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详解 || 第二十一 噬嗑
<观>,下观上为观礼,上观下为<观民风>,君王巡视天下,总得抓几个恶人下狱,<噬嗑>即刑狱之卦,故<观>后继之以<噬嗑>:
噬嗑,合也。颐有口腮之象,噬嗑在<颐>中多一横,
犹颐中有物而咀嚼发出shihe shihe之声,故卦名<噬嗑>。噬嗑,上下牙咬合而发出之声音也。
<观>,下观上为观礼,上观下为<观民风>,君王巡视天下,总得抓几个恶人下狱,<噬嗑>即刑狱之卦,故<观>后继之以<噬嗑>。
<亨,利用狱。>
初九至上九之间,九四横梗,如经咀嚼、咬合,除去此物,则能上下相通,故曰<亨>。上卦离,为日、为火、为电,下卦震,为雷、为动、为行,雷电交加之象。雷电交加,声震百里,令人生畏。大人发怒,号<雷霆之怒>,有刑杀之威,上离、下大离,烈火煎熬上互坎之盗寇、下互艮之狐狗,离为罗网,网又通罔(诬陷、陷害),大小之离,为大大小小的罗网,有炼狱之象,故《周易折中》曰:噬嗑以去颐中之梗,雷电以去天地之梗,刑狱以去天下之梗,故曰<利用狱>。下震一动则变巽利,大人(震)发威则囚犯惧,监狱之<利>即从此出也。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
初九在下震为足,震足之末,为<趾>,上互坎为<桎梏>,古称<校(jiao4)>,刑具也,坎与足纠缠,桎梏加于足,称<屦(ju4)>,下震反则为巽,人足上了刑具,眼睛从上往下看,巽即成<兑>:
震反 为 巽 从上往下看
兑为缺,为毁折,兑口正在初九,为足趾被(毁)灭(没,遮盖住)之象。初九位正,仅足趾被刑具灭没掩盖,不足以构成大威胁,正视是为巽利,故无咎,合则<屦校灭趾,无咎>。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六二在大离之下柔,离为龟、蚌,六二为龟蚌之内柔,肉也,故曰<肤>(肤即肉)。六二在兑口之中,肉已入口,即吃肉(噬,吞吃)。六二在下互艮,艮为山,鼻尖高耸有山形,六二近反震之兑口,故以鼻形之,震动变巽(反兑),六二变九二,六二不见了,<灭>了,合则<噬肤灭鼻>。肉太多了,吃肉时,大肉将鼻子都遮住了。肉大遮住了鼻子,不影响吃肉,故曰<无咎>。
六二吃大肉遮住了鼻子,吃相难看,因其中正,仅损一时之形象,故无咎。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六三在下震,震之变为巽(反兑),震为动,兑为口,口动,吃也,故曰<噬>。六三为龟壳内之柔爻,为肉,六三之肉临上离之火,为火烧之肉,即<腊肉>,合则为<噬腊肉>。六三不正过中,柔而被吃,是刑狱不公而致,上离不正,离火性酷(毒),六三不服,以致怨愤,觉得被毒害,六三处上互坎之始,被陷,幸而上承九四之刚,又独能上应上九,虽有小麻烦,但不会有大灾难,故曰<小吝,无咎>(上离不正而行毒害,遭罪之象,三多凶)。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九四刚硬不正,为众柔(肉)中之硬物,喻骨,带骨之肉,称为<胏zi3>,九四又在上离火之下,既在火中,必已烤干,故曰<干胏>。九四犹在大口颐之中,故曰<噬干胏>(吃干肉)。