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活着本身而活
《活着》这本书下载在手机好久了,每次都是翻开了前面几页就没看下去,今天竟一口气就看完了。
其实每次翻开自序,看到作者对作家写作的内心想法,都深感一个好作家特别的不容易,作家总是在想像和现实中徘徊,只有能把这两者之间的度掌握好了,才能出好作品。余华认为,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而《活着》就是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
小说的主人公福贵,年轻时就是个纨绔子弟,又嫖又赌,最后把家里的百亩田和大宅给输光了才开始醒觉。但他又是幸运的,娶到了家珍这样对他不离不弃、肯跟着他吃苦的好妻子。
在福贵输光了家产之后,他去找地主拿了五亩田耕,没干过什么活不得不拿起锄头去干活。不久之后,福贵他爹就去世了。接着,母亲身体又不好,在去城里找郎中时被抓去放大炮,一走就是几年了。
几年后,福贵终于回到家中,知道自己的老母亲在自己离开后没多久就去世了,而她的女儿凤霞在一次发烧生病中再也不能说话了,成了聋哑人。但儿子慢慢长大了,对他却有些害怕,福贵自嘲儿子对他的害怕估计是在娘胎没出来就遭过他的一顿痛打吧。
虽然日子还是那么不好过,家珍觉得一家人能够在一起就好。
在这之后,每次日子刚好一点,家里便又陷入困境。家珍生病,有庆去世,凤霞去世,家珍去世,二喜去世,苦根去世。福贵身边的一个个人离开了他,送走了儿子,女儿好不容易嫁了人,却在生完孩子大出血去世,妻子在女儿去世没多久便走了。女婿在外孙四岁的干活意外又去世了,而他最后唯一的亲人外孙苦根因为生病后吃豆子吃撑死了。
最后,福贵送走了一个个身边的人后还是顽强的活了下来,养了一只老牛,帮助他干活,也陪伴着他。
其实生命真的挺脆弱的,能活着就应该好好的活着。
记得前几年,我的一个大学师妹出了意外,在手术房做了好几次手术,她的爸妈从家里赶了过来,不吃不睡的在医院看着她,生怕一走开,女儿就不见了。
幸好师妹还是救回来了,在她昏迷和醒着没意识的时候,她的父亲常常捉着她的手给她唱儿歌跟她讲各种的事情,就像哄小孩那样。
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其实在父母心中,我们好像永远都是个长不大的小孩,每当我们出了什么事,父母总是最担心我们的那一个。
每当我们出了什么事,父母总是最担心我们的那一个。
我有个朋友,临毕业前,他们班有个人就自杀了,具体原因不详,他就这样一走了之,可是他的父母就只有他一个儿子,好不容易把儿子养大二十多岁,一下子就没了,这样令他的父母多伤心呀。
其实不管遇到什么的困难,能活着就该好好活着,困难熬过去又是另一片天了,而生命就只有一次,没了就没了,你走了,或许对于你来说是一种解脱,但爱你的人多伤心,他们得花多少的时间才能慢慢地走出这个伤痛。
就如这本书所说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