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眼钟表匠:第六章   天何言哉

2018-07-24  本文已影响0人  AKE训练营
盲眼钟表匠:第六章   天何言哉

偶然、运气、巧合、奇迹。奇迹是这一章的主题之一,某些事我们认为是奇迹,那是什么意思?我的论旨是:我们通称为“奇迹”的那些事件,并不真是超自然的,自然界本就有一些多少可说“不太可能”的事,发生概率各有高低,奇迹就是其中的一部分。换言之,果真奇迹发生了,也只是罕见的幸运罢了。世事本就不易截然划分成自然事件与奇迹的。

当然,有些事即使有发生的可能,也因为令人觉得不可思议,完全不在考虑范围。但是我们还是得先做计算,才能判断。为了做计算,我们必须知道有多少时间让那件事发生,以更一般性的说辞来说,就是那件事有多少机会发生。要是时间是无限的,或机会无限,任何事都可能发生。我们常用“天文数字”表示庞大的数量,“地质时间”表示渺焉悠邈的时间,两者结合后,我们依据日常生活经验建立的“奇迹”的标准就被颠覆了。我要以一个具体的例子,来发挥这个论点,那就是本章的另一个主题——“起源”。这个例子是地球上生命起源的问题。为了充分发挥我的论点,我会随意选一个生命起源的理论,仔细讨论,现在有好几个生命起源理论,其实任何一个都能当作例子。

在我们的解释中,我们容许运气扮演一个角色,但分量不会太重。问题在于:多少算“不太重”?比较不可能的巧劲儿在法庭上我们最好提也别提,可是地质时间年湮代远,我们振振有词倒也理直气壮,可是总有个限度。所有解释生命的现代理论,都以累积选择为关键。它将一系列讲得过去的幸运事件(随机突变),串接成非随机的序列,使序列终点的产物,让人瞧着觉得需要天大的运气才成得了,简直不可能就那么偶然地出现了,即使整个宇宙的历史再拉长个百万倍也不成。累积选择是关键,但是它总得有个开头,我们免不了要假定一个单步骤偶然事件,才好谈累积选择的起源。

那破天荒的第一步的确难以跨出,因为事件的核心,似乎蕴藏了一个矛盾。我们所知道的复制过程,似乎需要复杂的机器装备才能完成。有了复制酶这种“机器工具”,RNA分子片段才能演化,演化过程不但能重演,还会朝向同一终极目标汇聚,而要不是你仔细考虑过累积选择的力量,达到那个终极目标的“概率”你一定会觉得简直小得可怜。DNA分子以细胞内的复杂机器复制,文件在复印机中复制,一旦没有了复制机器,它们似乎都不能自动复制。复印机可以复制制造自己的蓝图,但是无法无中生有。要是计算机配备了适当的程序,生物形很容易复制,但是它们无法自己写程序,或者造一台电脑跑那个程序。只要我们可以将复制以及累积选择视为理所当然,“盲眼钟表匠”理论就非常有力。但是,要是复制需要复杂的机器,我们就麻烦了,因为我们知道:世上出现复杂机器的唯一方式是累积选择。

用不着说,现代的生物细胞处处可见经过自然选择长期淬炼的痕迹,它们是特制的机器,专门复制DNA与合成蛋白质。细胞是个精确的信息储存器,效能让人叹为观止,上一章我们讨论过。细胞非常小,简直超级的小,可是论设计之精密、复杂,与较大的眼睛同一等级。任何人只要动过脑筋,都同意:像眼睛那么复杂的器官不可能一蹴可几。很不幸,至少细胞中用来复制DNA的机器也适用这个结论,不只我们人类与变形虫的细胞,原始生物也一样,如细菌与蓝绿菌。

总之,累积选择能制造复杂的事物,而单步骤选择不行。但是除非先有某种最低限度的复制机器与复制子力量(效应),累积选择无从进行;而已知的复制机器又似乎太复杂了,不经过许多世代的选择累积,根本不会出现。有些人认为这是“盲眼钟表匠”理论的根本缺陷。他们认为这反而证明了:当初必然有个设计者,他不是个盲眼的钟表匠,而是一个有远见的超自然钟表匠。根据他们的论证,创造者也许不会控制演化事件的日常过程;也许他没有设计老虎与绵羊,也许他没造过一棵树,但是他的确安装了世上第一台复制机器,并安排了复制子力量(效应),那台复制DNA与蛋白质的机器,使累积选择以及整个演化史有机会展开。

