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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的黄昏】第二十五节,重拾旧路

2021-10-03  本文已影响0人  石门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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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逃走。”我启动车子,将硬邦邦的方向盘扳到最左,让车子在草地上转了半个圈之后,朝前开去。

“你没有开枪。”夏末说。

“我从来都没有准备开枪,也没有做好救人的准备。有些时候你并不知道救人有什么好处和坏处。但从救一个人开始,这个世界就变了。”

“毛瑟从来没有和我提起过你。”

“这并不重要。”

“但你似乎很了解我。”

“这也不重要。”

“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就是白少爷。”

“今晚一过,至少会有三个人这样说了。”

“你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对吗,你肯定是遇上了一件极不寻常的事情。我希望这和毛瑟的死没有必然的联系。”夏末转头看着我。她的样子看起来可怜极了,还有些伤心。

“毛瑟是个细致的男人。尽管他死了,你在他心里大概是个仙女。”我不想伤女人的心,即使抛出一些略加修饰的谎话也好过陈述事实。特别是对待死去的朋友表现出伤心的女人,这很难得。

相较于古梅而言,她曾经是毛瑟最“喜欢”带在身边的女人。羊皮本上记录得清清楚楚。他们会过不下五十次面,曾在高档酒店里度过超过五十个不同寻常的夜晚。一个女人向往一个男人的眼神,和那个男人面对镜子里的自己一样,熟悉,热烈,总能让他洋洋得意。我现在正体会着这种眼神。

我听起来确实像个仙女,她笑道,眼睛弯弯的。

一个女人对待男人非比寻常的眷恋,足够让一个男人上瘾。这也许就是毛瑟那么喜欢夏末的原因。然而现在不是了。我扭过头去,不再看夏末。

车子沿着长长的公路行驶了很久。等到午夜的水雾让车灯聚集在距车头不过一米的地方的时候,就早已将深圳甩开很远了。我一路沿着海湾北上,偶尔会走出车厢站在离海滩不远的峭壁上吸上一根烟,迎着海面潮湿的风遥望灯塔。

我即将走过的这条路,一直以来都不断地给我惊喜。它毗邻海岸线,蔚蓝的海水一望无际,云和海似乎只相隔一指间,大群的海鸟相互追逐,嶙峋的悬崖披着绿草做的伪装,让人很乐意将车开进海里去。但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

这是一条只要循着海涛的声音就能前进的路,特别像安排好的,我对夏末这么说的。

我在凌晨两点的疲惫中泊车,乔躺在后座上一动不动。一个穿着雪白衬衫的男招待早就等在车旁,他躬下身子试着想将乔抱了起来,随后他趔趄着躺到了车尾的铁皮盖上。

乔大概一直醒着,被酒瓶砸出的门牙大坑足可以让男招待亮出的讥笑掉进去,他的拳头差点将男招待的头轰出钢筋车顶。

我牵着夏末的手走进宾馆大厅里,乔一瘸一拐地走在后面。我向大堂里那个穿的像一只宫廷鹦鹉的女经理道了早安。她屁股很翘,上衣留着燕尾,两条腿既长又细,但长着两颗龅牙。

“对你在电话里预约过的东西感到好奇,但当见到这个男人之后就不再那么想了。”女经理说。我从她手中接过大概半公升的双氧水和大捆药用纱棉,一根长针管,一小袋药品。

“乔昨天还是个漂亮的小伙子。”我大声说道。

当我穿过空旷得像沙滩一样的大堂,路过一个种满青苔的假山,并在一个画着不下二十个女人身子的屏风后找到电梯间的时候,夏末提醒我说,那是明代画家仇英的《汉宫春晓图》。

我按下电梯间的数字按钮,脱掉亚麻长衫,手枪早就被我取了出去,露出那根栓枪皮带,腋下的汗臭味传进我的鼻孔。夏末看着我,显得有些惊讶地对我说,她曾经和毛瑟住过同一个楼层。

拉动电梯的吊绳就在头顶晃来晃去,嘎吱嘎吱乱想,我抬头望着电梯厢顶的方形灯框,一直等到电梯门打开。

乔跟在我们身后,走路时小心的样子让他看起来就像不用再活下去。我们一起走到过道尽头,打开了走道左边的房门,他还来不及看清楚这间犹如皇宫一样的法式套房就栽倒在地上。

这样就轻松多了,夏末说。我将乔的身体侧躺在沙发上,用毛巾将他的颈部垫高,并用另一块毛巾接住了他嘴里流出的血。

他显然已经晕厥了,当钝击在他的头骨上蓄满能量,也同时搬动了他的脑髓,幸运的是他的呼吸听起来并不怎么吃力。

“我敢说他的下半截身子好极了!”我边用纱棉蘸着消毒液清洗乔的伤口,边对看起来有些紧张兮兮的夏末说道。

“去年某些时候,我和毛瑟就住在这个房间。”夏末光着脚踩在柔软的地毯上,脚步缓慢,不断环视着周围的法式桌椅。一张可以容得下至少四个人的高脚床,法蓝瓷马桶,透明的玻璃浴室,铸铁灯盏,还有一幅坠满水晶的房帘。窗外的夜景也没有变多少,我示意她将窗帘拉上。

