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祥顺财税俱乐部会计

纳税人疑问:增值税红字发票需不需要抵扣?

2017-07-03  本文已影响57人  祥顺财税俱乐部

案例

一般纳税人收到增值税蓝字发票时,需要认证抵扣,那收到增值税红字发票时需不需要认证抵扣呢?

回复:不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红字专用发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证。

相关依据:

收到红字进项发票,分两种情况,一种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一种是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一、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原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认证抵扣,或者未认证抵扣,但发票联、抵扣联原件无法退回。

(一)原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认证抵扣

1、申报表

原蓝色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反映在附表二“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就应该填写进项税转出,附表二“二、进项税额转出额”,根据具体情况,反映在14-23行。

附表二进项税额一增,进项税额转出一减。所以取得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不需要再次认证,因为已经通过进项税额转出了。

2、账务处理

(1)收到蓝色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取得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抵扣联做为附件

借:库存商品等 红字

贷:应付账款 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原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未认证抵扣,但是发票联、抵扣联无法退回

1、申报表

原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未认证,则不反映在增值税申报表上。取得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需要反映在申报表上。

2、账务处理:

(1)收到原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收到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抵扣联,红冲上述凭证

借:库存商品等 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红字

贷:应付账款 红字

二、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原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未认证,且退回发票联、抵扣联原件的情况下,由销售方申请红字通知单。

(一)申报表

原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未认证,则不反映在增值税申报表上。取得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需要反映在申报表上。

(二)账务处理:

要么购买方未入账直接退回,要么购买方入账,如下:

1、收到原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退回原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抵扣联,红冲上述凭证

借:库存商品等 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红字

贷:应付账款 红字

所以,在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的情况下,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不需要传递给购买方。如果传递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作为红字凭证的的附件。

综上所述,无论哪种情况,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不需要进项认证。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