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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信息第十六讲:保罗回答犹太人的几个问题

2018-12-18  本文已影响111人  主的小羊戴连军

【罗3:1】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

【罗3:2】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 神的圣言交托他们。

【罗3:3】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 神的信吗?

【罗3:4】断乎不能!不如说, 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

【罗3:5】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 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 神降怒,是他不义吗?

【罗3:6】断乎不是!若是这样, 神怎能审判世界呢?

【罗3:7】若 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

【罗3:8】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今天学习罗马书三章一至八节经文 ,保罗继续讨论犹太人的罪孽。这里仿似有一位犹太人的反对者,开始盘问使徒保罗,保罗在这回答了他提出几个问题。

一:第一个问题:作犹太人的好处?

“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上帝的圣言交托他们。”

在第二章最后,讲到犹太人虽身为犹太人,为亚伯拉罕的后裔,而且拥有律法,行了割礼,但这些似乎完全没有给他们带来益处。这样,人就会产生一个很大的疑问:犹太人岂不是白作犹太人了吗?上帝当初将他们从万邦中分别出来,与他们立约,使他们作选民,其价值和意义在哪里呢?他们行割礼的果效在哪里呢?

保罗的回答是:“凡事大有好处, 第一是上帝的圣言交托他们。”意思是凡上帝所作的,于人都大有好处;上帝不会作虚空无益的事,从各方面来说好处都多得很。不过,这些好处不能从人的角度来衡量,而应从上帝与百姓立约的恩典的角度来看。这些好处不是特权的保障,而是信托的责任。 “第一是上帝的圣言交托他们”:犹太人有很多特别优厚的条件。最重要的,是神的圣言交托了给他们。神使用犹太人写成旧约圣经,并交给他们保管;然而,以色列民对这莫大的特权有什么反应呢?整体上来说,他们毫无信心,令人齿冷。

二:第二个问题:人的不信,就废掉上帝 的信实?

罗:3-4节“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上帝的信吗?断乎不能!不如说,上帝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

犹太人提出第二个问题,“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上帝的信吗?”既然并不是所有犹太人都有信心,难道神会违背衪的应许吗?毕竟,衪拣选了以色列人作衪的选民,并与他们订立坚定的约。难道部分人的不信,就使神食言了吗?

保罗回答说: “断乎不能!不如说,上帝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

“断乎不能!”或说“绝对不能”,这个词组保罗共用了14次,都是表示一种极度强烈的反对。该词相应的希伯来语意为“亵渎的,可恶的,不可思议的事情”

犹太人的背信弃义并不奇怪,因为人本来就是虚谎的、靠不住的。然而上帝却是真实的,他的信实永不改变。他在与人立约的事上,不会因为人背信弃义也随之一同背信弃义,放弃他立约的目的,也就是他拯救世人的旨意。

犹太人因失信和背约而失去了作犹太人的意义,他们的割礼也就算不得割礼。这并不是因为上帝不守信用,而是因他们自己的不信造成的。他们背约犯罪要受责罚,但上帝在约中的恩典的应许都照样要成全。如果人因自己失败反而对上帝失望的话,不如承认人的虚谎更显明上帝的真实。

三:第三个问题:人的不义不能废掉上帝的义吗?

罗3:5-6“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上帝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上帝降怒,是他不义吗?断乎不是!若是这样,上帝怎能审判世界呢?”

犹太人第三个问题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 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 神降怒,是他不义吗?”

“人的常话”,意思是不信的诡辩者的一种谬论和辩解。“显出”意思是通过比较而显明出来。“不义”,此处指背约、不信、不公正,不公平之意。既是这样,神为什么还定我们的罪呢?我们的不义,若使神的义显得更为荣耀,神怎可以还降怒呢?

保罗断然否定这话说: “断乎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断乎不是!”理由是:“若是这样,上帝怎能审判世界呢?”因为照这种说法,神的审判就要取消了,这就等于推翻了犹太人的基本信仰。因为对于犹太人来讲,有两件天经地义的事是坚信不移、不需要讨论的:一是上帝的公义,二是上帝的审判。正像亚伯拉罕说的:“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18:25)如果照辩论者以上的辩解,上帝就没有什么公义可谈了,而且审判也就要取消了,这等于他们自己推翻了自己的最基本的信仰。

四:第四个问题:人犯罪 显出上帝的荣耀

罗3:7-8节“若上帝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犹太人第四个问题“若 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既是这样,神为什么还定我们的罪呢?我们的不义,若使神的义显得更为荣耀,神怎可以还降怒呢?

“若上帝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这话与五、六节一样,同样是那些不信的诡辩者,为罪寻找推卸责任的理由。他们说,既然人的虚假更能衬托出上帝的真实,使上帝更加显明他的荣耀,那么上帝就不应该审判人、定人的罪。而且这也正符合他们所辩解的话:人的犯罪作恶,正好帮助上帝显出他的良善来。

实际上,这是不需要回答的蛮理。因为全善全能的上帝管理着万有,也管理着万事,他有足够的力量把宇宙间所有罪恶的结果导向至善,然而这些都是上帝自己的作为,决不会因此成为犯罪者的功劳。对于犯罪者来说,罪仍然是罪,只能为之承担一切责任。

就像有人说:若不是犹大出卖耶稣,耶稣怎会借十字架成全救恩呢?他卖耶稣是成全了上帝的旨意,所以他是做了件好事,应当谢谢他。这是多么荒谬的歪理邪说!不只是犹大,就是撒但任何的工作,上帝都可以利用,以至终成全上帝的旨意。但无论如何,罪仍是罪,恶仍是恶,只能受到公义的审判和刑罚,不能因为至终成全上帝旨意,而不但不受审判和刑罚,反而得奖赏。

所以保罗回答“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  

当时有人毁谤基督徒“因信称义”之道说:“罪多,赦免也多,是主张以作恶的方法成就善。”持这样观点的人错误地理解了上帝的恩典。人的罪越多,得的赦免越多,只应该促使他爱上帝更多,而绝不是鼓励他更加无所顾忌地犯罪、犯更多的罪。

可见,认为人犯罪是有价值的,因此可以更加显明上帝的赦免之恩,是多么荒谬!人如果这样毁谤上帝的道,被定罪是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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