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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离婚案件谈夫妻相处之道(五)

2021-12-20  本文已影响0人  法网柔情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也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港湾。从古至今关于男人与女人的话题一直绵绵不绝,争论不休,女人常常抱怨“男人没个好东西”,男人也时常感叹“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如何在婚后保持良好的夫妻关系,一直是人们苦苦寻找的方法。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确实,婚姻解体的原因非常复杂,有的从相识开始就埋下了隐患,有的从婚后才开始变故,其中有经济的原因,有性格的原因,有各自家庭的原因,有生活习惯的原因,有教育背景的原因等等。而关于婚姻的保鲜和夫妻相处之道,无论心理学家还是婚恋专家都从自己的角度给出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律师,从我做过的离婚案件来看,很多婚姻的解体看似矛盾不可调和,其实往往并不是不可挽救,因此向大家解析一些离婚案件,希望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从别人婚姻破裂的教训中给予大家一些启示和反思,并对婚姻中的你有所帮助。

案例五

杨先生和李女士结婚三年。2015年5月,李女士到法院起诉离婚,理由是杨先生自私狭隘,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法院经审理后查明:杨先生和李女士是大学同学,婚前两人感情很好。然而由于杨先生来自农村,家里还有一个上大学的弟弟和一个上高中的妹妹,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作为老大的杨先生基本上承包了弟弟和妹妹的所有生活和学习费用,对此李女士非常有意见,双方每每因此发生激烈争执,杨先生觉得李女士不能体谅他和父母,而李女士则认为杨先生只对自己的父母慷慨,而对岳父母却很少关心,也不在乎自己,于是隔阂越来越深。

律师解析

这则案例折射出很多问题。作为杨先生,从他的角度来讲也许很有担当,然而他的这种担当是以牺牲自己的“小家”为代价的,得失之间值得思考。虽然现在的夫妻大多都是独生子女,但像杨先生这样兄妹两三个的家庭却也大量存在,因此如何处理好“大家”与“小家”的关系,确实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个人认为,应该把握好一个原则,即量力而行,在“小家”与“大家”之间保持一个度,不能一味地牺牲自己的“小家”。同时,作为配偶的另一方也要慷慨豁达一点,注意培养自己的“大家庭”观念和婚后一家亲的归属感,互助互爱一点,毕竟人都有为难的时候,适当的帮助他人也是一种善举,切不可小肚鸡肠,吃醋嫉妒,既影响大家庭的团结,也影响夫妻俩的和睦。

另一方面我想说的是,在对父母的孝敬方面,首先不能只对自己的父母好,也应该对对方的父母好,只对自己的父母好并不算是一种真正的孝,能对双方的父母都好才是真的孝,正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担当。其次,不能“愚孝”。虽然我们提倡百善孝为先,但如果只是一味的对父母言听计从,缺乏主见,凡事都站在自己父母一边的话,只会走向另一个极端成为一种愚孝,对于婚姻生活而言绝对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我们在孝敬父母的同时,不仅要一碗水端平,更要防止愚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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