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3.6
2018-03-09 本文已影响0人
青色樱桃子
所谓“法不容情”是指,适用法律不能偏私、曲阿,不能以私情坏法,但并不排斥在正当执法过程中,对于人性的关照、当事人基本尊严的维护。两者没有本质冲突,执法苛酷不等于法治本身。
事实上,近年来,中国监狱服刑的管理机制,呈现出整体制度收紧、具体执行环节体现人文精神的两大趋势。之前,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三项“实质性减刑”机制,执行标准相对模糊、缺乏有力的制衡监督,一度有被滥用的苗头。2014年,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要求对“实质减刑”从严把握,强化程序规定。之后,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等建立了包括公示在内一系列严格的制度。
另一方面,监狱在惩罚之外,还有着教化、改造的职能。司法部长张军提出:要把服刑人员“管”住,更要“改”好。创新改造手段,让罪犯实实在在感受到公平,感觉到关心,这也是“治本安全观”的内容。
法治应该是宽严相济的,是严格执法与人道精神的结合:严格让人对法律敬畏,人道能激发人心向善。正像一位监狱领导所说:“任何一个罪犯离监,对监狱管理来说都意味着风险,但不能因为风险就不做事。”中国的法治进步和法治内涵的丰富,需要这样的“冒险”,以点滴进步、个案推动,实现法治理念的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