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法律第三
第六章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本质为救济不加重:行政处罚不得因陈述申辩而加重,行政复议不加重(禁止不利变更),行政诉讼司法依法变更原则(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有例外)
诉讼不停止执行,有例外:被告认为需要停止,原告申请停止要法院同意,法院认为需要停止,法律法规规定停止。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级政府确认土地、矿藏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行政诉讼不受理范围: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公安国安授权行为,最终裁决行为,非强制性,无实质影响。
原告资格确定:合伙企业,核准登记字号,未登记则为全体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登记字号,登记的经营者,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各方均可以自已名义起诉;股份制企业,企业为原告,“两会”可以企业名义起诉;非营利性法人,出资人、设立人;非国有企业,该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业主共有利益,业主委员会;行政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
行政诉讼被告,只能是行政主体,即不是国家,也不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反诉权;承担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举证责任;有权依法执行或者改变被诉行政行为。
如果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如果应当追加被告但是原告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是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不得委托本机关以外的人员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告,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1~2名诉讼代理人(即不得委托律师出庭)
物证是以物品的自然状态作为证据,证人证言不能是判断、推测、评论,现场笔录为行政诉讼中特有的法定证据,应当在现场制作,不能事后补作。
只有经过庭审质证和审核认定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质证主要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
证明一个事实的数个证据,证明力大小认定规则,法定机关证据优先,法庭证据优先;原件、原物优先,无利害关系优先;证据链优先。
立案7日
合议庭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单数
对原行政行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判决;行政行为轻微违法,对原告听证、陈述、申辩等重要程序性权利不产生实质损害;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该行为违法,不撤销该行政行为。
原告申请被告依法履行支付抚恤金、低保或社保等给付义务的,未先向行政机关提出请求或者申请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确认无效:实施主体无资格,减权增义无依据,内容客观不可行,其他重大且违法。
简易程序:同意两千,当场公开;一人独审,45日审结
食材失误判——10裁15判
二婶不管拨素——二审受理的裁定:不予立案,管辖权异议,驳诉(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