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分居一年妥妥离婚!
2020-06-06 本文已影响0人
顶南瓜的小海绵
“离婚冷静期”成为热搜!于是有网友提出:离婚冷静期是否限制离婚自由?若有家暴、吸毒、赌博、重婚这样的情况岂不是延长了受害期?
快看看,检察官给了说法:
【分居一年妥妥离婚】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王栋: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关注热度最高的话题之一。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应当理性地看待:
首先,不能把离婚冷静期简单粗暴地理解为是对离婚自由的限制,离婚冷静期是不可变期间,不会无限延长,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夫妻双方坚持离婚的,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而且除协议离婚的方式外,也可选择诉讼离婚,这次专门针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久调不判”问题,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许离婚”。
其次,离婚冷静期的制度目的是遏制当前轻率离婚现象增多的趋势。纵观全球,我国目前的登记离婚制度都是极其简略的,近年来离婚率不断攀升与登记离婚程序过于简单便捷有一定关联性,婚姻登记机关只需要对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和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也在一定程度上为草率离婚、“假离婚”打开了方便之门。增设离婚冷静期,有利于婚姻当事人充分认识婚姻关系与一般社会关系的不同,确保当事人对离婚本身以及产生的各种后果能够充分地理解并能承担相应责任。
《新民法典》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