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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4  本文已影响68人  侯寰宇

文丨侯寰宇

        当我听到阿妹的《连名带姓》时,我就知道我该写下这个故事了,我早就想好了了它的名字,像未出生的孩子一样。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写下他的故事,这世界上有很多的贼,但有的人——他只偷心。

  他曾经对我说:“我不是能陪你一生的人。等你老了,等死亡掐着秒表等你时,你能带着微笑想起我就够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带着忧郁,没有一点得意的窃喜,我是懂他的,爱情走到最后多半是坟墓,里面是相爱相杀的尸骨,他不想看到那样的结局,他想把最美好的回忆留下来,像巫女的水晶球,里面记录着每一分每一秒,希望我这一辈子都带着它。当我难过时,当我失望时,当我在人生的路上彷徨犹豫不决时,我总可以停下来,看看它,至少我曾经拥有过的爱情。他说:“什么东西都是不完美的,正是因为有那么一点缺陷一点遗憾,才能留在人的心底。”

  他能给我的,是他能给的最好的,在有限的时间里。

  我知道,在我之前,他有过很多女人,在我之后,还会有很多女人。她们都会和我一样,不会恨他无情,只会怀念。紫霞在至尊宝的心里留下了一滴泪,他在我们心里,留下了,很多很多。

  他说:“我不会结婚,等我老了,我就找个没人的深山静静的等死。”

  他说:“我佛救得是天下众生,我救不了那么多,能救你就够了。”

  他说:“你呀,要像猫一样,让男人猜不透。”

  他说:“女人的过去是不能说的秘密。”

  他说。

  在你最落魄、窘迫的时候男人总会登场,成为你的英雄,像是至尊宝一样驾着云彩。只是因为那个时候别人更容易走进你心里。

  是啊,当你无助的站在这个诺大的城市时,当你孤零零的站在夜幕下的公交站哭泣时,当你——当旁人冷眼旁观时,你总希望有个人可以出现,可以拥抱你,可以陪着你,可哪怕是递给你一张纸巾,都需要莫大的缘分。

  这城市太大太空太冷漠,这城市里的人也一样,像沉寂的湖水,丢进多少感情都激不起涟漪。

  或许我曾经也带了太多的期待太多的幻想,当现实一次次的敲打我,把这个梦一点一点敲碎的时侯,我也不再信,我开始变的和她们一样,换着一副又一副的面具,逢场作戏。

  当我抱着纸箱离开公司的时候,当我拖着行李被赶出屋子的时候。紫霞说我的大英雄会驾着七色的云彩来接我,我要的不多,我知道没人会来接我,但哪怕是陌生人的一句问候,也够让我再往前走几步。

  我现在坐在落地飘窗的工作室里,是海子面朝大海出暖花开的景色,手里的白瓷马克杯温度是那么的温暖,但当我开始回忆这段故事时,或许他递给我的那杯开水才是最温暖的,暖到人心里,或许是那天太冷了,或许是那天我走的太久,或许那是他给我的第一份爱。

  “小猫,你过来,别走了,再走猫妈妈要找不到了。”

  我不知道这个人叫的是谁,事不关己早就习惯高高挂起,连做地铁时被人无端谩骂都可以像没听到一样,我不求谁对谁错,我也不想和你们讲理,只想你们别来烦我。有人说这个时代的人太过冷漠太过自我,把自身的界限画的太过分明,容不得半点侵犯。我只能告诉他当你被熟人陌生人一次又一次伤害时,你也会带起耳机,把自己隔绝到另一个世界里面。

  他又说:“小猫,你过来喝点热水再走吧。”

  他冲我招着手,我回头,这路上再没有别人。

  “放心拉,我没下毒。”他喝了一口,示意给我看,陶瓷杯很白很干净,上面印着可爱的图案。

  一个人端着杯冒着热气的热水在北京冬季的街头叫你,大概这人不是有病就是有骗子,我后来问他,为什么会在那穿着睡衣喝热水,他热着牛奶没回头。用很随意的语气告诉我:“你拖着行李绕着这个小区走了好几圈,我烧的热水开了你还在,我猜大概你也是新闻里被赶出来的人,心里一软,就收养了你这只小猫喽。”他热好了牛奶,笑笑把玻璃杯端给我:“不过说不定啊,是你故意的,知道我不忍心,周瑜打黄盖喽。”

  我白了他一眼,“哼”了一声,很乖的把牛奶都喝了下去,这杯牛奶远没有那天他给我的热水甜。

  那天我当然接下了那杯热水,要不也不会有后来这么多的故事。我抱着杯子不忍心喝掉,不是太感动了,我只想用它再暖暖我的手,北京冬天并不算冷,但在冷风中拎了太久的箱子,早就僵掉了。

  “喝了吧。”他看出了我的窘境,又从怀里掏出了一个毛绒的热水袋,递到我身前。

  这样的夜里,有人施舍我一杯热水我已经够感激了,再施舍一个热水袋,大概无以为报了,但还是伸手不争气的接下了。

  我不知道一个毕业五年的人还能不能称为女孩了,夜里的风把我的脸吹的通红,我一边小口地喝着热水,一边看着他像是叮当猫的万能口袋,我想着里面还会有什么。以前只有在家上学痛经时母亲才会为我准备热水袋,自从自己生活后就再也没用过了。不是不需要,只是一个人生活能自己挺过去就不想再麻烦。我不敢盯着他脸看,我知道那是很不礼貌的,我只好随意的瞄来瞄去。

  有一会,我才醒悟他还穿的是睡衣拖鞋,我拖的时间太久,他的睡衣根本不能保暖,这让我觉得很不好意思,赶快把杯子递给他。

  我还了他的杯子,不知要怎么跟他道谢,他一手那着杯子,一手挠挠头:“你有什么能跟我交换的么?”