这个论证一听就知道站不住脚,它摆明了就是弄巧成拙。有组织的复杂事物正是我们难以解释的东西。要是有组织的复杂事物可以任我们说了算,就说世上已有DNA与蛋白质复制引擎那种有组织的复杂事物好了,解释更有组织的复杂事物就容易了,拿它们当引子就成了。看官,那可是贯穿本书大部分篇幅的主题呢。但是,当然喽,任何神祇要是能够匠心独运,设计出像DNA与蛋白质复制机器那么复杂的事物,他至少得和它们一样的复杂、有组织才成。要是我们还要假定他具备更为先进的功能,例如听取祷告、赦免罪过,那他就是更为复杂的事物了。召唤一个超自然的设计者来解释DNA与蛋白质复制机器的起源,其实什么都没解释,因为设计者的起源没有解释。你必须说什么“上帝是自有永有的”,而要是你容许自己以那种懒惰的方式溜走,你大可以同样地说“DNA是自有永有的”或者“生命是自有永有的”,就心满意足了。

我们得抛弃奇迹,不以不大可能发生的事当作突破历史的关键,不依赖巧妙的巧劲儿或大型偶发事件,还得将大型偶发事件分解成小型偶发事件的累积序列,才能建构出令理性的心灵满意的解释。但是在这一章里,我们要讨论的是:为了重建那关键的生命第一步,那是一个单一事件,我们究竟能容许多大的“不可能”、“奇迹”式因素。我们要建构一个解释生命的理论,为了心安理得,我们所能容许的单一事件究竟是什么样的?我讲的可是纯属巧合、简直像奇迹的事件呢!猴子在打字机键盘上随机敲出“我觉得像一只黄鼠狼”这行字,运气得非常非常好,但是那仍然是可以估计的。我们计算后,知道那是1/10的40次方的运气(必须押注那么多次—1040次——才能赢一次的胜率)。这么大的数字没有人真的能理解或想象,我们径自将这种等级的胜率视为不可能。但是虽然我们的心灵无法理解这种层次的胜率,我们也不该一听到这些数字就惊惶地逃跑。1040也许真的很大,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将它写在纸上,用它来计算。说到底,还有更大的数字咧,例如1046,它可不只是一个“较大的”数字而已;你必须将1040加100万遍,才能得到1046。要是我们能一次动员1046只猴子,每只都发给一架打字机呢?(怎么可能你就甭管了。)怪怪!好家伙!有一只就庄严地打出了“我觉得像一只黄鼠狼”,另一只打的是“我思故我在”。当然,问题在:我们无法动员那么多猴子。即使宇宙中所有的物质都化为猴子的血肉,都没有那么多猴子。一只猴子在打字机上敲出“我觉得像一只黄鼠狼”,是个奇迹,而且是个数量级极为巨大的奇迹,巨大的程度我们算得出来,我们的理论要解释的是实际上真正发生过的事,绝容不下它。但是我们得先坐下、计算,才能得到这个结论。

好了,生命起源这码事得靠运气,可是碰那种运气,不但我们贫弱的想象力觉得不可思议,连冷静的计算都告诉我们:门儿都没有,你说怎么着吧。但是,让我重复这个问题:我们在假设中容许的运气或奇迹,必须是什么样的才会心安呢?可别只是因为这个问题涉及庞大的数字而逃避它。它是个非常恰当的问题。我们至少知道为了计算答案我们需要哪些信息。

现在我有个绝妙的点子。让我们先讨论:地球是宇宙中唯一有生命的地方呢,还是宇宙中到处都有生命?回答我们前面问的问题,要看我们对这个问题提出的答案。我们确实知道生命出现过一次,就在地球上。至于宇宙中其他地方有没有生命,我们毫无概念。要说没有也是绝对可能的。有人计算过,认为宇宙中必然还有一些地方有生物。他们的论据是这样的:宇宙中算得上适合生物生存的行星,至少有1万万万亿个(1020)。我们知道生物在这里(地球)出现了,因此生命在其他的行星上出现,并不是那么不可能。因此结论几乎必然是:在那些亿万又亿万个行星中,至少有一颗有生物。

