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总则
2024-01-16 本文已影响0人
赵一淳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国家保障未成年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参与等的权利。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要注意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国家采取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