  我以为他是要钱,赶忙翻出钱包:“哦,不好意思。”

  “你误会我的意思了。”他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不要钱,你可以给我点别的。那个小熊也可以。”

  我看了看箱子上捆着的玩具熊,它已经陪了我很多年了,我有无数个理由拒绝他,但我实在没法拒绝一个深夜里帮助我的陌生人的要求。

  “如果你不介意,可以用那个小熊来交换住的地方。我今天正好我约了要去朋友家。”

  我明白他要干什么了,我当时太害怕太犹豫,后来才想起,大半夜穿着睡衣,明明是要睡了的样子。

  可我没有别的办法。

  我怀着忐忑的心情跟他去了,他并没有帮我提行李,这让我安心。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已经很提放了,悄悄地把背包里的喷雾揣到身上。

  其实讲了这么久,还没有讲过他的名字,但名字早就没有那么重要了。就像他叫我小猫一样,他很宠溺很随意的叫我,我也知道每个人心中都有这么一个人,想起他不是因为他叫什么,而是他给你留下的回忆。


        想起来他长的并不霸道并不魁梧并不强势,到有些瘦弱,像邻家弟弟的感觉,一直很开心,对什么都很好,很体贴很照顾,但触到骨子里却一直有化不掉的悲哀,像是未成年的学生,爱说写明媚又忧伤的句子。

  “大概这天下的事都是悲的吧,末日黄花,开的再美又有什么用呢,还是要谢了的。我珍惜每一天,是因为我活在恐惧中啊。”

  我笑他癫,又笑他疯,明明已经很大了却像孩子一样爱胡思乱想,我想他是小说看多了,不过我并不在意,反驳他道:“即使凋谢了,毕竟也曾经最美的开过啊,何必后悔。”

  他摸着我的头,让我枕在他腿上,笑着不说话。

  我并不是没有交往过成熟的文艺男,他们多半神经又易变,交往起来远不如看起来有意思。

  或许他就是现在说的佛系青年,但他真的看的很明白。大概前世是菩提子,这辈子转世来就是来普渡的。等我离开他,等我遇见一个又一个,等我失去一个又一个,我明白他说的。

  从相遇那一刻开始,离别已经开始倒计时。

  我现在珍惜每一天的生活,因为我知道我终将失去所有挚爱的,我阻止不了那一天的到来,我只能加倍珍惜每一天。

  可再努力的去珍惜,再握紧,时间还是会一秒一秒的溜走,你只能看他们离你而去。

  大概这就是他心中的悲哀吧。人生在世,怎么能不后悔呢?你终究是要失去你的爱人失去你的父母,无论你多么孝顺多么温柔多么付出,他们离开时,你都会觉得自己做的还不够,你本可以做的更好。

  这是不能定住也不能回溯的时间注定的“我本可以“悲剧。

  他那么温暖那么阳光的一个人,越熟悉,越觉得他离你很远,那种远是每个人心底的孤独。别人踏不进来你的孤独,你也没法走出去抛掉它,它像影子一样,在安静时在没人时缠绕上你的身躯,扼紧你的喉咙捏住你的心扉,让你窒息让你痛苦。

  我不敢讲现在我比他看的更透,只是我学会接受了那份人心底的孤独,不逃避去面对,我只做好我能做的,剩下的一切自有上天安排。我想,我现在的生活状态也是他希望看到的。

  毕竟他希望每个女人都能幸福。

  他真的很体贴,其实第一眼看到他就觉得他很自律,被子叠的整齐,屋子收拾的干净,屋子里没有烟味,冰箱里没有酒。他没装作很大度的样子告诉我“你就把这里当作自己家”,陌生人过分的殷勤会让人反感,他只告诉我我需要的,吹风机在哪,热水器怎么用。

  “如果你要吃早餐,冰箱里有面包和牛奶,早上我不会回来,你可以把钱放在桌子上。”

  即使到现在,我也很喜欢他和人相处的方式,那种度的把握很好,不远不近,不会有疏离感,也不会觉得藏着什么目的,让人很信任,也让人很自由。

  他没给我留钥匙,我知道我明天走了不会再回来。

  他也知道,两个人的再次重逢,不需要刻意的缘分。

  毕竟是公平交易,我用玩偶交换来的一夜收留。我待他走后,还是仔细查了浴室的每一个角落没发现针孔摄像头才洗澡,卧式的门反锁又放了杯子才睡觉。

  一夜无事。

  醒来有些后悔,对于别人的信任做出了这么多无端的揣测,实在有愧,好在没人。我安慰自己,是在人群里摸爬滚打久了惯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冰箱里很简单,如他说的,牛奶面包,还有些生菜鸡蛋,简简单单,看得出他是个生活很单调的人,又规矩又整洁。这种人向来都会很无聊。

  现在的我已经不会像年轻时那样轻易的就对人做出判断了,看人难看心,过了虚荣撑着自己扮虎吃猪假威风的年纪,人老了心跟着也静了,总是先听先看再说再做。

  嘴上的逞强不过是一时的快意,最后得不到半点好处。

  他也一样,等真的了解他了,才发现牛奶鸡蛋面包也可以做的很丰盛。冰箱里没有成堆的食材,无非是他觉得没必要。他自己一个人,不需要刻意装的摆满红酒咖啡豆装着很高大上很有品味,一切简简单单,自己开心就好。

  这和他照顾我的时候完全不一样,我从不担心一日三餐,他总能变着花样的讨我开心。

  我在他家的第一夜就独自一人参观过他的房子,他有成墙的书籍,有各式各样的器皿杯具,有很多套我叫不出名字的工具。他的桌子上放着图纸笔记,放着做皮具的木槌和锥子。我看着那些被时间被手掌磨得光滑圆润的木制手柄,知道他已经拥有它们很久了。

  有时候我也在想,是不是第一次见面我就爱上了他。我坐在他每天坐着吃早饭的桌子上,喝着牛奶吃着面包,看着窗外的阳光打进来照在棕木色的地板上,想着这样一个人是如何在这个屋子里度过一天又一天。

  他说:“女人有点秘密才让男人着迷。”

  他也一样,他身上有着数不清的秘密,让我捉摸不透,让我着迷。

  他的过去,他的父母,他的一切,我都不了解。我只了解他在我身边的那三年。

  当你对你老公藏了多少零花钱有着什么陋习,你婆婆偏爱谁家的姑娘背地里说了什么坏话,你女儿背着你偷吃了多少奶糖,当一切的一切都掌握在你心中的时候,你闭着眼睛都能猜到,这样的生活真的没什么意思。

  你太了解,你连她们眨个眼就知道她们要开始说谎了。

  “没人帮着你,你自己就长大了。”

  就是这样。我一个人在北京处在进退两难的地步,让我退回到那个乡镇老家是不可能的。我只能前行,没人替你遮风挡雨反而无畏了,已经跌倒谷底,只要挣扎肯定就会开始变好。

  这世间没人能负我。

  现在想想那时候真的很幼稚,大概是每个孤独的人都会这样的倔强。

  我把玩偶熊摆到他的沙发上,带着这份倔强毫不留恋的离开了他的房子,不需要怜悯也不需要多余的帮助。离开的时候连头都没回一下。但直到现在,我还怀念阳光在他屋子里的味道,像是晒过的被子一样让人觉得温暖。

