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之光》:迟到的正义 被善待的渴求
摘要:
你眼中有什么,决定了你能看到什么
没有看哭,没有看笑。
但很满足,因为电影的还原度很高,单是场景画面和书里描绘的几乎相同。
自己算是雷米心理罪系列的原著党。
非要打个分,我愿意给它四星的好评。
两周前买好的预售—《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听说主演是邓超,阮经天和刘诗诗。
一个是金鸡奖得主(邓超《烈日灼心》),一个是金马奖得主(阮经天《艋舺》),一个是内地人气演员。
如果你看过雷米的书,还是会对这部电影有好感的。
如果没看过,就很容易被节奏快剧情紧人物情绪化过度这样的想法带偏。
所以,以下观点仅代表个人,结合原著,谈一些感受。
1.剧情还原度高
教师血水当墨水案、男子被塞水袋案、纵火堵车案、律师定时炸弹案还有廖亚凡案和地下密室的囚禁。
这些仪式感十足的犯罪案件,都是自称为城市之光的江亚浮现水面的前兆,也都是原作里的重要环节。
虽说画面略显血腥残忍,但是能把原作几乎原封不动的搬上大荧屏,已经算是一种很大的尊重了。
2.人物形象鲜明 人性揭露极致
方木(邓超饰)和江亚(阮经天饰)这一对昔日的同学,都曾有着同样的梦想—
成为一名警察,成为城市之光,除暴安良。
但两人的成长环境和人生经历造成了大相径庭的性格,也导致了完全不同的人生道路。
方木家境良好,家庭幸福,父母关爱,所以他只用好好完成学业,实现梦想。
但江亚不是,他生长在一个看不见光亮的家里,自出生之日就被父亲怀疑不是亲生儿子,甚至遭受毒打,唯一对他好的母亲也被逼死。
自从他第一次向父亲举起斧头的那一刻起,他便注定了不能回头。
他渴望人人受到善待,正如渴望自己能够受到善待一样。
于是江亚选择了城市之光—
却是用杀人的方式,惩罚那些施下恶行的人。
他以为这样可以成为众人崇拜的偶像,可以伸张正义,受人敬仰。却不想,以暴制暴,往往能助长恶的滋生。
不得不说,阮经天的演绎成功刻画出了一个被扭曲的变态的声称伸张正义的杀人犯。
那种快感,得意和愤怒,带着对方木的一种挑衅和对“偶像”的失望(他曾以方木为偶像,却因一次误认把方木当作杀人犯),在他的眼神里,都能被感受到。
每次看到江亚的画面,心里总会有一种毛骨悚然感,
该是遭受过多大痛苦的人,能把心扭曲成这般,需要依托不停杀人寻求快感。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最后被捕的那一刻,江亚心里或许也有掠过一丝悔意吧。
就像在当时律师的定时炸弹,米楠举起那块牌子—“你自以为伸张正义,就别把无辜的人牵扯进来”时他按下了暂停键一样,如果当时他的身边有一个人能给予他光亮和温暖,或许他也不会做出那么多错事。
其实原著里,最喜欢的是方木的那个角色。
隐忍克制,沉着冷静,会为了工作疯狂痴迷,和犯罪分子巧妙周旋,只为寻求真相,那是一种对光亮的执着寻求。
也会为了心爱的和在意的人温柔以待,细心呵护,对米楠愿舍身保护,对廖亚凡是担起责任。
他清楚自己心里要的是什么,喜欢的和追寻的是什么,他一直就在那里,不曾离开。
所以米楠找到了他,愿意真心对他。
当廖亚凡死的那一刻,他是绝望的,那种挣扎和痛苦,让他想对江亚开枪。
但是他选择了自己承受,因为是警察,不能任意剥夺掉每一个人的生命,即使是罪犯。
江亚没有得逞,这也许就是方木和他最大的区别。
“以暴制暴,信仰暴力,只会带来更大的暴行。”
“如果这个天平不小心失衡了,那么我愿意做这个砝码。”
方木会用自己的生命换来迟到的正义,他说他不愿让良知被扭曲。
其实江亚也是为了正义,但因为内心的某种恶被激起,他选择了一种错误的方式。
两个主角的对弈还是电影的一大看点,毕竟实力在那儿放着。
尤其是最后的打戏,用心至极。
3.不乏温情
除此之外,米楠和方木之间为电影增添了一股暖意和温情。
米楠这个角色在前三部里是有交代的,印象中她也是一个些许可怜的人儿,曾经遇到过方木,受过他的帮助。
她的可贵之处在于重新看到了希望,最后选择做一名警察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米楠内心是善良和坚毅的,她会为了追到凶手不顾一切,会独自面对无论再大的危险,也会为方木的选择牺牲落泪恸哭,会为廖亚凡的离开伤心自责。
米楠和方木,算是相知相惜吧。
即使相处的时间不长,但看透一个人有时只需要一瞬间。
她可能就是那个看穿他内心柔软给他力量的那个人吧。
就像那朵蓝色的永生花,寓意是尊重死者才能找到真相,也是米楠对方木的最大信任和支持。
这是支撑方木最终活下来的力量。
想说一下女主诗,这应该算是她第一次尝试这种类型的角色在大荧屏上,人物的拿捏还是有分寸的,也让人被带进去了米楠这个角色。
还有邓超和阮经天,什么用力过猛吗?没有看到,他俩让我看到了心中的方木和江亚的影子,总之两个人塑造的都挺成功的。
光本是为照明而生
人们在黑暗中挣扎迷失
当光亮出现的那一刻
希望也就出现
每个人都需要有一束光
那是灵魂深处的渴求
在深夜闪闪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