这个论证的破绽在于它的推论:生命既然已经在这里出现过了,就不会是难如登天的事。请注意,这个推论中藏着一个没有明白说出的假设:无论什么事,只要在地球上发生过,就可能在其他地方发生,而这却是原先的问题(宇宙中其他的地方也有生命吗?)所要追究的。换言之,那种统计论证(“既然生命在地球上发生过了,宇宙中其他地方必然也会有生物”)其实根本就将“待证实的论点”当作“已知的假设”。当然,这个论证的结论不见得因为这个谬误而错了。我想其他的行星上搞不好真的有生物。我不过想指出:推出那个结论的论证,其实不是论证,而是预设立场。也就是说,那个论证其实只是个假设。

为了方便讨论,让我们考虑一下相对的假设:生命只出现过一次,就是在地球上。这个假设很容易招人反感,我们难免会反对。举例来说,这个假设难道不会令你想起中世纪?在中世纪,教会教导我们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天上点点繁星只是娱人眼目的装饰。有些人更离谱,居然以为天上的星星会在乎我们渺小的生命,甚至还费心对我们施展星象魔力。宇宙至广,行星数量何止恒河沙数?地球何德何能,竟然成为宇宙中唯一的生命居所?银河系在宇宙算老几?太阳系在银河系又算老几?地球是生命唯一的家?凭什么?老天!求求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们的地球会蒙恩宠?

我真的很遗憾,因为我实在很庆幸我们已经逃脱了中世纪教会那种狭隘心态,我也瞧不起现代的占星家,但是我不得不说:前一段那些义愤的“算老几?”说辞全是空话。咱们这颗不起眼的地球是生命出现过的唯一行星,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完全可能!我想指出的是:如果宇宙中只有一个行星出现过生命,那颗行星必然就是地球,用不着多说!因为我们正在这里讨论这个问题。要是生命起源的概率非常非常低,因此宇宙中只有一颗行星发生过,那么地球必然就是那颗行星。这么一来,我们就不能用地球上有生命的事实做出“生命必然也会在其他行星上出现”的结论。那是循环论证。我们必须先用一个独立的论证,证明生命在行星上出现的概率是高是低,然后再讨论宇宙中究竟有多少行星已出现了生命。

不过那可不是我们一开始想要探讨的问题。我们的问题是:关于地球上生命起源这档事,我们可以容许多大的运气?我说过,这个问题的答案要看生命在宇宙中起源过几次而定。宇宙某一特定类型的行星中,要是任选一个,生命会发生的概率有多大?暂不管概率大小,不妨先给这个数字取个名字,我们就叫它“自然发生概率”吧,简称SGP (spontaneous generation probability)。我们要计算的是:有复制能力的分子在一个典型行星大气层中的“自然发生概率”。要是我们手边有一本化学教科书,就可以坐下计算,或到实验室在模拟大气中放电,试试运气。假定我们竭尽所能,得到了一个小得可怜的估计值,就说10亿分之一吧。这个概率的确太小,简直等于奇迹,因此我们根本不能期望在实验室中重现这么一个极其幸运的事件。不过,为了方便讨论,我们也可以假定生命在宇宙中只出现过一次,于是我们的生命起源理论就必须有很大的运气成分,因为宇宙中生命可能发生的行星,数量何止万千。有人估计过,宇宙中有1万万万亿个行星(1020),即使以我们觉得毫无希望的SGP(10亿分之一)来计算,有生物生存的行星也该有1000亿颗。总之,在考虑特定的生命起源理论之前,我们得先决定我们容许多大的运气,以数字表示的话,我们容许的最大运气,就是N分之一,N代表宇宙中适合生物起源的行星数量。“适合”一词藏了不少东西没明白说出,但是我们可以为那份运气提出个上限,根据我们的论证就是1020分之一。

请想想这个数字的意义是什么。我们去找一位化学家,对他说:拿出教科书与电脑来;削尖铅笔、发动脑筋;在脑子里动员公式,并在实验室的烧瓶中灌入原始行星大气层(在生物出现之前)的成分——甲烷、氨(阿摩尼亚)、二氧化碳等气体;将它们混合加热;在烧瓶中的模拟大气里放电花,记得脑筋也需要智慧的火花点燃;显显你的化学家本事让咱们开开眼,算算一颗典型行星自然产生“生物分子”就是有复制能力的分子的概率。或者我们可以换个方式问,我们得等多久,行星上的随机化学事件(原子、分子因热扰动而发生的随机推撞)才会产生有复制能力的分子?

