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之“恶”
2014年已经过半,这是一个充满着悲剧与恐慌的半年,继“昆明301惨案”之后,短短3个多月内长沙、广州、福建、桂林、新疆相继发生多起“见人就砍”恶性砍人事件,继杭州7月5号公交纵火案后短短10天内长沙(7月11)、广州(7月15)接连发生2起公交纵火案………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密集的恶性事件呢?
如果说这一切都源于媒体新闻的传播,你信吗?相信许多媒体从业者看到这已经暴跳如雷了吧!好吧!下文将颠覆你对新闻传播的看法!
首先,来科普一个叫“维特效应”(Werther effect)的社会心理学名词。“维特效应”指1774年德国大文豪歌德发表了一部小说,名叫《少年维特之烦恼》,该小说讲述了一个青年失恋而自杀的故事。小说发表后,造成极大的轰动,不但使歌德名声在欧洲大噪,而且在整个欧洲引发了模仿维特自杀的浪潮,“维特效应”因此得名。由于这本书负面自杀社会影响,好些国家把这本书给禁了。欧洲青年们看了少年维特自杀的故事后,觉得失恋、烦恼时可以选择自杀,这种心理暗示助涨了“自杀”在心理上的正确性,从而导致了自杀流行的社会现象。维特效应的深层次心理学原因是:“人们在判断何为正确时,会根据别人的意见行事。这种反应是自发的、本能的、无意识的、条件反射的。”。简而言之,就是“别人这么干,我也可以这么干”的非理性心理暗示,本质就是模仿。
社会心理学菲利普斯对美国1947年到1968年的自杀统计数据显示:每当自杀事件上了报纸、电视头版,其后两个月里自杀的平均人数就会比通常情况多58个。与此同时,自杀诱发自杀的现象主要集中在曝光率高的地方,也就是说曝光率越大,其后自杀的人数也就越多。现在就凸显出了问题,模仿新闻自杀的58个人,其实本来是不该死的,如果新闻不大肆宣传报道的话;也就是说,新闻的每一次头条自杀报道,能杀死58本来能够活下去的人。“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榜样”的示范效应会逐渐减小,自杀率会下降,但统计数据显示再也回不到传统自杀率的水平。”知道这些,相信连“凤姐”也都不再认为新闻媒体拿“自杀”“暴力”事件大肆报道满足大众猎奇心理的行为有多高尚了吧?
再回来看密集的“见人就砍”恶性砍人事件、公交纵火事件就容易理解了。“301昆明惨案”中犯罪分子丧心病狂、令人发指的行径,以及死伤人数之多,引起了大众广泛的关注,无论是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还是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网络新媒体,几乎都充斥传播着关于昆明火车站发生的一切。在百度搜索中搜“2014昆明砍人事件”可以获得661万个搜索结果。与此同时,2014年7月5号发生的杭州公交纵火案,由于事件甚是悲惨轰动,新闻媒体、社交网络也对其进行了广泛关注与讨论。由于这两次事件本身极具悲惨,所以具有很强的新闻性,得到了广泛传播。总之,它们无需任何“汪峰”般的努力就轻而易举地登上了所有媒体的头条,得到了广泛传播。
正是这两次大事件的广泛传播,给了一些处于社会边缘的人一种极强的心理暗示,形成了一种:“既然有人能拿刀随意砍人我也可以这么做,有人在公交车上纵火我也可以这么做”的模仿心理暗示,因为这种“榜样”的力量让他们心中那个破坏报复社会的念头更加站得住脚了。以公交纵火案为例,7月5日杭州发生公交纵火案,随即7月11号长沙就发生了一起公交纵火案,而且作案极其相似,都是在公交车中部后门处倒易燃液体并点火;7月15月,在广州再次发生一起公交蓄意纵火案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可以看出,他们的目标与方式及其相似,甚至他们的社会身份和动机都极其相似:杭州纵火犯包来旭6年不回家身患肺结核厌世遂纵火,长沙纵火犯的陈某森未找到工作囊中羞涩希望入狱讨饭吃遂纵火,广州纵火犯欧长生赌博输钱、心生不忿遂纵火;就像自杀一样,从自杀新闻中知道别人自杀之后,很多人认为对于自己,自杀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因此一些人采取了行动,坚定地选择了自杀导致自杀从而导致自杀率猛增。他们也一样,通过新闻传播知道一个轰动性的恶性事件后,让他们认为,对于自己,报复社会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于是,他们在非理性的“模仿”心理的暗示下,后两者陈某森、欧长生几乎选择了同样的方式。
根据菲利普斯的研究,维特效应的最高峰为事件发生后12天内,并在2个月后逐渐消失,比如,自杀事件大肆报道后,12天内是自杀的最高峰,2个月后会基本回落;所以,作为大众,为了将个人安全风险降低,在某些重大恶性事件发生并在媒体上广泛传播时,在两个月内,特别是事后的12天内减少在想同相似地点的出现频率,比如昆明301惨案后,可以有意识的避免在火车站等人流密集的地方久留,又比如在杭州公交纵火案发生后的2个月内尽量不选择坐公交。7月5号第一起,维特效应大概在9月5号基本平息,各自注意吧!总的说来,恶性事件在大量曝光后恶性事件发生概率增加,作为大众,改变自己的出行方式是可以有效降低安全风险的。
新闻媒体在报道上每每都站在道德、正义的高点为死者、受害者振臂高呼,谴责着丧心病狂的实施者,讨论着关于他们关于事件的一切,而实际上却是在不知不觉中给某些边缘化的人提供模仿的“榜样”,从而导致更多的恶性事件。如果在电视媒体、网络媒体不那么发达的年代,陈某森、欧长生之流接收不到杭州纵火案的实施讯息,也许就不会发生后面两起惨剧?电视媒体、网络媒体的广泛讨论与传播真的在传递正能量抑或改善社会让世界更美好起到了实质性的作用吗?
现在看来,实际的结果是:恶性事件的传播越广泛,近期发生相似恶性事件的概率会显著提高。这与初衷完全背道而驰!诚然,你的初衷是那么的美好,但这样做就却只会让事情更糟。新闻、媒体的从业者们,你还会为你的报道、你的传播、你的振臂高呼、你的痛心谴责感到骄傲吗?
有时候世界总是令人失望的,商业驱动下的媒体、猎奇心理驱动下的大众是几乎不会做出改变的,下次恶性事件来袭,一定还会是疯狂的报道与传播,再引发一系列悲剧似乎是必然的。
注:大卫.菲利普斯是很伟大的社会心理学家,他的很多社会心理学研究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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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小 松
20140720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