“不止一次。”我说,

“当我试图用湿润的眼神穿过这扇水晶帘的时候,有一股说不出的忧伤。”夏末揭开水晶帘子,在房间的正中央站了一小会。

“你在为这个担心什么吗?”我手上的毛巾已经被鲜血浸得暄红,还未消化的酒气和令人反胃的残渣臭味从乔的烂皮肉里钻了出来,后脑勺塌陷了下去,头皮在水肿下鼓了起来,整个头部看起来就像一团肉瘤长在一根长脖子上,我几乎难以将他左边的眼皮和脸颊分开来看。

我用手轻轻地托住乔,找了一处还算干净的地方注射了一支镇痛剂之后,坐在地上喘粗气。他迟早会好起来的,我想。

“你知道,女人不得不找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塞进脑海,才好将一些美好的事情忘掉!”

她围着房子转了一圈回到我身边。她蹲下身子,脸离得我很近。我静静地看着她,就像头一次见面似的看着她。她五官清秀,眼睛很大,嘴角有些向上的弧线,笑容和友善就像是肌肤内里的某种材质成分,那么明显,看过的人都会觉得精神抖擞。

“你是一个没有被幸福或者忧伤彻底制服的姑娘。你的名字在前台的登记册里出现了八次,你可能现在都不会明白为什么会住在同一所房间,就像这个房间,你被一些容易让人感动的类似于偶然或者坚持初衷的东西牵着鼻子走。”

“此话怎讲?”她吃惊地看着我。我们四目相对,就像恋人一样相互端详。。

“因为我就住在对面,红花酒店的顶级套房,在你们每次入住之前的某个时刻。”茶几上摆着一些瓜果之类的东西,桌角上整齐的四瓶苏打水被我拿起了一瓶,我拧开瓶盖,将苏打水淋在满是鲜血的手上,血水流到地板上的时候,她将腿缩了缩。

我懒得起身,接着说道:“我把每一次出门都当成一趟孤独的旅行,我的生活很没趣,总是和钱有关联,住同一个房间,有时候纯粹是为了花钱。我在房间里喝酒,抽雪茄,看黑人打球,手里抱着一只镶着金边的猪皮箱子,看起来很笨重的那种。等到酒气散了就驾车上路。我的时间很有规律,喝酒也很有节制,总是醉一个或者两个整晚。

无论在哪一个午夜醒来,第二天的清晨都会早早地离开。去往下一站,下一个价钱昂贵的旅馆。毛瑟带着你,会在我离开之后追着我的屁股前往下一站,同一个昂贵的旅馆。他一路跟踪我。”

“你的下一站是哪里?”

“南亚宾馆,楼下有个联通海水的自然浴场,沙滩是用黄橙橙的金沙铺的,价格昂贵,每次海潮都会卷走一大半。你可以穿着短裤在水底摸鱼,有时候会有螃蟹夹你的胸衣。没有遇到,那是因为毛瑟没有让你出门的想法,如果哪一次你偷跑了出来,你一定会看到我。”

“你说得太对了,反倒像是你在跟踪我们。但我出去过一次,那是半夜,毛瑟在我醒来的时候挂了彩。手指被空酒瓶的碎渣割出了长长的口子,血流不止。等我找来医生时似乎太晚了,他在某个遥远的公路上给我打电话,耳边的风声不小,就像坐在珠穆朗玛峰的峰顶晒太阳.....”等她说完,我手上的血清理得差不多了,她慌忙帮我接过塑料瓶。

地毯上剩下一大滩水迹,乔咕噜了一句,似乎是痛惜我倒掉的水。我无论如何也不忍心掰开他血肉模糊的嘴巴将水倒进去,并毫不怀疑即使倒了进去,水也会在某个不起眼的血洞中漏出来。

“你们约好的?”她瞪着大眼睛问我。

我轻轻地摇了摇头,没有回答她。每当我想起羊皮本,脑子就像被敲击乔的那只烂酒瓶同样敲击了不下五下。

我不想提起以前的事了,至少现在不是最恰当的时机,我不想让那些稀奇古怪的事钻到她的脑袋里去。我们需要休息。

第二天风平浪静,直到中午才从头顶飘来一朵云,和海岸线上的波浪一样,都像极了牛皮癣在皮肤上留下的疤痕。为了避开夏末,我没有再去找乔,他带给我的意外给我的感觉就像从一路平坦的道路上突然望见悬崖。他最好一路睡到死的那天。

我沿着长长的公路行驶,从窗户里刮进的风将夏末的短发吹乱了。我喜欢她那样的短发,深棕色,白天和夜里看起来决然不同,像是现在安静的她在昨夜的纠缠中活泼得如走在峭壁上的野山羊的区别。她睡着了,眼帘上抹了亮绿色的眼影,和一条银色项链互相闪耀着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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