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之员工持股计划(二)
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的搭建:
1、 确定期权池的大小
首先预留出一定股权比例作为期权池,一般在10%—20%之间。如果等投资者进入后再做,会遇到投资方不愿稀释股权的阻力。
2、 注册一个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GP参与管理企业事务,要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LP不能管理企业,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GP 设计由公司创始人或大股东担任,执行合伙事务,承担管理职能,实际控制合伙企业。
LP 让被激励员工作为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只参与经济收益,不参与日常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这样通过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既能达到用股权激励员工的目的,又能在一定程度上绑定员工和企业的共同利益。
3、 转让股权
设立后,把公司的预留出的期权池,转让给持股平台。一开始持股平台的全部股份可先由GP(创始人)持有,等被激励的员工进来担任LP后,创始人把股份转让给LP。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被激励员工的收益和退出机制。员工持股平台必然有合伙人的变化,需要全体合伙人同意。员工通过持股平台来间接持股,这个股份不能继承也不能转让交易。以增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的有限合伙企业,其所持股份的限售期可设为一年,上市后,合伙企业可以作为主体,实施股权转让,获得收益,而该收益通过有限合伙企业直接分配至最终持股的个人;对于持股个人实际的股权锁定时间,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约定。
持股员工获利与退出的四种方式:
(1)分享企业利润:按照出资额享有上面所提到的以有限合伙企业为主体的股权转让收益。
(2)转让财产份额:按照协议约定将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转让他人; 如果有员工(LP)退出平台,他的份额可以暂由GP代持(一般由GP回购),然后再转让给新的激励对象。
(3)退出结算: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条件退伙,并获得自身财产。
(4)散伙清算: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个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获得清算后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