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公安局查处一起爆破作业单位违反民爆物品管理规定案件

2018-02-13  本文已影响0人  金州治安王旋

        按照黔西南州公安局冬季严打工作方案要求,贞丰县公安局切实加强对辖区爆破作业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

        2018年1月30日11时许,该局对辖区煤矿进行民爆物品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县勇兴煤矿存在未按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致使出现《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中数据和《民用爆炸物品台帐一览表》不一致的情况,目前该局已完成该案的查处工作,依法作出了对勇兴煤矿行政罚款5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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