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纵火案物业该死吗?

2018-09-21  本文已影响18人  理查德大叔

      保姆纵火案过去一年三个月后的今天,纵火保姆二审中维持原判被判处死刑。对于一个故意纵火直接导致一家四口命丧黄泉的刽子手来说,死不足惜,任何借口都不能让她免于死刑。

      如果说纵火是导致命案的直接原因,那么救火过程的失误,可能使四条人命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断掉。林生斌将物业公司、消防局、建筑公司、监理公司、消防服务公司、家政公司等九家公司告上法庭!被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其对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的民事起诉。那么这场命案,就该有莫焕晶一人担责吗?

莫焕晶是已死之人,以命抵命,那么谁该赔偿?林生斌认定是以上九单位。法院驳回自有道理,作为一个不是很懂法律程序的人来说,我觉得以上九单位,必须付出代价!

消防栓水压不够?小区消防水泵锈死…就这两项,我觉得足够让这家物业破产,让物业公司老板进监狱。如果物业的责任仅仅是收垃圾,这样的物业不要也罢!

住户每月交的物业管理费,难道不包括消防设施的维护吗?一个水泵锈死是突发事件吗?物业是有多长时间没有去检查消防设施?这样的物业公司不死,天理难容。不仅该死,而且应该死的彻底!必须让无良商人无处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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