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一场自我修行的旅程
走路,也许是我们出生之后最早学会的技能之一,比说话还要早,路的起点是妈妈的双手,而路的终点是爸爸的怀抱。“对,就这样慢慢走过来,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对了,就这样。”对那时的你我来说,行走,是一件多么简单而又多么愉快的事情,我们的起点和终点是那么的明确,我们的亲人一直在我们身边为我们鼓劲儿,为我们小小的成功而欢呼雀跃。
就算跌倒了也不要紧,我们知道不会有人为此责备我们,我们始终被爱包围着。那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切的一切都不一样了呢?我们长大了,像离巢的小鸟一样独自面对漫漫人生路。我们不知道路通向哪儿,会在哪里结束,甚至我们根本不清楚方向在哪儿。在这条路上,我们焦虑、疲惫、孤独,我们终于明白,无论是否有亲人陪伴,这条路我们必须一个人走下去,终究无人与我们同行。走着走着,我们早已忘记了初学行走时的快乐,就像爱和拥抱一样,我们以为这是我们的本能,可是这些简单的事情却让我们疲惫不堪,它们早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个年老的人重生的故事。65岁老人为了一个愿望而暴走,耗时87天走了627英里路。这种徒步方式,对一个人太残暴了。但看着这个老人,因为心里关心着那个人,认认真真地慢慢走着。遍体凌伤,不曾犹豫,却一直往前走,这样就完成了自己的承诺。
全书围绕一段旅程,旅程本身仿佛一个隐喻。你可以说这是探寻自我的过程,甚至感觉它就像我们的一生。
起初哈罗德双手空空,随着旅程的展开,他随身携带的也不断增加,行装,礼物,旅伴,经历,回忆。
哈罗德一路上遇到了很多陌生人,陌生人就像一面面镜子,不仅可以在他们身上看到新的可能,也可以看到旧的自己。斯特莱德对着时常因为小事而争吵的草坪车修理工两兄弟说:“这世上不会有人,比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更了解你的,也没有人,比你更了解他。我只是想和他一起像当年那样,看着满天的星星,彼此交谈直到我们入睡。”听过了许多陌生人的故事之后,哈罗德肯定的认为,一路上见过的每个陌生人虽然是独特的,却又是一样的。每个人都不懂得珍惜已经拥有的,而又过于执著于已经失去的。而这些路过我们生命的人却提醒了我们,因为怎样的迟疑和纠结,我们错失了原本应该快乐幸福的人生旅程。
这本书讲了如影随行呼吸之间的悲伤、无法描摹不能捕捉的疼痛、随风却未逝的记忆、以为忘记却始终烙印的时刻、某一些我们当时未曾察觉却在事实上改变了一生的瞬间。就像在故事的最后,哈罗德与他妻子回忆起的,他们第一次相遇的那个晚上,他们相视的第一眼,他们讲的第一句话,他们第一次开怀大笑。这本书也讲了遗憾,讲了永不能弥补遗憾的遗憾,讲了对无奈的挣扎。
当然,如果我们读懂了本书的结尾,会明白的,其实本书似乎什么都没讲,只是偶然发现,我们已咬牙走了那么久,回头再看,所有的值得或者难过,都已经像一阵吹不开蒲公英的轻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