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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宴饮诗与先秦文化的关系

2018-12-04  本文已影响0人  沫汐汐汐

———浅析《鹿鸣》反映的先秦文化

  《诗经》中的宴饮诗又称为宴飨诗,一般是指那些专门写君臣、亲朋欢聚宴的诗歌。形式也是多种多样,有的是政治性的活动,有的是朋友间的聚集,或者更为简单的就仅仅是借酒助兴或是借酒消愁。《小雅·鹿鸣》《伐木》《鱼丽》《南有嘉鱼》均属于这一类。而在我所读到的诗经篇目中,印象最为深刻的当属于《二雅·小雅·鹿鸣》,“呦呦鹿鸣,食野之苹”读来即是朗朗上口,富有音韵美,同时也是反映先秦的礼乐文化的典型代表之一。

  礼乐教化通行天下,使人修身养性,体悟天道,谦和有礼,威仪有序,这是我国古典“礼乐文化”的内涵和意义所在,也是圣人制礼作乐的本意。《礼记·乐记》中说:“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礼是天之经,地之义,是天地间最重要的秩序和仪则;乐是天地间的美妙声音,是道德的彰显。礼序乾坤,乐和天地,气魄何等宏大!所以,“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在这样一个礼乐文明规范的先秦时期,到底是如何表现出那种该有的礼乐文化和礼乐文明,在诗经的《二雅·小雅·鹿鸣》中展现的那是淋漓尽致,一眼通透。

  首先读首句,“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以一种原始的大自然得生机与活力作为背景烘托氛围,以表达满座宾客弹琴吹笙之乐。这种嘉宾吹笙得热闹无疑反映出先秦时期你来我往的文人气息与文人的仁义才华。众所周知,西周开国之初,周公制礼作乐,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调。制礼作乐同样是一种以道德为核心建立起来的,以道德为主导地位。 一句“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人们对待君主的友善,便是这大道的好主张,岂不就是有道德的礼乐文化所感染吗?

  每句开篇便是朗朗上口的四字短句,读来甚是别有一番滋味。又说道此次嘉宾“德音乐孔昭”品德的高尚显耀,令人“是则是效”,品德高尚即是道德高尚,子民可以道德在位,众人效仿,亦是君主周王的管理有方,周王自身必然是贤良君主了。以“旨酒”宴请众位宾客,逍遥自在中更是团结与和谐的反映。

  “鼓瑟鼓琴 鼓瑟鼓琴”反复的吟唱,反复的描述弹琴弹瑟奏乐,如此欢乐,如此畅快,“和乐且湛”“以燕乐嘉宾之心”嘉宾也都快活沉浸其中,和睦团结的盛况让人不禁赞扬周王与贵族之间的富裕繁荣,周王的管理有方。

  总的来说,《鹿鸣》即是周代贵族宴会时所唱的一首乐歌,周王在宴会上祝酒的口气抒写。反映了周王宴会群臣、宾客的盛况,是一首宣扬统治阶级内部为主题的诗篇。从中可以反映先秦的礼乐文化即是重视道德,重视礼仪与品德,唯有做到这些才可大道于世,平和百姓,群臣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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