  他笑着抓了抓盘在他腿上的我的头发说:“那是螨虫死去的味道。”

  男人会说情话怎么都让人讨厌不起来。我像小猫一样习惯的卷缩在他腿上,他看着我笑,我问他:“你笑什么。”

  “我看你在笑。”

  “我笑怎么了。”我问他。

  “像天上的月亮。”

  我翻了白眼,没理他。他喘气像是喘了一世纪那么漫长,才幽幽的接着说道:“这月是夜里的秘密。”

  我的头早埋在了他的怀里,轻轻的嗅着,这不是螨虫的味道,是他身上的味道。很香,很让人怀念。

  “这是香皂的味道。现在很少有人像我一样一直用同一种香皂洗澡了吧,是不是很无聊。”

  “是是是。没有你这么无聊的男人了。”我骂他一点秘密也不留给我,把淋浴喷头的水溅到他身上表示着我的不满。

  但我现在再也买不到那个味道的香皂了。

  就像他一样,在我的生活里一起消失了。


      女人的韧性远比男人要强的多,男人的坚强像玻璃一样脆弱的不堪一击,崩溃后往往一蹶不振的是男人,绝地后生的往往是女人。所以我特别崇拜母亲这个角色。

  没什么意外的,我成功翻身了,不论是生活上还是工作上。当我再次回到这个行业里,我知道已经没有人能将我再赶出去了。

  当我坐在新租的房子中吃着面包煎蛋和牛奶时,当我看到阳光打在旧大理石的地面上时,我突然想起那个早晨,我在另一个人的屋子里吃过的早餐。

  我想起那么一个人。

  其实人生就是这样,我也懂得相逢何必曾相识。可那一刻,我就是那么那么的想去找他,想看他还在不在。或许他在,或许他已经人去楼空。

  但不管怎样,我都要去看看。我从地铁二号线转了一号线,在到国贸站的那一刹那,我逆着人群,走向了另一个方向,和这个城市的早晨不一样的方向。

  “你回来了?”他毫不意外我在出现在他的面前:“我知道你会回来。”

  他笑了,像阳光,照的我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你怎么知道我会回来?”那一刻像是被人洞察了不想让人窥探的心思,满是娇羞,像是怀春的少女。

  “直觉。”他笑着邀请我到旁边的咖啡店坐一坐,像是很久未见的老朋友:“看来最近你过的很好了嘛。事情有了转机?”

  我用咖啡棒搅着杯里的咖啡,我是校辩论队的一辩,自信嘴上不不会输给任何人,但我在他面前却词穷,简单的“嗯”了一声。

  “那恭喜喽。”他很开心,我看得出来他是真心的替我高兴:“小野猫长大拉。”

  其实我对他的感情很复杂,他像是弟弟一样容易让人心痛,又像哥哥一样会照顾人,还像爸爸一样有着责任。我承认我对他的感情里参杂了太多太多不应该有的东西,像是所有的希冀都强加在了一个人身上,我把他看作弟弟看作兄长看作父亲也看作恋人,但他都笑着摸摸我的头,却并不拒绝我。

  大概爱总是畸形的,你想从对方身上索取你一直得不到的东西。

  他告诉我:“爱也是各取所需,没什么不公平的。”

  “我图你的我知道,你图我什么?”哪怕他在我身上有任何一点目的性,我也能感觉到,这是女人的直觉,但我偏偏感觉不到。我不年轻,我也不温柔,我也不富有,似乎没什么他能图的。

  “我啊。”他靠在沙发上仰着头,像是能透过层层的屋顶看到天,怀里是蜷伏的我:“我图救赎。”

  我心里骂着屁话,想着是又是些生涩难懂的东西,等我结婚了有了孩子之后,才明白,他图的是他的大义。

  有人的是“生死战场,不负万人”的勇气;有的人是‘市井中独善其身,在入世中出世“的生活态度;我的是“匆匆一生,不负辜负”的承诺,但他的,我现在也没有理解。

  这大概也是为什么他遇见每一个女人都给她他能给予的最好的东西,不单单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给予。

  无所求,不需要别人给予,其实已经求得了。

  大概他已经完成了大义。但大义这东西,是生死一刻才能明白,自己这一辈子有没有辜负自己。

  我和他的感觉很怪,明明很没话说,但并不觉得尴尬,两人静静的坐在那,这种默契这种感觉,是认识了很久的朋友才会有的。

  我想我上辈子是认识他的,不然不会在这茫茫几千万中擦肩相遇,佛说过要三百次回眸才换得一次回眸。

  他带我吃了很好吃的川菜,就在附近,并不是很贵,但真的很好吃。

  “他家的川菜很好吃,很正宗。”他看我吃的香,笑着告诉我。

  “你常来?”

  他摇摇头。

  我好奇的又问:“你是四川的?”

  我不知道一个男生是如何坐到笑了那么久却一点不让人厌烦让人觉得虚伪,他还是依旧笑着告诉我:“我只是曾经在那里住过一段时间。”

  后来我想大概是他的笑里参杂了太多的爱、宠溺和期望在里面,让人觉得真诚。

  “曾住过”,我想大概是有一段刻苦铭心的回忆,我低着头撇撇嘴吃饭,所以才从一个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或许还……我没再问什么。

  我想这也不能算是我误会他了,毕竟他真的去过很多城市遇见过很多姑娘。只不过现在再想起来,我不再吃醋,我想我的名字我的样貌我发梢上的味道或许在他的记忆力总是和北京绑在一起。

  或许,这也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

  我是想结账的,因为我心底觉得我欠了他什么。但他就是有那种魅力,软软弱弱的又很诚恳,有种让人信任的感觉。他并没有很强硬的要求自己买单,只是看着我的眼睛笑笑:“这次我来吧,下次你请我。”

  我看着他真挚的眼睛,像是要跌入到里面,明净的和湖水一样深邃,心底还是软了:“好吧。”

  毕竟在诺大的北京城里有这么个朋友也不赖。

  我俩总是有种天然的默契,他只出门目送着我上了车,我也只跟他像朋友一样道了别。

  男人太浮躁就不会讨女人喜欢。要是有女生在某个男生家睡了一晚,跟他吃了饭,他已经觉得她想要跟他上床了。

  本来有很多想说的,见了面却紧张的都忘了,后来我才想起来,我是请假逃班来找他的,大有抱着一别的悲情在里面,可他也偏巧在家,实在想不通,像是在故意等你又像是缘分。

  后来我才知道那时他也换了工作,离职在家。等我再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换了一家公司工作了,不过他和我不一样的地方是,他还住在我住过的那个房子里,而我早就和工作一样,搬到了别的街区。


