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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军队与教会,阴谋与爱情

2020-03-06  本文已影响0人  娟娟凉影

读司汤达的《红与黑》真的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洋洋洒洒50万字,足足读了旬月有余。而每每翻到最后一页,看到故事的结局,总是心头一沉。按照中国人喜欢完美结局的思维定式,我是真的希望于连得以保释出狱,娶德·拉莫尔侯爵女儿为妻,生儿育女,从此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可故事的结局偏偏是:于连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手捧爱人的头颅,亲手埋葬了它。

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一心想跻身上流社会的人物。他拥有惊人的记忆力和满腹才华,当然他也有一副漂亮英俊的面容。他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德·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玛蒂尔德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红与黑是小说的两条主线。“红”代表军队,象征法国大革命的热血和热忱;“黑”代表教会,象征穿着僧袍的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

整篇小说最能体现于连的,其实就一句话: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红色是于连对生活、对爱情的向往,是对法国七月王朝王权势力的反抗;黑色是对人性贪婪、阴谋、自私、邪恶的揭发。而于连则完美诠释了“红与黑”之间的较量。

故事的高潮,是于连的两次红红火火的爱情。第一次是与市长夫人德·蕾娜的真心相爱;第二次是与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借爱上位。两次爱情,均付出了昂贵的代价。而实际上,第二次的爱情,只是玛蒂尔德一个人的爱情,于连从头至尾只是想利用玛蒂尔德,只是想借位以完成自己的华丽转身。而于连并没有天遂人愿,最终付出了自己的生命。爱情,一旦掺杂了利益和阴谋,就毫无可贵之言;爱情,一旦充满谎言和欺骗,结局只能是一个人的伤痕累累,或者两个人的遍体鳞伤。

于连,因为其无法选择的出身,即使才华满腹,也难以实现抱负。他一味的为了向上流社会攀爬,泯灭了人性本善,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化身为魔,造就了自己病态式的爱情悲剧,政治悲剧。他空有一身才华,空有满腔热血,但是,在那个时代,他根本不可能实现其抱负和野心的。

于连,是一个自相矛盾的人。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诚实,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他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他始终无法真正融入进法国上流社会的名媛与王公贵族之中;他有野心,却无经验、谋略和卓尔不凡的远见;他对世事一针见血,却不懂得藏拙露怯。他是一个激情胜于冷静的人。他活着的时候,不能与自己达成和解,而死对他是一种解脱,是他一个人完成的自我救赎。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想让生命得以鲜活,就必须得撕开夜色的包裹。

除此,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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