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里应知身是客
如果说千禧年的到来使我们摆脱掉战争和经济危机的心理阴影而对新的世纪充满希望,那么在这其中,娱乐内容及其载体——电视广播和互联网,无疑扮演了重要的“兴奋剂”角色。随着技术和社会的发展,昔日《同一首歌》、《非常6+1》等传统形式的节目早已被时代扫入废纸篓,《XX去哪儿》之类的节目勉强能够博人一笑,能够登堂入室的则是层出不穷的娱乐事件、令人沉迷的网络游戏、无所不极的社交手段和花样纷繁的视频直播等内容。万物不仅皆可联网,更皆可娱乐,互联网娱乐似乎成了21世纪上帝的代名词,肩负起打发闲暇甚至消弭痛苦、拯救苍生的伟任。但由此造成的健忘、焦虑、暴戾、冷漠等一系列副作用,亦接踵而至。科技承载、商业助推的现代娱乐模式,在对个体进行心理慰藉、弥补社交的同时,其背后的暗涌和破坏力已经引起包括社会学家、互联网专家在内的各界人士的注意和批评,更值得我们尽早开始对此进行反省。
警惕娱乐的最终目的由愉悦身心向破坏健康的深渊滑落。上半年武汉一父亲为模仿抖音上的高难度翻跟头动作,结果不慎失手导致两岁女儿脊髓严重受损。这种屡见不鲜的事件背后隐藏的动机不难猜测:为配合吸引流量的第一要务,必须不断制造更加刺激的事件,事件的刺激度和用户兴趣的燃爆点如DNA螺旋结构般缠绕上升,愈是刺激,愈要更刺激。无论是被满足后的刺激眩晕感或是未被满足的失落感,均将造成当事人心理失衡生理失调,进而对认知和行为产生影响,更别提这中间可能造成的一些事故与悲剧。现实与消遣作乐的边界越来越模糊,而娱乐,作为本应令人身心放松的一种调节方式,如今看上去已显得矫枉过正。有人因酷跑失足坠楼摔死,有人因熬夜刷淘宝而死,莫不是为了追求身心的快感而失去生命。
注意新传媒介质和载体对深刻知识的绞杀。波兹曼在其代表作《娱乐至死》中谈及印刷品时曾对这种媒介赞赏有加,认为其天然适合作为深刻知识的载体,这是由于阅读本身需要一定的文化门槛,书面语言的构思组织需要严谨的逻辑技巧,其所传达的知识和思想必须得经受作者、编辑、读者和时间的淘沥筛选才能流传下来。哪怕是最滞销的通俗流行小说,其封面装帧、章节目录、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等也都经过一番费尽心思的考量。读者在阅读时孤身一人与作者进行交流,而无其他杂乱的声音,这种学习氛围对于塑造独立人格和思维非常重要。反观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一方面以图片、音频和视频搭建起来的各类型节目,要么只是停留在传达深刻知识的表面,要么则完全选择娱乐化的方式来自我放逐,受众在情绪受到刺激的时候很难记得起自己早把思考抛到了一边。
提防娱乐背后那只看不见的手-商业利益。娱乐或许本是人们用以自我消遣的发明创造,但却天生成为商业利益的默契推手,或许这和“死于安乐”是一个道理。在娱乐的过程中,人的理性所依存的逻辑思考处于关闭状态,启用的则是用以接受和反馈感性刺激的知觉系统,刺激程度越大,作用效果越明显,甚至能够促成潜意识的形成。以“拼多多”广告为例,其通常投放于黄金时间段各类娱乐或电视节目中间,利用简单重复的标语式宣传口号,迅速俘获观众注意力,周而复始之后,不少人在走路坐车都会不自觉哼出广告歌曲旋律,但鲜有人去真的思考“拼的多省的多”很可能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和商品定价原则,即使被媒体曝光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后,其平台产品仍受到很多购物者的青睐。另有一种被称作隐形广告的社交传播方式,如网上一时风光无两类似《好看的女孩都自带烧钱属性》、《不为自己花钱的男朋友留着过年?》之类的文章,以隐蔽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那些尚存理性思维但不够坚定的读者,这类广告的可怕之处在于其通过某些看似说得通而实际上缺乏逻辑的观点,在抚慰读者心灵的同时又试图短时间内培养起读者对某种或某类型产品的消费欲望,虽然说每种思想形式都在试图影响受众的观念,但披着道德说教的外衣却行着输送商业利益之事,实在令人难以接受。我国法律已明确要求广告商在广告中注明“广告”二字,但这种隐蔽广告由于性质难以界定等原因,一直处于膨胀之中。
反思互联网正在加速群体分裂的事实。为激起读者非理性的情绪(因为这种情绪易于培养和操纵),互联网社交平台中盛行传播扭曲的事实或彻头彻尾的假消息,而正所谓“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用户只对自己认同的观点感兴趣,出于利益考虑平台还会源源不断地推荐类似内容给用户,这种种行为最终树立和巩固了个体和群体的刻板印象。对于“刻板印象”一词,传播学大师沃尔塔·李普曼在《舆论》中这样描述,我们总把未来描述成符合自己心意的样子,总想消除那些阻碍我们实现自己欲求的因素,总想加固那些为我们遮风挡雨的屏障。他更指出,在多数情况下,我们并非先理解后定义,而是先定义后理解。互联网社交使我们可以有更多机会与他人接触,而正是这种便利性,让我们只愿意与那些看上去与自己具有高度相似性的人进行交流,但个体之间又是如此不同,因此个体会以自己的“刻板印象”作为筛选社交好友的标准,也将刻意对自身形象进行包装,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在网络社交的世界中,从个体到群体都被清晰无误地制作和呈现,以满足快速筛选之便利,群体加速分裂的事实便产生了。各类吃瓜群众、小粉红、自干五等不同名称的群体,更有“打狗派”和“护狗派”在网上和现实中闹得不可开交,形同水火之势,反过来又更加助长了个体寻求群体归属的渴望。每念及此,仍不禁想起曾任谷歌中东及北非地区行销经理古纳姆总结过的互联网几大症结,包括:当中散播了大量的偏见和谣言;人们创造了自己的同质层,往往只和观点相同的人沟通,在社群媒体的协助下,取消关注或屏蔽意见不同的其他人;网上讨论会很快激发大家动怒;由于社群媒体快速,简短的特性,人们很快就跳到了结论,在此情况下,很难表达出复杂,深入的观点;社群媒体被设计为利于传播而非参与,利于张贴而不是沟通,利于浅薄的观点而非深度的讨论。我们应当对此反思,一个比较好的主意莫过于在行动中秉持这样的观念:刻板印象的存在不仅帮助我们节约时间、维护自己在群体中的地位,也会阻止我们规范、全面地观察世界,须知参差多态才是世界丰富多彩的根源。
这是最好的互联网,也是最坏的互联网。你我作为误入网中之人,寻欢作乐莺歌燕舞好不意气风发自以为天下无双,殊不知世道无常阴晴难测桃花源内到头来所养尽是无能之人。君且记,“网”里应知身是客,莫多贪欢,人生难耐痴与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