      谁都没想到我和他的前几次见面隔的是如此的久,久到每次都像重逢。

  他就是这么个人,淡到让人不容易觉察他的来过,却又像最顽固的钉子,楔在你的记忆中怎么也拔不出来,任你怎么回忆,总是绕不开他,因为他曾在你的生命中画下过浓重的一笔。

  情绪周期性的波动是不可避免的规律,时间拖的久了,再多的热情也会被耗尽,工作又陷入了低谷,连带拖拽着我的生活和情绪,让我很长时间都处于压抑的状态。

  那时候冬天早已过了,春末夏初,我也早已脱下狼狈的羽绒服换上了漂亮的凉高跟,穿着套裙,没来由的就叫他出来陪我喝咖啡。

  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北京了,那时候我们还用着诺基亚。

  其实现在想起来,或者说,他一直都是不那么出众,不会在人群中像耀眼的星一样招风,看着平淡的一张脸,是扎在早上上班的人群中让人看一眼都会忘记的人。

  他穿的很随意,像是邻家的弟弟一样平常,即使我很正式的约他喝咖啡。我能掌控着高跟鞋打在大理石地板上的韵律,“哒哒哒”一下一下的压进人的心里,却压不住他。

  “哇,你穿上高跟后很有气势欸。赞。”他露出迷弟般的痴情,坐在座位上仰着头看我,像是撒娇像是崇拜,我的气势有些烟消云散了。

  我不喜欢姐弟恋,是因为同龄男人永远比同龄女人要幼稚的多,我讨厌照顾别人。

  在这个城市,人人都难以自保,谁都没有多余的爱心来照顾别人。

  我用指尖一下一下的瞧打着玻璃桌面,腿却在桌子下面翘着。用脚尖勾着高跟鞋尖在跳舞。不知道是什么让我变得如此有捕猎的欲望,做出半勾引半宣战的姿态。

  我看着他把头埋在菜单后面,不知在看什么这么墨迹,我盯着他的衣服,想从任何一处破绽中看穿他。

  可他干净的纯色短袖运动裤和运动鞋让我什么都看不出来,既不是什么牌子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设计,而他干净我是知道的。

  他看着就像公司新来的实习生一样无聊。

  “你请客?”他露出半个脑袋,讨好似的问我,像只哈巴狗。

  我靠在椅子上点点头,示意他随便点。他“哦”了一声,飞快地点了几样,问我要吃什么,我想更主动地试探,简单的跟他说:“跟你一样就可以。”

  他点点头,我好像打在了柔软的面团上,任由我怎么蹂躏着他,他都不反抗。

  像个家里受着怨气的小媳妇一样,我想着想着,扑哧的笑出了声。

  他看着我,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然后胳膊搭在坐椅靠背上,像是学校里的痞子一样跟我说:“得意忘形。”

  前功尽弃,我一波又一波的气势,一波又一波的攻势,最终还是泄了,在他面前,我又变回了一个小女孩,那个在深夜里走丢的小女孩。

  大概他的情话大部分都是我趴在他腿上时说的,他说:“每个女人心里都住着一个女孩儿。”这我是知道的,我不断的从他手里抢着零食吃,渣滓掉的他满身都是,他却不厌其烦的让我抢着。

  “但只有最信任的人才能见到那个小公主。”他用手把我发丝上的薯片渣一个一个的捡出去,我点点头,表示赞同,却把嘴上手上的油渍都蹭到了他身上。

  多年以后我偶然看到一个动画片,一个像蜡笔小新似的女孩披着橙色的斗篷跟她哥哥任性的撒娇,我忽地就睁不开了眼睛,里面的泪水打着转,我不想让它流出来。我曾经也那么任性的胡闹过,我有时候也在想,如果可能,我们真的走到了一起,走了一辈子,会是什么样的结局?

  那个心底的小公主会不会一直活下来,活到五十岁,活到八十岁,和我,和他,一起灰飞烟灭的死去?

  我不知道。

  泄了气是很容易疲惫的,我甩了高跟鞋把双脚踩在他的脚上,隔着丝袜抚摸着他的小腿,行使着我在他面前跋扈的权利,他笑着不说话,装的很淡定。

  我不在乎周围人怎么看,或许看着像是老牛吃嫩草我在和学生谈恋爱,我也不知道我是如何就让自己相信了自己有了在他面前跋扈的权利。

  “你养的小猫咬了你一口你会生它的气么。”或许女人在他心底都是只猫,不过我却知道他从来没养过任何一直猫。

  “会啊。”我靠在他身上翘着腿挖着雪糕,我知道他指的是什么。

  “哦,那是因为你心里没有爱。”我不用抬头也知道他又笑了,然后温暖的手掌放到了我的头上。

  “我的爱自己还不够用,我可没多余的给别人。”我吃了太多的雪糕,他终于是不再让我吃了。

  我不知道他是如何找到这家在我公司附近的书店的,离咖啡店很近,藏在商场里,过了街就是。

  后来我再也没遇到过像他一样,精心准备却从不告诉你他付出了多少的男人,他默默的做好了一切,即使你毫不在意也从不跟你抱怨他为此付出了多少真心,好似这都是他应该做的。

  “爱啊,可不是为了求回报啊,其实爱了那么多终究爱的是自己,不是我做了这么多都是为你,你开心就好,是我为你做了这么多,我开心就好。”我吵着让他陪我喝酒,他晃着可乐罐装醉,双眼朦胧的跟我说着:“很多人爱的终究是自己心底的那个想象出来的人影罢了,那个人影里藏的,其实是自己啊,自始至终感动的都不过是自己罢了。”

  他丢了空罐,又开了一罐:“我自始至终付出的都是我力所能及的爱,我不会超限度的付出,所以我从来不会觉得心累。”

  我知道那些竭尽全力去爱的人基本都不会有好结果,因为他们付出太多期望太高,是他们自己写下的悲剧。

  我不开心的问他:“那你从来没有多爱我一分?”

