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与心得:法学论文指导与写作1
一、只是与写作相关(朱苏力)
朱苏力教授强调法学论文写作要言之有物,具有问题意识,具有问题意识,而不是强词夺理;要学会与读者交流,具有受众感,而不是自言自语。
1、言之有物。最早的写作大致是诗言志,歌咏言,表达个人的主观感受。逐渐地,由于这种表达对他人有用,写作就从表达自我转向了社会交流。所以,写作要对别人有价值的信息,超出写作者个体经验之外的意义,甚至更普遍一点的意义,而不能只是一通文字游戏,可有可无。
如何保证言之有物,特别是社会科学的论文写作呢?首先一定要有件让自己真正关系的实在的事,这件事本身,从中找出引发自己关注、思考的并试图回答或应对的问题。不但要从自己熟悉的、赞同的角度,而且要懂得换位思考,所有分析、理解,都应当尽可能避免强烈的个人感情色彩。
好的写作者必须从别人省略的细节中、从别人看不上的材料中看出问题,纳入自己的思考。社会科学的写作、法律的写作,并不是基于信念的写作,而是基于经验、证据和现实可能的写作。
法律写作的大致过程:论文的文献回顾(包括对问题、观点的梳理),在此基础上,形成自己的初步判断、研究思路和文章的基本论证逻辑,等等。要清楚自己是写给谁看,自己的预期读者是谁,然后才考虑写作的其他问题,包括结构、风格和语言。
2、受众感。之前的许多写作是散文,或是诗歌、书信,无论叙事还是抒情,作为人生经验或者感慨,只要是不太离谱,人们大都可能分享。现在的学术论文,理论上是写给学术职业同行看的,但是实际上写作者的交流对象还可能有广大公众。法律写作与许多其他写作不同,前者无法找到一个绝对政治正确或安全的区域,不可能有唯一正确的答案,务实的法律写作者几乎永远都在刀锋上行走。因此,在一定意义上,法律人的写作几乎必须见什么人说什么话。
3、勤奋与天分
写好文章得靠实践,要经常写、多修改,也要经常看好文章,要看的仔细、多琢磨,对别人的好文章、自己的文章都如此。我个人甚至有过一些非常笨但后来获益不少的做法,及抄自己认为好的作品,整篇文章的抄,而不是寻章摘句,记录写名人名言之类的。发现好的就抄,抄的津津有味,抄的多了,不知不觉中,就悟道了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