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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将50元错当5元多给客户1万多——多给了肯定不能“白嫖”!

2022-09-27  本文已影响0人  6f71a180b275

      有报道称有一家银行的员工误将大面额的纸币50元错当小面额5元,交付给了客户,多给客户1万8,之后经警方介入客户将多领取的款项归还。

      我想说一下这种银行多给钱的现象在法律上怎么评价。首先,法律上有一个词叫作“不当得利”,这个词虽然是非专业人士,但看个字面意思也能明白个七七八八。去银行取钱,银行付钱了,客户收钱了,但是收多,这个就是不当得利了,那多收怎么办,还呗,包括产生的利息都得还。其次,十几年前在广东还发生过银行自动柜员机出故障,取1千元只显示减少1元的情况。当时有一名小伙也是被这种天上掉馅饼冲昏了头脑,取了一百多次1千元(你自己算取了多少钱),终于有钱了!银行很快就发现了,并报了警。这回就不是上面说的“不当得利”了,为啥不是,因为范围超了呗,变成“盗窃”啦,当年小伙还被判了刑。第三,回到“不当得利”,说更现实一点的,1万8是不是多给了?在司法实践中这是需要证明的,不能仅凭银行自说自话就认定。从银行内部流程到客户收取现金整个过程,要有证据查证属实是多给了1万8,这项工作必不可少。

      其实,1万8只是一个数字,这当中体现了银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客户的诚信度、甚至是人们对于利益的价值取向的问题,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结局。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多给了肯定不能“白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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