  他仰头哈哈大笑:“爱过。”

  我不知道他的回答是真心还是只是为了单纯的哄我。

  他很自然的牵着我,像是牵着妹妹一样,怕我丢掉。我跟在他身后,看着书店里的瓶瓶罐罐和好看的本子,我太久不曾来过书店了,儿时的记忆一段又一段的涌了上来。

  原来我在这奔波的城市里错过了那么多的生活,记忆里只剩下我再公司和家的两点一线中穿行。


      那时候手机和网络都不发达,并不像现在一样,点开手机这世界这城市所有最新最潮的消息已经排队等着你去浏览它们了。

  好似每个人都可以跟上潮流,可这个年代真的很少能遇到像他一样有意思的人了。隈研吾说:“自由束缚了个性,年轻人变的越来越一样了“,我却觉得是网络让年轻人变得无聊,看似能跟住每一个热点每一个新潮,连巴黎时装周的新品也能如数家珍。可他们并不让你觉得很有趣,你只要拿起手机,你也会变得和他们一样,懂得巴黎时装周的最新品和现在最火爆的明星偶像,懂得每一个热点每一个新潮。

  人们失去了渴望的力量,失去了那种渴望的心情带来的日夜不屑的努力。曾经有同事跟我说:“现在的年轻人追星也不像我们那时候了,努力又疯狂。她们只要在被窝里刷刷手机就什么都知道了。”

  人们开始变得平庸无聊又雷同。

  “你买的很多都是再生皮,那种皮子不好,又沉质量又差。”

  我看着他送给我的压纹手工皮包,越看越喜欢,它的样子和商场里摆的都不一样,它只属于我,不会有第二个人再拥有它,“你做的?”

  “喜欢么?”难得见他露出得意的表情。

  “喜欢。”皮子摸着很柔软,像他的心一样。

  他在我生活中已经消失的太久,久到我可以平静的坐在座位里听着别人吹嘘八二年的拉菲是如何的俗气,这家的意面是多么的难吃,脑袋里想的却是我犯了在职场上拼命落下的胃病,却任性的要吃带肉的意大利面,他跑了几个街区买了螺纹的意大利面回来,又细心的把肉和蔬菜磨碎,只是为了让我更好的消化。

  “自己的胃别人是养不好的,能养好自己胃的只有你自己。”我想着他一遍给我做饭一遍训斥我的模样,不自觉的笑了。

  离开他以后,我就戒掉了烟酒,开始学着自己做饭,胃也如他说的那样,慢慢的好了。

  他真的就是这么有意思的男人,像是对任何事都了如指掌。他看着我在剧场里哭的稀里哗啦,他在我的指导下画出的房屋设计图,他帮着我做了一本又一本的手账,他领着我逛了北京大大小小的博物馆和画展,给我讲了一个又一个的故事。

  我一直很诧异他是如何知道这么多的,直到我学会了他的学习方式,直到我变得像他一样触类旁通,博学的变成人群中的异类时,我才更多的了解他。

  原来他真的很寂寞,那种寂寞是灵魂上“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式的孤独,是李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独酌。

  真的没人能理解你的孤独。原来他所求的,我根本给不了。

  他就是这么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在没有他的日子里默默地寻着他的足迹去努力,体会着他曾经的孤独。

  我问他:“大龄剩女该不该嫁?”

  他摸着我的头满是凄凉,“绝大部分男人是配不上女人的。”

  我问他:“你不相信爱情?

  他笑笑,“相信,毕竟这世上还是有钱钟书和荷西的。”

  可后来我才明白,我既不是三毛也不是杨绛,我只是我,那些修来一辈子的福分,我不敢求。

  他教会了我太多,告诉我,至少我还有可以选择的权利。我放弃了上一段婚姻,但我并不后悔,我努力过,我也不曾负过谁,只是它真的不该是婚姻的模样。

  “和必将就。”我想着他摸着我头的模样,像是MV里一闪而过的镜头,阳光打在他身上让人觉得耀眼。

  我不后悔上一段婚姻的开始,也接受它的结束,我也期待下一段故事的开始。

  就像我和他的故事一样。

  我们的进展很快,我越发的依赖他,那是放下防备的依赖。我不知道爱情最后应该是什么模样,我也不知道变得像亲情似的究竟应不应该。只不过它来了,我就接受它。

  我拖着箱子搬到了他住的地方,霸占了他的床。我把他的东西都丢到地上宣示着自己的主权,而后又后悔把他的东西全部搬上来表示共有。

  我从未如此任性过,哪怕是在父母面前。那是放下赌气和倔强的任性,二十几年来,我从来不知道我会这样的任性,那是与生俱来的任性。

  “你心低的公主跑出来了呀。”我站在床边俯视着他,任由他摸着我的头。

  可女人就是这样,总想不断的去触碰一个人的底线,像看看他究竟可以多容忍,多惯着你。开始的时候,我做了很多很多的错事,故意的刻意的,把他的书撕坏,把他的工具弄坏,把他心爱的东西弄丢。

  我想看他对我发脾气,好再一次封闭掉自己的心。

  可我看他默默地跪在地上捡起一块有一块的碎片,看他用胶布胶水耐心的沾着书页时,我知道我做错了太多太多,我哭着从他背后抱着他,祈求他原谅我,把鼻涕眼泪蹭的他满身都是。

  他摸摸我的头,安慰我,“小猫受惊时也会用爪子抓人,你只不过是没安全感罢了。”

  我知道他从没怨过我,我哭的更凶了,因为他,也因为我。

  渐渐的我是收了性子,不是累了,而是我懂了,我不再需要去不断的任性来证明什么。我学会了在合理的限度内和他撒娇耍横,专制而跋扈。

  我靠在他的膝盖上,让他轻轻的拍着我的背,“小猫终于学会收起爪子玩耍拉。”他很是欣慰,我抽着鼻子发出哼哼声表示对他的不屑。

  秋天的风凉凉的,从开着的窗户里吹进来,带着落叶。凉意带走身上的热汗,让人放松,我趴在他腿上肆意的睡着了,哪怕他已经坐了许久腿都麻了。

  渐渐的,我学会了如何处理人和人的关系,像是豪猪吉列姆一样,无论是老公婆婆,还是同事闺蜜,我都可以保持一份适当的距离。

  那份既不互相伤害,也不彼此疏离的距离。


        我懂为什么那么多人宁愿选择自己一个人过,工作和生活不能都是战场。当我精神疲惫的从公司走出,我只想安静的休息一下,如果不能照顾我,那就别来打扰我。

  我知道谁都不容易,我也知道谁都不欠谁。我不想下班了还照顾你的脾气,那我宁愿选择自己过。

  至少,不会有人问我为什么没有洗衣服,因为我很累了;不会有人问我为什么没去买东西,因为我很累了;不会有人问晚饭吃什么,因为我很累了。

  我真的很累了,如果你也有伴侣,我希望你也能懂得,她也很累了。

  孤独和疲惫要选择哪个?我不知道。

  我不知道他哪来的那么多精力,他像是田螺姑娘一样。那段时间我时常出差,凌晨五点在首都机场看到有个人在等你,不能不说很感动,大家都有工作,谁都要休息。

  “辛苦了。”我抱着他给的热豆浆,心痛他,不知道说什么。

  他笑笑,他不是第一次等我。

  有时我会让他去公司接我,然后任性的让他在下面等着,我趴在窗上往下望着,从一个又一个的小人中寻找哪个是他。有时候他也会教我做饭,从后面拥着我,握着我的手。他会边做边喂我试吃,我笑着说:“我是实验室里的小白鼠,要死掉拉。”

