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回到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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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莲后来总是想起那个下午。
不是告状的那些下午,不是在北京被人像撵鸡一样撵来撵去的那些下午,是二十年前的那个。太阳从化肥厂的围墙那边斜过来,秦玉河站在民政所的门口,手里捏着两张离婚证,一张递给她,一张揣进自己兜里。他说,好了,这下行了。她说,好,过段时间再换回来。他没吭声,笑了笑。那个笑她记了二十年,不是笑给她看的,是笑给自己看的。她那时候没看懂。
如果她能回到那一天,她还会不会走进去?
有人会说不会。你都被骗了一次,还能上第二次当?她李雪莲又不是傻子。可她李雪莲后来做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哪一桩像聪明人做的?为了一个“假”字告了二十年,告到县长县长下台,院长院长撤职,告到自己从二十多岁变成四十多岁,头发白了,腰也弯了,女儿也不认她了。聪明人早就算了。
可李雪莲不是聪明人。她是一头牛,认准了方向就闷头走,走到墙跟前也不会拐弯,拿角去顶,顶到血淋淋的也不退。
那头牛后来被她卖了。书里写她跟牛说话,牛听不懂,但牛在听。她跟牛说那些跟人说不着的话,说秦玉河不是人,说法院不公,说这个世界不讲理。牛的眼睛大大的,黑黑的,倒映着她的脸,一张越来越苦的脸。她觉得牛懂她。这世上也就牛懂了。人都不懂,也不想懂。
回到那个下午。
那会她肚子里怀着二胎。大的是儿子,肚子里这个不知道是男是女,但不管男女,她都要。秦玉河说,单位知道了要开除,你打了吧。她说,不打。他再说,她再说。说到后来两个人都不说话了。她就想出一个办法来——假离婚。离了婚这孩子算她的,跟他秦家没关系,他保他的工作,她保她的孩子。两全的事。她想得多好。
她是真的觉得好。
她这个人,一辈子就吃了这个亏,她觉得好的事情,就以为别人也觉得好。她觉得假离婚是为了孩子,就以为秦玉河也这么想。她觉得离婚证是假的,就以为那个红本本不过是一张纸,撕了还可以再领。她不知道那张纸在秦玉河手里是另一回事。秦玉河拿到那张纸,就像拿到了一张通行证,从她李雪莲跟前走了出去,门一关,再也不回来了。
如果她知道会这样,她还会不会走进去?
我想她是会的。不是因为胆子大,是因为她没得选。她肚子里那个孩子在她决定打掉的那天踹了她一脚。她趴在手术台上,冰凉的器械在边上放着,医生让她别动,她不动。然后肚子里那个小人动了,踹了她一下,实实在在的一下。她的手一下子攥住了床沿,攥得骨节发白。她跟医生说,不打了,这孩子我要。医生看她像看个怪物,刚才还好好躺着,这会子跟疯了似的。她从手术台上翻下来,衣服穿上,走了。
她从那时候起就知道,这孩子是老天爷让她留的。老天爷让做的事情,哪有那么多弯弯绕绕可想。秦玉河是什么人,以后会不会变心,这些事老天爷不管,老天爷只管那个孩子的一条命。她要是为了怕秦玉河骗她,就把这个孩子打了,她后半辈子怎么过?就算秦玉河不骗她,一辈子对她好,她想起手术台上那一脚,心里就不会痛?
这是一本账,李雪莲算不清,但她感觉得到。她那会的决定是对的,哪怕后来的二十年都在证明这个决定是错的,她还是觉得对。孩子好好的,生下来了,是个女儿。女儿好好的,长大了,尽管后来不认她,但活着。一个人在世上活着,就比什么都强。
秦玉河说她是潘金莲那天,女儿也在场。女儿那时候还小,不懂什么叫潘金莲,但看到一群人在笑,看到妈妈的脸白了。李雪莲从那以后多了件事——要把潘金莲这三个字从自己身上撕下来。假离婚的事还没了,又添了这个。她一个人背着两座山,一步一步往北京走,走了一年又一年。
有人问过她,你图什么?她说,不图什么,就是要把话说清楚。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他们把她的脸踩在地上了,她得捡起来。不然她李雪莲成什么了?
可她没有想过,她为了捡这张脸,把别的东西都丢了。两个孩子的童年没了,她的青春没了,后半辈子的安稳没了。她像一只扑火的蛾子,冲着那点火光一直飞,翅膀烧焦了也不停。
如果回到二十年前,她把那个离婚证拿在手里,看着秦玉河那张脸,她会不会犹豫?
我猜她会。不是因为怕了,是因为她后来吃过的苦,那些苦长在她身上,长成了骨头,成了她的一部分。就算回到从前,那些骨头还在,那些疤还在,她摸着那些疤,会想一想。但也只是想一想。秦玉河说,走吧,进去吧,就签个字的事。她肚子里那孩子又蹬了一下。她看了看手里的证,又看了看秦玉河,然后走进去。
她就是这种人。明知道前面是火坑,也会跳。不是勇敢,是拗。她觉得对的事情,死也要做。
刘震云在书里写得狠,把李雪莲写成了一个笑话,一个悲剧,一个没人愿意听她说话的女人。县长不愿意听,院长不愿意听,市长不愿意听,北京的人也不愿意听。她对着牛说,牛死了,她对着空气说。到头来,秦玉河死了,她连告状的对象都没了。她站在马路上,风把她头发吹起来,她不知道自己下半辈子该干什么。
但她还是不会后悔二十年前那个决定。她后悔的是没看准秦玉河这个人,不后悔的是要那个孩子。这两件事在她心里分得很清。人是人,事是事。秦玉河不是东西,但孩子没有错。为了一个不是东西的人,把没错的孩子打掉,这笔账她算不过来。
所以她还会离。
秦玉河离不离婚,变不变心,那是秦玉河的事。她要那个孩子,是她的事。她的命就是她的选择,哪怕这个选择把她带到了一条死胡同里,带到了一条所有人都在笑话她的路上,她也不换。因为换了,那个孩子就没了。那个在手术台上踹了她一脚的孩子就没了。
她这辈子吃过很多亏,上过很多当,但那一脚是真的。是真的,就够了。
二十年后,她站在秦玉河的坟前,没哭,也没骂。她说,你走了,我告谁去?然后转身走了。走了几步,又回头看了看那个土堆。她想的是什么,没人知道。书里没写,谁也猜不着。
也许她在想那个下午。太阳正好,秦玉河把离婚证递给她,她接过来,叠了叠,塞进裤兜里。肚子里的孩子又动了动,她用巴掌轻轻拍了拍,低声说,甭闹,妈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