。我觉得她为人太严肃,太冷漠,除了在董事长面前的假笑,还从来没见过她脸上有过笑容。还有就是,她这个人事业心太强,强过大多数男人。
我坐在董事长办公室的老板椅上胡思乱想的时候,林珊推开了门,她没有进来,其中有一只脚还在门外,她一只手扶着门把手,身体略微前倾,说道:“下午有个酒会,我两点过来接你。”说完话便匆匆而去了,在门关上之后一会儿我才反应过来,原来是下午有个酒会。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酒会,我很激动。在每一次新事物来到我面前的时候我都很激动,就像我第一次到一座城市,第一次抢饭店客人吃剩下的食物,第一次爬火车,第一次见林珊并钻进豪华轿车……我渴望着去尝试它们。酒会是在一个名叫“人间天堂”的豪华酒店举行的。我承认,这是我到过最漂亮的地方。身穿漂亮制服的男服务员用托盘托着漂亮的酒杯,里面装着我不知道什么名字的酒,任何人,只要乐意,就可以从上面拿走一杯。也有一些绅士的男士,一次拿了两杯,因为他旁边站着一位漂亮的小姐。那些小姐们身穿着亮丽的低胸晚礼服,显示出高贵的气质,把大多数男人的目光都吸引去了。对于一个身处社会最底层最边缘的流浪者来说,着实有些眼花缭乱了,一时竟弄得我不知所措起来。
来时车上,林珊告诉过我,所有人都是为各自的利益而来的,我们也是。林珊还让我特别牢记住两个人,他们一个是即将与我们合作的香港的一家企业董事长,一个是本市的可以贷款两个亿给我们的银行行长。林珊让我一定要主动去跟他们喝一杯,她说这对公司的发展非常重要,于是,我就主动去跟他们每人喝了一杯。
我不知道那些人为什么总是端着酒杯而不喝酒,还时不时地晃上一晃,就算是喝,也只是稍稍抿那么一小口。我不像他们,我总是一饮而尽,确实是好酒。
“于老板好酒量啊。”一位漂亮的年轻姑娘走到我面前说,那时我刚饮了一杯酒。
我诧异地看着她,突然意识到我现在是于天齐的替身,便客气地问道:“小姐贵姓?”
漂亮姑娘说:“于老板真是贵人多忘事啊,高菲菲,忘了?”
虽然我还是不知道她是何许人也,但我依然客气道:“原来是高小姐,有什么事吗?”
高菲菲说:“没事就不能找你吗,请我吃饭?”
我不知道于天齐与高菲菲的关系是否熟到了可以请她吃饭的地步,便有些为难,更何况我现在身无分文,于是我便歉意地实言相告之:“我没带钱啊。”
不料高菲菲说道:“没事,那我请你。”
我还是有些为难,但又不想拒人之好意,便生生地僵在了那里。高菲菲二话不说,便上前挽住我的胳膊。我不便挣脱,竟被她挽着胳膊出了酒店大门。
高菲菲把我塞进她的车里,然后去了一家她经常去的西餐厅。她说那家餐厅的牛排很好吃。对于牛排,我是一点经验也没有,于是我点了一份跟高菲菲相同的。我没有听清叫什么名字,只是对服务员说道:“跟她的一样。”
我尽可能多的回想着从报纸和杂志上学来的知识,也只是想到了一篇关于吃牛排的文章。但是对于到底是左手刀右手叉还是左手叉右手刀的正确使用方法,我仍然没有一个确切的记忆。即便如此,我还是马上放下心来,到时候我只需要按照高菲菲的做法做就行了。
事实证明,我精神上的放松是大错特错的。因为把刀叉拿在手里学个样子远比具体操作起来容易多了,我看着极其不听话的刀叉和牛排,着急的有种向服务员要双筷子的冲动。高菲菲看着我滑稽的动作,不禁调侃起来:“原来鼎鼎大名的于大老板竟不会用刀叉。”
对于高菲菲这种除了年轻漂亮便再一无是处的女人,我一向是没有好感的。但她接下来的举动却让我感动万分,以至于我后来无法自拔地爱上了这个女人。高菲菲把自己盘子里的牛排切成了很多小块儿,一边端给我一边说道:“把你的给我,你吃这个。”这在我的生命里绝对是里程碑式的事件。从我有思想的那一天起,我的生命里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女人。林珊是第一个,起初我对她有好感,但我后来发现我并不喜欢她。高菲菲是第二个,她年轻漂亮,为人大方,虽然她把我当成了于天齐,我也不知道她接近于天齐有何目的(直觉告诉我,一定有某种目的),但我还是从那些珍贵的时光里得到了无限的幸福。
我发现我爱上高菲菲是在离我当董事长替身结束前的第二天,在这之前高菲菲来找过两次,我从林珊那里借了些钱请她吃饭,林珊说,这钱公司出,不用我还。那天,我一个人无聊地坐在董事长办公室的老板椅上。我惊奇地发现我是如此地想接到高菲菲的电话,我也是如此地想念她。可是想到自己并不是于天齐,而是一个生活在梦境中的于天齐的替身,而且这梦马上就要醒来,自卑感便由心而来。
我出了董事长办公室下了楼,司机就在楼下准备随时出发。我上了车,让司机向海边驶去。海边的人并不多,虽然海风接连不断地吹来,但还是格外的宁静。我拨通了高菲菲的手机,说道:“菲菲,我是于天齐,你现在有时间吗?我在海边呢。”
高菲菲爽快地答道:“你等着,我马上就到。”
十五分钟之后,高菲菲和她的车一起出现在了海边。我们沿着海岸线漫步在海风里,我知道,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见她了。虽然我觉得到此为止是我们最好的结局,但天生的好奇心和对她的深情还是让我情不自禁地问道:“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不是于天齐,你还会喜欢我吗?”
高菲菲被我的问题弄得有些莫名其妙,说道:“说什么呢你,你不是于天齐还能是谁啊。”
我说:“我是说如果,如果我不是于天齐,你还会喜欢我吗?”
高菲菲突然挽着我的胳膊,头歪在我的肩膀上,笑道:“你就是于天齐。”
最后一天,林珊又带我去见了于天齐。看得出来,他的病似乎痊愈了,比第一次见他时精神饱满了很多。于天齐开门见山道:“张先生,我从林珊那里了解到了你这一个月的表现,非常好,所以我希望我们能继续合作下去。”
我说:“怎么合作?”
于天齐说:“我希望你能继续做我的替身,我们会给你董事长的待遇,另外还有年终分红,当然,你也要完全听从我们的安排。”
我说:“也就是说,从此以后,我就是你了?”
于天齐说:“你还是你,你只是我的替身。”
我说:“那不是一样么,对不起,我不能答应你。”
拒绝了于天齐的提议之后,我把身上的一套昂贵的西服脱还给了他们。在与于天齐告别之际,我告诉他说,高菲菲是个不错的女孩。现在,我要去找老周了,也不知道他老伴儿的病情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