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字追梦人,不妨看过来
最近机缘巧合,重读了一部旧电影的小说版。电影是十几年前看的浪漫爱情故事,现在已经成为经典chick flick的《The Notebook》(《恋恋笔记本》这个译名感觉实在太娘,个人比较喜欢《手札情缘》)。有声小说版最大的惊喜,是后面附送了小说拍成电影票房大卖以后跟作者Nicholas Sparks做的一个专访。
Nicholas Sparks这位作家有人戏称为美国琼瑶,他在中国的知名度不高,不过履历发光,人活得也很有意思。他到目前为止出版了18部小说, 不止全部大卖,其中11部被拍成电影,总票房近三亿美元。拿田径奖学金上大学,财经专业荣誉毕业,早期试图插足出版业和法律界被拒,全职写作前做过地产评估、医疗用品销售、甚至餐馆侍应。大学开始码字,头两本没能出版,第三本小说《The Notebook》这个成名作在1995年先被时代华纳用一百万美元首付买下版权再出版,1996年小说爆红,2004年电影上映大卖。也就是说,成功转型全职作家时刚好30岁。
《The Notebook》我十几年前看过一次,忘记有没有飙泪了,不过印象深刻,因为这个九零年代诞生的故事除了情节浪漫感人,也引发了公众对老人痴呆症的关注(香港导演许鞍华1995年拍的《女人四十》涉及类似题材,拿了六个金像奖)。一炮而红后,Sparks在16年间做到小说出版频率平均一年一本(而且不是系列),电影上映频率一年四个月一部,能够这样稳定地保质保量,相当不易。
我之所以对这个专访有兴趣,是因为在简书认识了一些努力把写作从兴趣发展成职业的朋友。自古文人多潦倒,但在现代商业社会能成为像天下霸唱、J.K. Rowling那样超级IP的也不容易。一旦有了家室,转型为全职前起码要确保自己能用笔(或者键盘)养家活儿。就算是孤家寡人,有上顿没下顿地码字大概也不是大家心中的美好愿景吧。不是说文笔和文学价值不重要,谁不想写出《红楼梦》呢?最理想的平衡,当然是名利双收。例如被人骂满身铜臭的“烂片王”王晶,其实有很多商业片相当好看,赚到的钱还可以不怕赔本地投资给别人拍艺术片(例如上面提到的许鞍华)。
话有点扯远了。话说坊间其实不乏介绍写作技巧的名作家心得。也许Spark的文笔不是最好的,很多人也批评他小说的情节狗血不现实,但是你不能不佩服他码字为金的水平。下面献上我翻译出来的专访(根据最后的版权声明,翻译这部分应该没有问题),希望Sparks的心路历程和转型发展能给码字追梦人稍作参考。我在其中用【】里加插了一点备注,没有听写专访原文请见谅。
问:我们现在和《The Notebook》这本小说的作者做个专访。Nick,这个故事的灵感来自哪里?里面有多少和您个人或者您认识的人的经历有关呢?
Nick:《The Notebook》最初灵感来自我太太祖父母的故事。他们可谓历经风雨,感情非常深厚。我认识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结婚超过六十年了。当时我就觉得这实在是太神奇了,《The Notebook》就是试图描绘这种历久弥新的爱情。不过虽然这么说,《The Notebook》始终是一本小说,而不是回忆录。为了增加和读者的共通点,我除了保留初衷以外,还是把故事做出了不少改动。
问:《The Notebook》票房大卖,您觉得它成功在哪里,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呢?
Nick:一本小说的成功之处向来很难一字道清。就《The Notebook》来说,最显而易见的原因就是读者觉得身同感受。我和读者交流的时候,几乎每个人都说他们认识类似两位主人翁Noah和Allie的人。一旦与这个故事产生共鸣,小说就通过口耳相传的推荐畅销起来了。说到底,每一本小说都需要类似的口碑支持才能成功。
从实际角度分析,这书比较短,读者觉得容易消化。现在我们能花在读书上的时间越来越少,《The Notebook》成功的主因就在于它够短,坐下来一两次就看完了。
【参考数据:《简爱》字数183K,《50度灰系列》156K到178K;《The Notebook》初稿80K,砍了28K,完稿字数52K】
我觉得读者也欣赏这本书里面用字干净,性爱场面也写得含蓄优雅,跟现在坊间同类型的小说很不一样。这些种种因素都让读者比较放心介绍给别人。
最后不能不提的是,出版社对小说的推广做得非常好。他们不但宣传得力,封面又漂亮,销售人员也推销得很卖力。除此以外,他们还让我在五十个州那么大的范围做了巡回读者见面会,让更多的人认识了这本书。
问:《The Notebook》是一本非常浪漫感人的小说,描述了真爱永恒不灭的力量。您认为这种爱在现实中存在吗?