这个问题的答案,化学家也不知道。大部分现代化学家大概会说:以人类寿命的标准而言,我们必须等上很长一段时间,不过以宇宙时间来衡量的话,也许就不算长了。根据地球化石史,我们大约得等10亿年,因为地球大约在45亿年前形成,而最早的生物出现在35亿年前。但是“行星数量”论证的意旨是:即使化学家说我们得等待奇迹,或必须等亿万又亿万年——比宇宙的历史还长许久,我们仍然可以冷静地接受他的“判决”。宇宙中行星的数量搞不好比亿万又亿万还多。要是每颗行星的寿命至少与地球一样长,那我们就有亿万又亿万又亿万个“行星年”供生命发生。那就成了。瞧!我们以乘积将奇迹翻译成政治实务了。(译按:搜寻外层空间智慧生物,例如美国的SETI,需要经费,募款时必须说出道理来。否则公家、私人都不会赞助。)

这个论证中其实藏了一个假设。说真的,事实上不止一个,而是好几个,但是我想讨论的只是其中之一。那就是:一旦生命(就是复制子与累积选择)出现了,就一定会发展到闪耀智慧的阶段——有些生物拥有足够的智慧,能够思考自己的起源。不然,我们对生命起源的发生概率就得向下修正了。以精确一些的方式来表达,我们可以问:相对于任何一颗出现了生命的行星,就有多少颗行星没有生命呢?我们的理论容许的最大值是:以宇宙中适合生命发生的行星总数除以“生命演化出智慧的概率”。

“有足够的智慧,能够思考自己的起源”在我们的理论中居然是个变项,也许你会觉得奇怪。为了了解我的理由,请你考虑一下另一个假说选项。假定生命起源的发生概率并不低,但是后来的智慧演化,概率却低得不得了,非得天大的运气不可。假定智慧起源极难发生,因此宇宙中虽然生命已在许多颗行星上出现了,却只有一颗行星有智慧生物。那么,由于我们知道我们已经聪明得可以讨论这个问题,因此地球就是那颗行星。现在再假定生命起源,以及生命起源之后接着的智慧起源,都是非常不可能的事。那么任何一颗行星,就说是地球好了,不但出现生物,而且生物还演化出智慧的概率,就是两个很低的概率相乘的结果——一个更低的数字。

这就好像在说明我们在地球上怎么出现的理论中,可以预设一定“配额”的运气。这个分量有个上限,就是宇宙中合格行星的数量。既然我们有一定分量的运气配额,我们可以将它视为稀有商品,小心合计运用的方式。要是我们为了解释生命起源而几乎用光了配额,那么我们理论中的后续部分(大脑与智慧的累积演化)就没有多少运气可以利用了。要是生命起源没有用光运气配额,等到累积选择开始后,接着的生命演化就有一些运气可以利用了。要是我们想在智慧起源的理论中用尽运气配额,那么生命起源就没有多少运气成分了:我们必须想出一个理论,说明生命的发生几乎是个不可避免的结果。要是我们在建构理论的两阶段都没用光运气配额,我们可以将余额用来推测“生命出现在宇宙其他地方”。

我个人的感觉是:一旦累积选择妥善地上路了,以后的生物与智慧演化,相对而言,需要的运气就不多了。我觉得累积选择只要上路了,就有足够的力量,智慧演化就算不是无可避免的,至少非常可能接着发生。也就是说,只要我们愿意,可以将运气配额一股脑儿用在生命在行星上起源的理论上。因此,在建构生命起源的理论时,我们手上可以运用的概率,以1万万万亿分之一(或者任何我们相信的宇宙行星数量)为上限。这是我们的理论可以容许的最大运气。举例来说,假定我们想提议DNA与它以蛋白质为基础的复制机器完全是自然发生的,纯属巧合。这样的巧合要是发生的概率不小于1万万万亿分之一,我们就不必介意它的夸张模样。

这样的运气似乎太大了。有了这么大的运气,搞不好DNA或RNA都能自然形成。但是我们还需要累积选择,这么大的运气成就的事物可成不了气候。组成一个设计精良的身体,飞翔如燕子,游泳如海豚,或目光如鹰隼,可以单凭一股巧劲儿吗?——单步骤选择?那个运气的尺度,就不是以宇宙中的行星总数来衡量了,而是原子总数!总之,我们需要大量的累积选择才能解释生命。

