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的法庭丨聚焦电信诈骗,直击当下热点

2018-12-10  本文已影响0人  娱乐爱你咯

2018年12月4日下午,由深圳市龙华区委政法委(司法局)联同深圳市龙华区观澜法律服务志愿者协会精心打造的法律公益项目——阳光下的法庭(现在开庭第二季)在龙华区民治社区公园又一次隆重开庭。

开庭前,一出精彩的情景剧为现场群众真实还原诈骗过程,让现场群众身临其境,感同身受。

本案讲述被告人余某招聘了5名电话客服组成诈骗团伙,余某作为公司管理人将电话客服分为一线话务员、二线话务员,分别冒充10086客服、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多次成功诱骗被害人汇款至所谓的“安全账户”,随后又将钱转走。在短短6个月时间内,以余某为首的诈骗团伙成功诈骗17名被害人,涉案金额高达4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余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结伙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接受政府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在庭上发表辩护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益。

l 被告人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l 应判处被告人余某怎样的刑罚?

l 现实生活中,遭遇诈骗后该如何积极应对?

l 反诈骗热线电话是?

合议庭评议期间,书记员与现场旁听群众就上述问题进行互动,大家各抒己见,现场十分热烈。旁听人员表示,通过本场活动,更加地坚信不能相信天上掉馅饼,同时也掌握了几招防骗技巧,树立了运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意识。

庭审最后,余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合议庭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阳光下的法庭(现在开庭第二季)未来将继续举办系列活动,以小案琐案为例,用生动的形式向人民群众普法,以合法、理性的途径解决普通公民身边的常见纠纷,让老百姓的生活更和谐安定。

注:本案例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并以模拟法庭的方式进行,请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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