  但更多的时候我都是跳到一边溜走,坐在沙发上吃着薯片看电视,偶尔扭头看他做饭的背影,我想,我已经二十八了。

  二十八,已经是大龄剩女了,我觉得我还像个孩子。

  他会教我做手工蜡烛,也会给我做手工巧克力和蛋糕过节,我也喜欢和他一起包饺子,他和面剁馅儿擀皮儿,我只负责包。

  有时候我也心痛他,吵着要出去吃,他总能比我找到更好吃的馆子。诺大的北京城,他像熟悉小时候生活的街道一样熟悉这里。

  他带我去看话剧,去听音乐歌剧,我躲在他怀里,看他专注的瞳孔里的倒影,他的眼里有着怎样的世界,他的心里有着怎样的过去。

  如果我能了解他,或许我可以让他留下。

  女人的直觉太准,从我开始爱上他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他会离开。

  我不敢问,我怕他告诉我这场梦就要醒了。我压着所有的情绪,故作镇定,一天一天,直到我预感到梦就要醒了,所有的情绪才爆发出来,像是故人的离去,一路忍着,忍着,到最后才哭出来,伤心欲绝。

  我不敢问,我知道他是不会说谎的,哪怕是为了哄我为了骗我。他只有能说的和不能说的。他的原则带给我安全感,也带给我痛苦。

  我知道世上没有两全的事。

  有时候人就是这样,喝醉只是借口,明明可以光明正大的去做,明明知道做了是犯错。

  有时候我也在问自己,“如果知道结局,还会继续么。”

  “坚持了这么久,你舍得放弃么。”

  或许还有更好的结局。

  “不会有完美结局的。”他摸着我的头,看我在他的肩上哭成泪人,“因为不完美才值得回忆啊。”

  我知道他也难过,但他不会改变早已写好的结局。

  有时候我分不清他究竟爱不爱我,对一个人那么的好,怎么能是不爱呢?可你触到他心里头,冷冰冰的拒绝你,他真的爱么?

  我不知道。我想过很多次放弃,我怕他想楔子一样在我的心里越打越深,拔出来,是不见底的伤口,流出的是我这一辈子的血。

  可我做不到,像是玫瑰花有着无数的花瓣,离开、留下,我一瓣瓣的揪下来,没有尽头。

  我知道我的内心在拖,在等,哪怕那个结局再让人痛,可还是想走到最后,哪怕,它越来越痛。

  他是个不会失去理智的人,不失去理智,就代表着他不会犯错,也代表着他做过的事不会后悔。

  我喝的醉眼朦胧的望着他,痴情的傻笑着,“给我讲讲你的过去吧。我想听你的故事和你的女人。”我很大度,我不在乎。

  他笑着不说话,他的杯里装着清水,他的眼里装着湖泊,不带一丝涟漪。

  “那你爱过我么?”

  “如果你了解我的过去,我的每一面,我的每一个想法,你也不会喜欢上我。”他无奈的笑着,“没有人会喜欢上我。”

  我不管,我只想知道——“你爱过我么?”

  “爱过。”

  “爱过。”我笑出了声,他能看出我笑的多悲伤,像是被人丢弃的小狗,满身是伤,躲在角落里舔着伤口,“爱过。”我的眼泪留了出来,我不知道为什么。

  “那你留下来好么。”我撑着最后的坚强问他。

  他没回答。他已经回答了。

  每个女人这辈子只会这么笑一次,也只有一个男人能看到,那笑里带着伤,泪里流着血。

  我把桌子揭翻,玻璃杯盛着啤酒在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我跪着爬到他身上,抱着他,想留住他。

  “那让我怀上你的孩子吧。”我不断的央求,他的身体和他的心一样冷。

  如果你理解白晶晶在悬崖边哭的为什么那么难过,你就明白了我,至尊宝烧没了的只是,可他,连心都没有。

  你爱上了一个没有心的人。

  那夜太长太伤,不能回忆。我疲惫的睡了,我梦到水漫金山,法海站在金山寺上,铁石心肠。我梦到他站在铜雀台的高阁里,穿着素纱的云肩通袖,赤着脚,风吹起了他的衣服,他脚下是一只又一只得小猫绕着他的脚,跟着他的步子;他的眼前是邺都的城墙;他的心里装的是天下。

  我只不过是他脚下的一只猫。

  “猫儿,你别怕。”

  “猫儿,你过来。”

  “猫儿,你走吧。”

  “猫儿,你不该留在这里,铜雀台它是铁铸的,夜里只有寒冷。”

  猫。

  我蜷缩在床上,他在背后贴着我,他拥着我,他没生气,他不伤心。

  泪流干了真的不会再流了吧,心伤痛了真不会再痛了吧。我抱膝坐在窗户下面,看着城市笼子里的鸟在阴霾的低空中盘旋,像是牢笼。


        有人说抑郁症治不好,有人说抑郁症只能靠自己,有人说。

   我不知道我是如何走出来的,他一如既往的照顾我,滴水不漏。

  我蜷在椅子上看他,我听不清他说什么,我把自己锁在屋子里,不离开他一刻。

  我掐着时间,一秒一秒,患的是绝症,我等着他告诉我离别降至。

  他给我读故事,他给我洗衣服,他用口琴用吉他,用心给我唱歌。

  像是没失望过,像是没放弃过。

  我想起他在我的指导下帮我画出的房屋设计图,我说我要面朝大海,我说我要春暖花开。

  “海子很孤独啊。”他给我读汪国真的诗时对我说。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很温暖啊。”

  他摇摇头笑了,继续给我读着:

  “你啊你

  折磨我的心

  一会儿

  如白帆般轻松

  一会儿

  如波涛般沉重”

  我说:“我不作了。”

  我说:“我会好好吃饭。”

  我说:“我去上班。”

  他摸摸我的头,问我:“真的好了么?”

