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徳篇第五章(原第十七章)
2019-01-03 本文已影响5人
李明热情似火
第五十章
为不人知 皆为自然
(原第17章)
太上,不知有之;
其次,亲而誉之;
其次,畏之;
其次,侮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注解】
1、太上:至上,最好,指真正的大德。
2、不知有之:人民不知有大德的存在。
3、悠兮:悠闲自在的样子,这里指用道治理国家的人悠然的状态。
4、贵言:稀言,很少说话。
5、自然:本来就是如此。
【释义】
大道(太上)无形,希声,甚夷,用道来治理国家或企业,如日月运行,万物生发,日用而不自知。做不到用道来治理的人,才会用德(亲之)、用仁(誉之)来治理。连仁也做不到的,会用义和法来让人们畏法而治;当法也无效时,会用兵(战争、斗争、冲突)来治理,靠侮(压制)人来治理。到这个时候,人们已经对治理者失去信心了,甚至还会完全不信任治理者(治理无法继续下去了),难得啊!悟道得道之人!当他们把事完成,百姓受益时,他们自然会说:“我们本来就该这个样子啊!”
【释意】
老子就是“太上不知有之”的典范,即使做了利天下的事情,也不认为是为天下所做,也不需要天下人所知。在他看来,做事是自己对自己的承诺,是为了自己欢喜而做。真正有道之人会从自身做起,让自己成为道的化身,世人自然来求道。道不求人。这反映了有道之人的自信,自己相信自己,而且让他人相信自己。大德之人,传播道,而不是传播自己,道一旦开始运行,传道之人就隐。用我的“有”来传播道,当道运行,我的“有”要归于“无”。有道之人,自信而不求他信。只有你不相信,才会希望他人信,不言自明的事无需他人信。通过语言呈现“我是”,恰恰说明距离真正的“我是”还有距离。
《道德经》徳篇第五章(原第十七章) 《道德经》徳篇第五章(原第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