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论文”现象的背后,折射职称评审监督机制缺位


“假论文”现象折射职称评审监督机制缺位
文|齐国有个人
近段时间,媒体曝光了世界著名学术出版机构施普林格·自然出版集团发布声明,撤销《肿瘤生物学》(Tumor Biology)期刊所刊登的107篇论文。此次被撤稿论文的作者全部来自中国,撤稿原因为论文作者编造审稿人和同行评审意见。
据了解,此次撤稿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不少作者是将论文交给所谓的“第三方机构”,由它们再向学术期刊进行推荐。这些“第三方机构”在推荐过程中未将论文进行同行评审,而是暗度陈仓作假。
事实上,近年来中国论文连续多次被国际期刊大规模撤稿。2015年8月,斯普林格宣布撤回旗下10个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64篇论文,而这些论文均出自中国作者。早在2015年3月,英国出版社BMC宣布撤回43篇学术文章,其中41篇出自中国作者。在这两起“撤稿风波”中,出版商均给出了“同行评审中涉嫌造假”的理由。
此次再次发生撤稿事件,让学术界深感震惊,也在社会上引发广泛关注。有的质疑我国职称评审制度不完善,以论文论英雄的评价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论文造假。有的认为是对学术造假者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惩治不大,基本没基本没有什么震慑作用。有的认为“唯论文论”应铲除,但“取消职称论”无异于因噎废食。
有的认为最直接的“药方”就是干脆取消职称论文,回归职业本质的需要,让医生全心全意治病救人,让教师踏踏实实教书育人,从源头砍断论文经济腐败利益链。还有的甚至认为已经持续多年的“权力垄断职称评定”在中国学术界形成了一个以贪腐官僚和学术骗子为核心的帮派势力和不断滋生学术腐败的权力关系网与利益共同体,成为整顿学风和治理学术腐败无法逾越的最大障碍。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应该说,在论文造假这个问题上,既有出版集团和期刊编辑内控机制不完善、审核把关不严格等问题,也有论文作者学术品格的问题,但公平地讲,不能因为其他问题就拒绝检视自己存在的问题,涉事作者理应对此认真反思、承担应负的责任。
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职称评价机制,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16年11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要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严肃评审纪律,加强评审监督。
在职称评定中“唯论文论”曾经是不少人的痛,而此次改革的重点也是放在了“论文不是评定职称的必要条件”这一点,取而代之,专利、科研成果、病历、教案等等都将变成参评材料。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同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将一律予以撤销。加强职称评审监督,严肃评审纪律,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打击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等违法行为。可以说,职称评价体系更为科学,要求更加严格,措施更加得力,制度更加完善。
反思“假论文”背后的“真问题”,笔者感到,并不完全是职称评审制度不完善,其病根主要还在于职称评审制度监督缺位,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异化而背离了初衷。纠正“唯论文论”,必须拿权力垄断下的评审监督制度开刀,真正在提高执行力落实力上下硬功夫、细功夫、长功夫,必须看准病灶下锰药,找准症治顽疾。果真如此,职称评审制度才能真正落地生根。
所以,加强对权力垄断下的职称评审监督,是纠治“假论文”现象的关键环节。只有严格落实职称评审制度,建立监督执行长效机制,完善评审专家约束机制,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督,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职称评审环境,才能使职称论文不再广受诟病、回归学术本位,从而提高职称的含金量,避免职称评审沦为鸡肋甚至走向一条歪路、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