  “嗯。真的好了。”我点点头。

  我已经二十九了,不再是小孩子了。

  我开始努力吃饭,我开始努力工作,我开始努力读书,我开始努力听古典音乐听弗拉明戈,我开始努力去了解话剧歌舞。

  我努力。

  他摸摸我的头,轻声的叹气,“你不该这样。”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叹气,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

  只要我努力,就够了。

  “你不快乐。”他看着我笑,却告诉我我不快乐。

  “嗯。”我笑着点点头。

  他扭头转身去做饭,我看到他在心里说了声“哎。”

  我知道他对我失望了,我知道我做的不好,我知道我做错了很多,可我停不下来。

  如果我一刀一刀的切着自己的心能让他心痛的话,我愿意一直切下去。

  我不在乎,我只在乎他心里有没有我。

  他如往常一样照顾我,他像刚认识我时候继续对我好,而我,继续自残般的伤害着自己,我想看他心痛,这让我很快乐。

  那个时候北京这个城市在我心里只剩两个地方,一个是公司,一个是他的家,一个是我该去的地方,一个是我想去的地方。

  我像是履行和他的约定一般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只不过我早早的申请了调岗,不需要再出差,每天两点一线,早九晚五。

  我像是上了发条的招财猫一样,每天准时坐在桌子前吃早饭晚饭,准时的坐在沙发里看电视和睡觉。

  我希望日子就这么单调无聊又重复,每天都是一样的开始,每天都是一样的结束。

  这样时间就会停留在这一天了。我希望。

  他说:“最好的爱情就是《我们仨》了。”

  我说:“这个故事太悲,我不看。”

  我想尽一切办法逃避着时间,哪怕让它慢一点都做不到。当我推开门,当我看到灯不再亮,当我听不到他做饭的声音。

  我知道他走了。我靠在门上,日落西沉,没开灯的屋子暗了下去。

  我知道他走了。我无力的靠在门上,我看着被他洗干净的小熊孤零零的坐着,我没有顺势坐下,就那么静静的靠着。

  他走了,这个屋子连一丝温度都不剩,冷的让人发抖。

  他终于走了。

  我在门口坐了一夜,听着闹钟滴答滴答,直到天明。

  房东敲门来告诉我,租期还有半年。

  我说“哦”关了门,然后光着脚跑出去追上房东,“我想续租。”我跑的上气不接下气。

  “续租不了了,房子已经卖出去了。”房东面无表情的说完,转身走了。

  我像梦游一般往回走,我看着晨光打在棕木地板上,我想起我在这里吃过的每一顿早餐。

  他只给我留了半年。

  他说:“我们开始相遇,我们将要离别。”

  眼泪终于不再是一滴一滴的滑落,它们成股的流下,在我的脸上汇成一条又一条不干涸的河。

  那段时间,我胖胖瘦瘦,时而悲伤的绝食不振,时而悲伤的暴饮暴食。

  像我期待的那样,终于还是病倒了,站起晕倒的那一瞬间,我像是得到了解脱。

  不知道是我命大,还是他佑着我,我被来检查煤气的房东救了。在医院躺了一个多月,从窗户里看着北京从凄凉到花开。

  春天到了。

  等我再打开那扇门,屋里早就积满了灰尘,田螺姑娘不会再回来打扫。

  我打开窗户,万物复苏,春风带着泥土的气息吹了进来,把屋里的阴郁吹开了。

  我在记忆力回想着他的背影,在角落里找到了拖布,在床下找到了吸尘器。当我找到它们,我没来由的笑了,我知道它们在这里,因为我曾卷着被靠在床上,看着一个男人拿着它们在打扫屋子。

  我在被窝里被春风冻得瑟瑟发抖,他说:“只有开了窗户才知道春天来了。”

  只有他走了,你才知道你活过。

  我学着他的样子,开始做他每天都做的事,回头望向沙发,那里却没人坐着。

  我想着那里有个任性的姑娘,她把脚翘在茶几上,叫着:“饭呢,饭呢,怎么还不来啊。”

  我想,这屋里曾经住过两个相爱的人。

  我开始学着像他一样生活。每天为自己做早餐,每天收拾屋子,每天都规律的生活。

  开始的时候是那么的陌生,又是那么的熟悉。

  我站在灶台前,想起他握着我手打鸡蛋的感觉,慢慢的把蛋壳磕破,我站在椅子上,想着他站在这里叫我拉掉电闸,我看着被堵的厕所想着他让我站在一遍告诉我“我说倒你就把整盆水都倒进去。”

  我想着他,原来他早就有预谋,只不过他从不说教。

  曾经我独自一人,我以为我学会了该怎么生活,后来有人来了,我以为我忘了该怎么生活。

  他不在了,我不在鱼下油锅的时候跳到一边,他不在了,我不在捂着鼻子说熏死人了,他不在了,我不在叫没热水了,没电了,没零食了。

  他不在了,我也变得懂事了。

  我知道我长大了,他曾经让我真正的幼稚过,现在也让我真正的长大了。

  我知道,他知道了一定会很开心,比我还要开心。我也知道,他躲在看不见的角落里,一直在看着我。我要变得更好,不要让他伤心。

  我不想再让他伤心。


      失恋的人才能听懂那些悲伤的歌。

  我开始学会看话剧了,跟着演员笑,跟着演员哭,我开始安静的坐在座位里听着台上的古典音乐,我开始慢下脚步站在画前,看着画中的红衣女人出神。

  我像他一样安静的坐在桌前看书,用着他的手摇磨学着给自己冲煮咖啡,我像他一样用模子做出好看的手工巧克力送给那些关心我的人,我戒了烟酒,理性的生活,不再冲动,不再做让自己后悔的选择。

  慢慢的,我走出了那段阴霾,我开始不再问自己他有没有爱过我。我知道有一种爱叫放手。

  他是那么那么的爱你,他为了让你变得更好,宁愿牺牲掉自己。

  我开始学会了体谅父母。我知道他们像他一样。

  他没问过我梦想,我知道他想让我为自己而活。

  “至少也要老了回想起来,没觉得这一辈子白活嘛。”他笑着摸着我的头,轻轻的跟我说。

  六个月和三年一样,都匆匆的变成了回忆。房东给的期限快到了,我开始收拾屋子,一切都该结束了。

  像是电影,总要有个结局,不会一直演下去。

  我跪坐在地上,把一个又一个的瓷器收到盒子里,我已经像熟悉自己一样熟悉他们,我看着那些刀具和锅,它们在我手上留下许多淡淡的痕迹,我把衣服一件一件的收起来,上面是洗衣粉的味道,还有阳光的味道。