九四又在下互艮,艮为手,手捧物、拿物、受物曰<得>,九四在上离,离为戈兵,六五失正,正则为乾,乾为金,金戈,肉中金戈,箭矢也,合则<得金矢>。金矢得,则乾不见了(请问先生:为什么金矢得利,乾就不见了?)(乾被离中阴爻侵蚀了),乾不见反则为坤,坤贞静,九四在上互坎,坎为忧,四多惧之位,忧而惧,艰难也,知艰难而贞固守正,才有利。因九四不正,才如此告诫之,故曰<利坚贞>(噬嗑卦天人皆不正,天时不利,人又不行正道,自然易陷囹圄。利艰贞,四多惧,人道艰难也)。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离为龟蚌,六五在上离之中,六五为离中之柔,龟蚌之肉也,在离火之中,早已烤干,六五犹在大颐之口,合则曰<噬干肉>。六五失正,纠正为乾,乾为金,下互艮为手,手托乾金,故曰<得黄金>:
六五失正,又无下应,故曰<贞厉>。但六五居尊位,承乘皆刚,得其助,故能<无咎>。
<上九,何校灭耳,凶。>
上九居噬嗑之极,极则变。又居上位不正,正则上卦成震,为覆艮,艮为背,震乃反背,即(荷):
(荷通何),上离为戈兵,上九居戈兵之极,先遭兵(狱卒)打,打过之后离变坎之桎梏(上刑具))(坎为<桎梏>,狱卒打囚犯,打过之后不要上刑具么?),上九位最高,刑具加于头颈,必将耳朵都遮盖住,合则<何校灭耳>,事已至此,又遭打,又上刑具,岂能不凶。
噬嗑为刑狱之事,位正无罪的无应,有应得位的又不正,天下之人,一进牢狱,无论是怎样的英雄好汉,个个都是呼天不应,叫地不灵(正而不应,无罪都没人替你做主;应而不正,答应你,也不会真救你;有应而不正,有权有势的入狱有照应,哪个是行正道?),蛟龙失水,猛虎离山,一进樊笼,一筹莫展。雷鸣电闪,官威之下,命如尘土,风吹即散。一切只能听天由命,无可奈何。
初九罪轻,仅以灭趾,未失正也。
六二中正,本无罪,还有大肉吃。
六三过中不正,鲜肉无份,只能吃到腊肉。六三柔弱,幸上承九四相助,只有小小艰难,唯一有应之爻也。
九四刚而不正,罪重(爻位越高罪行越重),为狱中决除对象,幸得金矢(或为免死金牌令箭?),艰难困守,终能获吉(释放)。
六五得中不正,是大人获罪,一样投进樊笼。但六五有黄金(可用于行贿),表面看起来一样被严厉管教,终能无咎(黄金比金矢更能通神)。
上九乃死刑重犯,重枷加身,耳朵都被盖住,想来饭亦不得吃,更别想吃肉。尝闻死刑犯言:一星期就盼着吃那一块大肉,若无此肉,活着亦毫无意义。古人入狱,家人送牢饭藏金以贿赂狱官,则能减轻罪罚,无金只能受罪。所以,狱不可入,罪不可犯,一旦不慎陷入囹圄,天地都不能为你做主。
噬嗑卦所取用之象:
乾:金
坎:校(刑具)、陷、毒(忧愤、怨)、矢、耳(水通耳、肾)
离:电、火
震:雷、足、动
巽:利
艮:鼻、手(得)、背(荷)
兑:口(噬)、毁折、灭
天地隐而烘炉生
山石崩而金销铄
水火济方龙虎见
风云生即蹇难脱
<噬嗑>无乾坤(天地隐),天地即洪炉(上火下木,又得大离,一片火海,即洪炉),人心似铁,国法如炉。下艮山石被上下两卦强分,山石崩,上离乃乾金被炼毁而成(金销铄)。上互坎水,上离,水火既济。下震为龙,下互艮为虎,道家以炉合铅汞以成龙虎。
上离反则坎,为云。
下震反则巽,为风。
两卦全变,噬嗑卦之互卦<水山蹇>即失,<蹇难脱>。
龙虎得风云即飞,故脱。全变即成<水风井>
不经锻炼,不成龙虎。
全变即成<水风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