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哲思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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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5  本文已影响0人  昨夜风开

      狗叫从村头发出,跨过长达四年的村庄小路,把正在一百公里长跑的德米安吓了个踉跄。他的袖口往额头一抹,甩落汗液几滴,把泥路炸出个个深坑。

       日光渐渐融入夜色。德米安从村头,经过阿黑的便利店,跑到村尾,再从村尾经过弟弟的墓碑,跑到村头。他慢慢调整呼吸节奏,这时候的风灌进衣领里已经有些刺骨了。还有七十公里,德米安继续向前。

       一百公里的距离,刚好等于每一个不眠之夜月亮移动的路程。十二年来德米安不曾间断。一百公里,再一百公里,再一百公里,再一百公里,就算他的记号在今天灼灼发烫也未停歇。德米安从来不会忘记他是带有记号的人,他是有使命的,他在等待某一天的来临。他从来没有什么弟弟,那个他夜夜经过的坟墓里是他被埋葬的童年,那个在四岁那年就彻底终结的童年。如今,在这个狗声鼎沸的仲夏夜,那些灰色碎片渐渐变得鲜红,从一方小土堆中破出,颤抖地隐没于德米安双脚踏起的烈焰里。

       德米安是该隐之子,是吸血鬼,狼人抑或是人类。他的记号是上帝给他们这类人的护身符。他注定要走在种族的前端,独自对抗生命的虚无。永生,狂暴,智慧,他一样也不愿意掺和,但这是他的命运,火焰从血液深处蔓延,灼烧着他的记号,提醒着他,该流亡了。

        他决定马上出发。村尾的石碑在前方熠熠生辉,他没有拐弯,反倒加速前进,直直离开了这个村庄。德米安不知要往哪去,只是沿着路往前跑。他经过父亲,然后是母亲,经过一些玩偶和书籍,一堆金银珠宝,美女野兽,最后是一堆白发和枯骨。太阳最后的热力此刻在他心脏中迸发开来,鼓动着将死之人回归青春。多年以后,当在沙漠里流尽鲜血时,德米安准会想起狗声鼎沸的那个遥远傍晚,尽管他像狗似的躺在巨石的阴影中抽搐,被膝盖伤口流出的液体烫得近乎昏厥,那个独自矗立在荒原上的村庄如史前巨蛋般仍历历在目。

       德米安,你可以叫他辛克莱,或者马克斯,甚至可以是阿黑。反正名字不过是一个符号,任何人只要在心中呼唤他,他总能察觉到并准确给予回应。但是如果他人愿意的话,德米安还是喜欢被称做德米安。这是他的母亲在他们二人仍然相连时通过脐带告诉他的。听到这三个字时,德米安有一种泡在羊水中才有的安全感。这三个字在他尚未降临时就根深蒂固地生长在思想里,夜夜舒展,枝繁叶茂。直到后来一天清晨,德米安在路边女孩的怀里醒来,周遭万籁俱寂,只有女孩的鼻翼扇动着,发出平稳的呼吸声,这时他看见一只纯白且巨大的金刚鹦鹉从街角的屋檐起飞,双翼张开遮蔽了整片天空,那只鸟飞得如此之慢,仿佛世界都定格在此刻。那时他才意识到,这三个字就意味着自我的诞生。

       总之,此刻正在朝着太阳奔跑的德米安,对未来仍一无所知,他的大脑被那个长在心里的记号填满,那个神秘的记号庇护他不为他人所伤,庇护他免于死亡之苦,却并未告诉他原因。他什么也不想,只是追随着内心的那股强烈而匪夷所思的冲动。

      “到达第一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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