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4对农村教师职称评审进行倾斜
从2015年开始,河南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出台政策,城市和农村教师职称评审分开,。
比如:农村教师一级职称要参评高级职称,业绩条件只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区级优质课一等奖一个(或者二等奖两次)、综合奖(区级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或者优秀班主任)一个、教学课题研究方面表彰一个(综合实践活动成果、优秀社团、校本教材编写、课题研究四项选一项,县区级表彰一次就行,课题研究要求主持县区级课题一项)。按照城市学校参评,标准就要高一级,所有业绩条件都需要市级以上获奖证书。
这对于农村教师而言,无异说是“雪中送炭”的大好事。职称评审难度降低了很多,这是对于很多在乡村学校工作了二三十年的教师最大的勉励,也是最好的福利。
如今,一个新的问题出现了。随着乡村学校生源急剧减少,依据师生比,乡村学校岗位有限,粥少僧多。超编教师要往城市学校流动。
由于一些乡村老师按照农村学校标准评审的职称,职称证书上盖着“仅限农村学校聘任”。这就意味着这些老师从乡村到了城市学校,原来的职称不再管用,需要重新转评。
可是,绝不是转评那么简单的事情。
有的乡村老师,当年赛课成绩也很优秀,县赛课的评委老师们也觉得,乡村学校教师嘛,获得县一等奖就行了,已经满足职评中优质课的条件,去市里讲课的指标优先给城市学校老师吧,毕竟城市学校老师职评优质课方面的要求必须是市级二等奖以上。不少乡村教师觉得合格是60分,80分也是合格,有县级优质课获奖证书符合条件就可以了,没有必要非得去参加市级比赛。因此也放弃了继续参赛资格。
如今,一些乡村教师两鬓斑白,发如霜降,再与青春靓丽的青年教师同台竞技优质课比赛,无论从气场还是形象气质都差了一大截,更别说普通话和电教手段的应用。
就像让一只老猴子与一只壮年猴子比赛爬树,结果不言而喻。
当年青春年少,国家鼓励年轻教师扎根乡村、坚守乡村、服务乡村,是为了乡村教育发展。
所以无论乡村学校生活工作条件多么艰苦,通勤多么困难,我们乡村老师毫无怨言。因为自己也是大山里走出来的孩子,也是因为读书改变了命运,如今回到家乡,来到农村,本着回馈社会,扎根乡村教育,报答家乡父老当年恩情的朴素情感,我们义无反顾的投身家乡的教育,为乡村教育振兴而努力奋斗,责无旁贷。
如今,城市学校教师缺编,又要求乡村教师支援县区教育,对于未评职称的青年教师来说影响不大,最多少了几百块钱的乡村补贴,可对于五十多岁的中高级职称的乡村教师来说,职称取消,工资从五档降到最低档十二档,相当于打回原形了,工资少了至少两千块钱。
这两千块钱对于有钱人不过是一箱酒,一件衣服一顿饭。但对于老师而言,则可能是一家人一个月买菜费,可能是孩子一学期的延时服务费,可能是一个月的物业费交通费电话费、一个月的住房贷款。就因为工作从乡村到城市调动,这每个月两千多块钱说没就没了。
既然是为了教育发展,无论教乡村孩子还是城市孩子,我们都将秉承陶行知先生的教育信念:捧着一颗心来,不带本根草去。我相信老师们不会有丝毫怨言,教育本身就是良心活。但是会感觉心里憋屈。
有领导说,既然你答应来城市学校,也就是说愿意承担可能降薪的后果。这种说法纯粹是胡说。
这边乡村学校不聘任你,其他乡镇不让你去,只能去缺编的城市学校,双向选择只是学校在选择,作为普通老师你能选择什么?不服从安排就要待岗。不少老师知道会降职称,却并不清楚工资能少多少。
以前的政策是针对当时的形势而定,是为了鼓励广大教师长期奉献乡村教育,扎根乡村。
现如今,更需要乡村教师有序流动,来支援城市教育。城市学校老师到农村支教一年就可以评高级,而农村教师需要任教20到25年才可以不占结构比例,不受岗位限制直接参评高级教师评审。这本身就有些不尽合理。
面对新形势,我们切不可死搬政策,不考虑百姓感受,令广大乡村教师在付出辛劳同时而感觉寒心。
建议区人社局和教体局联合调研,调整职称政策,取消乡村教师职称仅限农村学校聘任限制,确保教师有序流动中职称不再退档,经济上不受损失,确保乡村教师向城市学校有序流动。
一个尊重教育重视教育的国度,政策需要应时而变,顺时而为,因时而改。我代表广大乡村教师呼吁,为了鼓励乡村教师进城支援城市教育的热情,取消原来的“仅限乡村学校聘任”限制,让老师实现平稳流动,乡村与城市之间顺畅接轨,这也是对广大乡村教师能安心教育的暖心工程,英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