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聲者

2016-11-15  本文已影响0人  阳光上来

       

那天,风很大,迷了我的眼

       前几天好不容易提前早下课,几个人聚在学校餐厅一起吃饭。不知怎的,鹰停住了筷子,哽咽了一下蹦出几个字:我分手了,接着低头猛的大口大口的往嘴里灌饭。我还真是第一次看到他红眼。

       其实我们都知道,他喜欢的那个艺术系的女生,确实美丽大方有气质。但是就是感觉他们根本没有别的情侣那样的你浓我浓,那个女生其实没那么喜欢他,不,是不喜欢。

       太多的男追女,女追男的感情。也有一种感情是,你不爱我,而我不肯放下。每次在面对对方的时候,不敢多说,说太多怕烦,太少怕对方不理解自己的心,矛盾纠结。

       之前微博上不是流行一段话吗:喜欢你,怕你知道,怕你不知道,怕你知道装作不知道。明知不喜欢,你却又不肯放手,说的就是这种感情吧。

       可是,都知道道理又怎样?就是喜欢呀。

       不是非你不可,只是希望最好是你。

       鹰对她很好,微信聊天置顶她的消息,星标是她,动态特别关心,为她特意分组,买好吃的好玩的,陪她玩闹,平时和我们在一起都呆愣呆愣的,居然学笑话去逗她,他想把他最好的都给她。

       那时候他在她面前就是一个竭尽全力表演的小丑。

       你越是喜欢一个人,那个人越是对你无所谓。因为她知道:你喜欢她。她确定,她只要动动手指勾勾,你就会连滚带爬地开心的跑去跪舔。

       确实,感情这东西贼他妈可怕。你千方百计的对她好,她偏要伸手去够那带刺的玫瑰。被爱的人在爱她的人面前总是高人一等,这种模样让旁观者真想上去大嘴巴子往死里抽。

       换个角度,人都会有犯贱的心理,都是喜欢带有挑战的东西,轻易得到的,绝对不会上心。就好比,超市搞促销的某某品牌的产品,没人会去特别在意它的口味好坏。

       即便没人在雨夜站台等你,没人能够读懂你的心,真的不必在意。这世界太大,人心太小,装不下你的是是非非。

       记得那天风不大,你说,其实我不爱你。我假装被沙迷眼,扭头擦拭,假装话被风吹散,我没听见,只是假装。。。

       好吧,就当风没吹过,你没来过,我没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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