  “是螨虫死去的味道拉。”我心里有个小小的他,也在轻声对我说。

  我开始把他的书一本一本的装进箱子里,这些书和那些瓷器一样都像是新的,没有一点他的痕迹。我一本一本的整理,所有的纸上都没有他的字迹,他只有几件简单换洗的衣服,他买了很多好看的筷子和碗,却从没有东西是一对的。从我闯入他的生活开始,他就一直小心翼翼的让自己不在这个屋子里留下他生活过的痕迹。

  从开始,他就策划了一切,让故事按照他的计划走到结束,只为了让你明白你该幼稚,你也该成熟,不需要每天都带着伪装。

  我后悔我没在他的生活里留下什么,我躺在床上看他收拾屋子,我坐在沙发里看他做饭,我错过了所有的机会,我停在那里等他给我爱给我温暖,却从付出什么没回报过他。

  我没为他做过早饭,没给他写过情书,没送他上班,没洗过他的衣服。

  是我自己一步一步失去了他。

  书架的最下面有一个箱子,我从没注意过它,也从没打开过它。

  我把它抽出来抱在腿上,我边打开边猜着里面是什么。

  磨砂皮革打了孔穿绳,是一本又一本的笔记,我知道封皮是他自己做的,摸着很舒服,我打开最上面的一本,是曾经他教我做的手账。

  我写字,他画画。他的画像印刷的一样好,要不是我认识自己的字迹,要不是我能想起那晚我胡乱的写了很多自编的菜谱药方。

  我一本又一本的抽了出来,我知道我没写过这么多。我打开每一本,都是我的字迹,都是印刷一样的画,里面记了很多我喜欢吃的菜谱,记了如何做咖啡,记了怎么收拾屋子里的碎头发,记了牛奶不能煮沸,记了我常吃药的名字和牌子,还有我曾经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房子,他把花把海,把房子的每一个细节都记录在了里面。

  我不知道为什么还会流出眼泪,我以为我不会再哭了。我不知道他是多少个日夜在灯下模仿着我的字迹,记录了一本又一本。他从不让我发现,他默默地做着,从没和别人说起。

  我不知道他在我看不见的地方为我付出了多少。我抱着笔记本哭的撕心裂肺。

  原来最爱的是他,不是我。

  我想着我哭着喊着跟他说“我比你想象的还要爱你”,我想着我撕心裂肺的跟他喊“你根本就不爱我。”

  如果可以重来。

  我想照顾他。

  我比自己想的要任性,我也比自己想的要更不了解他。

  我哭的缺了氧,我想睡过去。可我不能,我把封上的箱子一个又一个的拆开,我把每一本书的每一页都翻过了。

  那些被我撕碎的书,那些他静静的跪坐在地上一页一页粘回去的书都不见了。

  我还是给他留下了什么。我知道,那几本书他都拿走了。

  我终于还是平静了下来,哭了太久,起身的那一刹那我几乎晕倒,我闭着眼睛慢慢坐下,想着他给我熬的姜糖水。

  拆开的东西需要重新打包,我收拾的更仔细了,所有的东西,哪怕是这个屋子的空气,这个屋子的灰尘我都想装走。我知道里面还有他的味道。

  最后一夜了,我在这里将要度过最后一夜,然后明早离开。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在街道上逛着,我不在迷路,我知道我的左面有一家好吃的重庆小面,我知道我的右面有一家人不多的电影院。

  我还是去了我俩最常去的书店,店很冷清,像往常一样。我在成排的书架间穿过,像是穿梭在回忆里。

  杨绛的《我们仨》是那么的薄,薄的像是我们的故事一样,只有三年。我看着封皮三个简单的字,我想起我曾说:“这个故事太悲了,我不看。”

  那个小女孩的我不会看,可我已经长大了。

  文字能承载多少的故事多少的情感,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今夜读完这个故事,我的故事也结束了。

  没了床垫的床硬的让人难受,我靠墙坐着,一页一夜的读着,直到天亮了,直到书尽了。

  原来《我们仨》一点都不悲伤,原来我错了太多。原来杨绛先生:

  “看了,淡了

  一生所求

  尽了”

  我合上书,我看懂了杨绛,只是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像杨绛一样,看得明白。


      她们说我好像一夜之间就成熟了,她们不明白我为此付出了怎样的代价。

  房子是在这个城市里扎下的根,可我的心在失去他的时候,就在土里扎了根。

  我不再拒绝每一段感情,都全心全意的付出,不再害怕付出,不再害怕受到伤害,我变得很诚恳的去接受每一个人的感情。

  我也学会不将就,我知道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你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你可以妥协,也可以放弃。

  就像,我放弃了那座城市,就像,我放弃了这段婚姻。

  因为我知道爱情该是什么样,因为我知道人生该是什么样。

  我还是把那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房子建了出来,按照他画的图纸,建在在温暖的南方,建在春暖花开的地方。它面朝大海的地方有整面的玻璃墙,它也有架在海面上的棕木阳台,最重要的,是它有一颗温暖的心。

  有时候我端着装着热咖啡的马克杯,伫立在阳台上看着远处海面上的渔船在西沉的落日前飘荡,任由海风吹凉杯里的咖啡,吹散我肩上的碎发,我就那么望着,想着,一个人有着怎样的过去怎样的经历,才能让他变成那样。

  我不知道,或许这是我一辈子也猜不到的答案。

  咖啡凉了,变得很苦,但我还是一口一口的喝掉了它,有时候我会故意让自己苦一点,这样才能觉得我还活着。

  “妈妈,妈妈。“

  我进屋关上了身后的门,寒冷和海风都被阻挡在了外面。我蹲下张开双臂,等孩子扑到我怀里,我摸摸他的头,让他站在我面前。

  “妈妈,我长大了。”

  我看着他的样子笑了,他长的很好看,很像他的爸爸。

  “哦?你真的长大了?”我拉着他的手问他,我知道长大并不是一个能轻易说出口的词。

  “嗯嗯。真的。”他摇着我的手点着头。

  “那你知道男孩长大了要做什么么?”

  他摇了摇头,沮丧的告诉我:“不知道。”

  “男孩要学会保护女人才算是长大,明白了么?”我把着他的双肩,郑重其事地告诉他。我希望他能长大成真正的男人。

  像他一样。

  (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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