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国英:抓住乡村振兴的核心目标
实现乡村振兴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只有抓住其中的核心目标,才能纲举目张、事半功倍。
从中央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的具体目标看,乡村振兴就是要使乡村发展紧随国家现代化的步伐,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结合发达国家乡村发展的历史经验,可以看出,推动乡村振兴,需要实现如下几个核心目标:
乡村振兴要实现农村社会分工深化。
伴随城市经济部门的扩大和就业转移,农户的平均土地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其主体逐步成为专业农户。专业农户每年在地头生产环节及农业产业链的其他环节的工作日使其达到充分就业的水平,是农民获取社会平均收入的保障,也是农民富裕的基础。据笔者估算,我国农户数量减少到3000万户左右时,其专业化水平将有可能保障其收入接近城市部门的水平。乡村发展也是农业区域专业化的过程。不同地区因自然禀赋差异以及规模经济差异,导致农业地域分工专业化。分工扩大会大幅度地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效益,并引起农业经营组织机制的变革和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
农业专业化的组织载体主要是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技术的进步,足以使一家农户拥有很大的土地经营规模。一台先进的多用途农业机械,每一个工作日可以完成数千亩作业量。所以,在地头生产环节,不必让农民组成合作组织,更不需要退回到农业集体经济时代。但在农业的服务、流通和加工环节,农户的合作规模越大越好。从国际经验看,我国大型农业专业合作社在全国形成几十家最好。
乡村振兴要实现农村居民中产化。
在就业竞争诱导下,小农户因亏损而倾向于进入城市谋生,并定居到城市,使留在农村的农民成为全面卷入社会分工系统的专业化的富裕人口。那些难以进入社会就业分工系统的农村人口,例如各类残障失能人口,应该获得国家和社会帮助,但这部分人不适合居住在农村,应该进入城市获得更有效的帮助。现代政府的穷人住房计划(通常是楼房)和营养计划在城市更容易实行,财务成本更低。农村人口布局出现大变化以后,这部分人口若与专业农户分散居住在小型居民点,他们就无法更好地享受到任何其他公共服务。如果有政府适当引导,农村穷人会逐渐转移到城市,使农村居民的中产化更容易实现。按这样一种趋势,我国农村脱贫工作会转型为城市居民脱贫工作。
农村穷人进入城市,有助于降低国家的扶贫成本,推动农村居民中产化。这个发展规律应该会影响到我国未来“脱贫攻坚”任务的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后,要通过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建立,使预防贫困发生机制内生化,形成法治保障、市场主导、政府调节的常态运行体制,使国家脱贫政策转变为一般性收入分配政策,实现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正义。
乡村振兴要实现农户充分分享农业产业链收入。
对发达国家农业经营数据的分析表明,即使农场经营规模很大,例如美国的专业化农场(不算低销售额农场)经营土地面积平均在几百公顷以上,农户的农场经营收入也只占总收入比较小的一部分,通常在20%左右。农户在农场经营范围以外的收入占比多少以及构成情况,各国有所不同,但均与农户分享农业产业链其他环节的收入有关。从我国官方数据推算,我国食品产业链的价值大约是农业原料价值的2倍。农业产业链主要包括部分饮料、部分纺织品、烟草加工以及其他使用农业原料的加工业。按美国的经验,食品产业链也是农场增加值的2倍左右,而农业产业链的价值总额是农业增加值的5倍左右。可见农业产业链的价值增值在食品产业链之外更加重要。
农民分享农业产业链收入的重要渠道是成为合作社的社员或股东,而合作社必须是尽可能覆盖农业产业链的巨型合作社。农场生产也需要规模经营,但农场生产是土地密集型的,可以与很少的劳动力相匹配。所以,农户不需要用自己的土地加入合作社。但农业产业链的经营组织必须是资本密集型的,有的环节还是劳动密集型的。因此,在合作社里,农民需要进行“资本合作”与“劳动合作”,否则不能实现规模经营。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也需要有所变革,不需要拘泥于国际合作社联盟旧有的规定。
乡村振兴要实现农户居民点规模收缩。
从农业发达国家的乡村景观看,专业农户主要是分散居住,像我国这样村落密集的乡村景观比较少见。这是长期演化的结果。我们国家农户聚集为村落也有一定历史原因,这里不论。专业农户因为土地经营规模大,不适合几十家乃至农户集聚在一起。我国农户的经营规模的提高不会太快,但如果城市化政策能顺利推进,估计不用等到国家设想的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2050年这个时间,专业农户总数就应该减少到3000万户之下。这时,如果政策实施得当,全国专业农户应该分散在现有300万左右的自然村及数万个更大一点的村落里。乡村小学的布局需求、农业产业链末端环节的就业需求、农村旅游业需求以及逆城市化人口的需求,是决定现有村庄能有多少被保留的主要因素。大略估计,现有约300万个自然村,其中大部分会收缩为小型专业户居民点,只有很小比例的村庄会演变为较大的居民点。
乡村居民还会有非农业人口,他们的居民点的规模也有规律可循。首先,原来的农户脱离农业以后,分散居住已经不大方便。除了少量的以旅游业支撑的村庄规模可以有数百居民之外,农村非农业居民的居住点应按基本公共服务的效能确定规模大小。很多公共服务因素会影响到规模大小,其中最重要的是学校的规模。在农村交通获得改善以后,如果农民在农村范围里迁移,小学教育水平就是首要的影响迁移的因素。通常,一个小学要办好,学校的学生规模至少应该在300人-500人之间。如果学生步行上学,这个规模的学校要求这个居民点的人口规模在0.6万人-1万人之间。小于这个规模的居民点,人口规模就难以稳定。但现在出现的村庄合并热潮,不大重视居民点的人口规模,需要引起重视。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乡村公共服务研究创新团队首席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