Nick:当然了。这种爱不但存在,而且处处可见。不过讨论浪漫爱情和讨论小孩的学校一样,大家都觉得自己小孩上的是最好的学校,别人家小孩上的学校都很渣。但是如果每个人都这么想的话,整个问题就变成一种矛盾。浪漫爱情也是一样。遇到过的人以为别人没有经历过,而真正没有经历过的人又盼望有朝一日自己也会碰到。我想《The Notebook》就是道出了这种感觉。
问:《The Notebook》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南部小镇上。为什么您选择了这个背景而不是像纽约这些大都会呢?
Nick:我本身就住在一个小镇上,那里的生活的确和大都会很不一样。举个例子吧,昨天晚上我一个朋友受伤了。我没有带他去医院或者急救中心,而是直接把他送到一个医生家里。医生先给他处理一下伤口,然后亲自开车回诊所拿临时石膏给他上完后再包扎好,还没有加收钱。小镇就带有这种旧时的人情味,生活简单节奏慢,邻里互助,诸如此类这些。
问:您书中详细地描写了很老和很年轻的角色。像您这么年轻,又怎么能如此生动地表达他们的想法,懂得呢?
Nick:这其实是每个作家的追求目标。我说不清楚创作过程或者自己是怎么写出来的,或者具体的情节从哪里冒出来,但是无论描写什么角色,我都遵从几个基本原则。
首先,我会假设无论男女老少,大多数人都有相似的想法,区别只在于各自看问题的角度。所以我会把自己想象成那个角色,从他们的视角看待问题。然后我也会多读些其他作家的作品,看看人家怎么从类似的角度写这样的角色,判断一下他们写得好不好,好在什么地方,坏在什么地方。最后就是我写得很用心,边写边修,不满意绝不交货。
问:书信内容占了《The Notebook》很多的篇幅。这种写法有什么特别吸引您的地方吗?
Nick:书信写法已经被沿用了上千年,我不是第一个这样写的,也不算是写得最好的。如果运用得当和适量,这种写法是很不错的表达形式。在一部主要用第三人称写的小说里,用第一人称写的书信部分就能更深入地展现角色的思想。
其实我本人也很喜欢写信。不怕大家笑我老土,当年我和我太太就是因为书信传情堕入爱河的。我们刚开始时是异地恋,相隔几千里,我就天天给她写情书。她经常跟我说,这是别人给她做过最浪漫的事。
问:《The Notebook》成名之后,对您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呢?你们的家庭或者价值观有没有什么改变?
Nick:书和电影这么成功,我非常高兴。现在我可以全职专注于写作,而且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家人,另外财务状况变好这一点也是毋庸置疑的。除了这些以外,我们的生活方式大都和以前差不多。我还是给小孩的足球队当教练,每个礼拜天上教堂,跟同一班人去晚餐俱乐部,我太太和其他妈妈一样去学校当义工,一样地吃卡夫芝士通心粉。我们的价值观也没有改变,和其他家长一样担心自己小孩,想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善良自信的人。我们的夫妻感情、和小孩的父母关系、与社区与上帝的联系,都是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
问:您参加巡回读者见面会时听到这么多读者受到您作品的影响,有什么感受呢?
Nick:那当然是很棒了。写作是一种沟通方式,跟读者交流也一样,我认为这是当作家最棒的地方。
问:您对那些受启发的作者有什么建议吗?
Nick:我的建议有四点。第一,要多读,而且不能只限于一种类型,什么都要去看看。每一种类型的小说都有优劣之处,例如惊悚小说用来描写动作场面很好,但是不适合用来写浪漫情节。爱情小说则恰恰相反。
第二,要尽量熟悉出版业,例如如何运作,怎样才能出书和推广、编辑喜欢什么样的东西等等。在随便一个书店都可以学到很多东西,懂得写作的商业层面是很重要的,因为出版到底是一门生意。
第三,要给自己一个清晰而可行的定位。比方说,如果你的目标是要写能卖出一百万本的硬皮书,就要去学所谓商业小说的写法。如果你的目标只是出书,就可以随心写自己喜欢的东西,但是一定要写好。
第四,就是要写。不写,就成不了一个作家。
专访的最后一段,Sparks讲了他从小到大的成长故事,包括他是怎么开始写作的(有兴趣可以点进来看看)。
其实他的小说我只看了两本,一是《The Notebook》,另外就是《The Rescue》。很多人评说他的作品都很煽情(“sappy”),不过没有两把刷子,又怎么能在一众言情小说女作家里面混得风生水起。
也许你会说这种小说没有营养,不过对于没办法写出《红楼梦》或者《傲慢与偏见》这种经典的大部分人来说,能够出版一本能让人记得住的书,在我看来已经是很厉害的成就。如果可以以此为生,对于一个热爱文字的人来说,可算是不枉此生。
也许你觉得Sparks的心得不适合你,不过亲,我看好努力码字的你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