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

关于“离婚”的心理咨询需掌握的基本要领

2018-10-16  本文已影响3人  小雯同学Echo

关于“离婚”的心理咨询需掌握的基本要领(一)

离婚,是婚约的解除,同时还包括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未来养育等。离婚,对于夫妻来说,尽管是一种解脱,但,无论如何,也是一种伤痛,尽管这伤痛经常主要不是离婚本身造成的。

离婚,不止是去换一张离婚证书,还有一大堆需要处理的事情。因此,离婚前,建议最好能够去做几次心理咨询。

关于离婚的心理咨询,有哪些基本要领呢?

01

明确离婚心理咨询的目标

尽管人们可以有各种原因或理由想要离婚,但是,总体来说,离婚的原因主要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沟通不畅。

这样的婚姻,即使不离婚,感情沟通不畅,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也照样是痛苦的。

不要把感情沟通不畅所造成的痛苦,记账在离婚头上。

所以,面对将要离婚的夫妻,心理咨询工作不是挽留婚姻或拆散婚姻,其目标只有一个:促进双方的感情沟通。

感情沟通增进之后,仍然有两个可能的结果:不离婚,或者离婚。心理咨询师,所能做的只有一个:搭建一个心理平台,促进夫妻感情沟通与交流。

关于“离婚”的心理咨询,需掌握的基本要领(二)

02

离婚心理咨询的两个工作方向

第一关系取向

以调整互动关系为主,促进双方的情感沟通。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帮助当事人具体分析:两个人之间是如何匹配和互动的,其间存在哪些错位和误区等;以维护爱情亲密关系为目标,调动双方的意愿,各自调整自己,以适应关系的维系。

前提是,双方都愿意为改善互动关系而努力。这样的离婚咨询,往往需要两个当事人同时前来接受心理咨询。

在这个过程中,心理咨询师经常会有如下的提问:

“你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渐行渐远的?”

“你们之间最大的分歧是什么?具体有哪些?”

“曾经当初你们是如何爱上对方、并选择跟对方走入婚姻的?”

“结婚后,包括结婚前的恋爱阶段,曾经有过一段幸福的时光?当时你们是如何做到的?”

“你们愿意共同努力,调整自己,向对方走近吗?”

婚姻关系,一定是要“各取所需”,最终达到“双赢”,这样的关系才能得到双方的认可,并愿意继续维系这种关系。

在关系取向方面,心理咨询师会帮助分析婚姻中的互动模式,属于“等位交换互动模式”,还是“错位交换互动模式”。

比如,“同伴关系”、“比翼双飞”(等位交换)?还是“母婴关系”,“付出下半身以换取对方的上半身”、“郎才女貌”、“嫁汉吃饭”(错位交换),等。以明确各自对婚姻的期待,各自的愿望和需要,并主动调整自己,适应对方。

一旦自己知道了对方的期待、愿望和心理需要,就知道如何“雪中送炭”、“投其所好”、“投怀送抱”啦。当双方都愿意主动为对方去做这些的时候,双方的情感沟通,就会变得通畅起来了,相互之间的爱,也就自然而然地流动起来了。

关于“离婚”的心理咨询,需掌握的基本要领(完)

03

离婚前的生活协议

既然夫妻两个人都已经开始探讨将来要离婚了,那么,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两个人依然需要具体讨论:离婚前的这段日子,两个人将如何度过,最后一段共同相处的日子。

这时,心理咨询师带领夫妻当事人一起商量,离婚前的生活将如何度过,各自的愿望和需要是什么;并在此基础上,促进夫妻双方能够在尽量详细的感情互动和生活细节方面,形成约定,达成协议。离婚前,双方参照该协议具体观察执行;以观后效。

在达成协议时,不仅要有尽量详细的具体内容,各自去做哪些事情,承担哪些责任、履行哪些义务,协议还应该包括检查验收的时间期限,比如,设定三个月或半年作为时间期限。

04

离婚前的心理准备、对未来做出设想和安排

离婚,不仅是去办一个离婚证,做到“组织上离婚”,更是要首先提前做到“思想上离婚”。即,离婚前,自己要在内心做好“离婚前的心理准备”。

心理咨询师,在咨询中,可以跟来访者一起讨论:

“你准备过几个月之后,去办理离婚手续、换取离婚证书?”

“你会去跟父母家人或朋友闺蜜等一起探讨,关于离婚的经验和观点、意见吗?”

“在离婚之前,你还有哪些事情要具体去做吗?”

“离婚后,你住哪儿?你有房子住吗?孩子由谁来抚养?你有工作和经济收入来源吗?你的收入维持你的个人生活,以及抚养子女吗?”

“离婚之前,你是否先要给自己找到一份工作?”

“离婚后,你的未来生活将会是怎样的呢?如何告知父母家人?”

“离婚后,你有朋友吗?”

“你将来还要再找一个人结婚吗?再婚的那个人,会是怎样的呢?你将如何进入你的下一段婚姻生活?”

……

做到以上四点,离还是不离?不离怎么继续?离了如何生活?如何离?梳理完这些,当事人就会比较清晰,知道未来何去何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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