但是,在我们的生命起源理论中,虽然我们可以容许很大的巧劲儿(发生概率1万万万亿分之一),我直觉地认为我们需要的巧劲儿不必那么大,一些就够了。生命在行星上出现,以我们的日常尺度来衡量,或者以化学实验室的标准来说,的确是件不大可能的事,不过它仍然有发生的可能,而且已经发生了,不止一次,而是很多次。我们可以将这个以行星数量为基础的统计论证视为绝招,不轻易动用。在本章结尾处,我会提出一个看来矛盾的论点:我们正在寻找的理论,在我们的主观判断里,搞不好的确看来不可能,甚至像个奇迹。(都是我们的主观判断搞的鬼。)不过,一开始就打定主意找不让人觉得“不可能”的理论,仍然是明智的。要是我们刚才提议的理论(“DNA与它以蛋白质为基础的复制机器完全是自然发生的,纯属巧合”)实在太不可能了,如果我们坚持的话,非得假定生命在宇宙中极为罕见不可,甚至可能只在地球上发生过,那么我们最好另外找个比较说得过去的理论。好了,我们还有什么点子吗?必须是个比较可能发生的事件,只要累积选择就能让它发生。大家都得天马行空,有的想了。

“天马行空”这词通常都带着贬义,但是这儿用不着。大家得记住:我们讨论的事件发生在一个不同的时空中,那在40亿年前,当时的世界与今日的截然不同。举个例子好了,当时的大气中绝对没有游离的氧分子。要是不“天马行空”,让我们怎么想?虽然当时的地球化学成分到现在已经变了,化学的定律却没变。定律还是定律,才是定律。现代化学家熟悉那些化学定律,因此可以做一些有根据的臆测;那些臆测必须合理,由化学定律严格把关。你不能大大咧咧地随便臆测,天马行空也得有个谱,从科幻小说中任意拣出个什么“超驱动力”、“时间弯曲”、“无限的不可能引擎”来搪塞可不成。关于生命起源,大多数臆测都违反化学定律,根本不必考虑,即使我们动用绝招(以行星数量为基础的统计论证),也救不回来。因此仔细地过滤臆测是个有建设性的知识操兵。不过你得是个化学家才成。

我是个生物学家,不是个化学家,我必须依赖化学家搞定他们本行的把戏。理论并不少,而不同的化学家有不同的最爱。我可以将这些理论摊在你的面前,一视同仁。要是我写的是给学生用的教科书,那会是个适当的做法。可是本书不是给学生用的教科书。本书的基本想法是:为了了解生命,或宇宙中任何东西,我们都不需要假定有个设计者存在。这里讨论的是:我们寻找的解答究竟是什么?回答问题得针锋相对,丝丝入扣,什么样的问题,就有什么样的答案。让我来解释。我想我最好举一个生命起源理论做例子,而不要罗列一堆理论,来说明我们怎样回答我们的基本问题——累积选择如何让生命起源这档事有个开头?

我该选哪个理论作为代表性的例子呢?大多数教科书青睐的一“族”理论都是从有机“太古浓汤”假设衍生出来的。地球上还没有生命的时候,原始大气层很可能与现在仍没有生命的行星一样。没有氧,氢、水、二氧化碳倒不少,可能还有一些氨、甲烷,以及其他的简单有机气体。化学家知道像这种没有氧的大气,是有机化合物自然发生的温床。他们在烧瓶中灌入气体,模拟地球早期大气的组成,再以电极在烧瓶中放电,模拟闪电,并用紫外线照射烧瓶中的气体。当年大气中还没有氧,更不会有臭氧层吸收紫外线,因此地面受到的紫外线辐射,比今天的强多了。这些实验的结果,令人很兴奋。在这些烧瓶中,有机分子自然形成了,有一些与那些通常只在生物体内发现的,属于同一类型。还没有DNA或RNA,但是有嘌呤、嘧啶——DNA与RNA的构成单位。也许有一天它们会出现。

我说过,我想讨论的是:为了适当地回答我们的问题,得找哪一类型的解答?但是,无论太古浓汤里出现了DNA(或RNA)没有,我都不想拿它当例子。反正我已经在《自私的基因》里(1976年初版,1989年新版)讨论过太古浓汤了。这次我要举一个不怎么流行的理论当例子,它最近已经开始有证据支持了,要是给它一个公平的机会,搞不好会脱颖而出呢。它很大胆,所以吸引人,而且任何解释生命起源的理论都必须拥有的特质,它都可以做范例。它就是“无机矿物质理论”,20世纪60年代由英国苏格兰格拉斯克大学的化学家卡林斯–史密斯(A. G. Carins-Smith,1931~ )发展出来的。卡林斯–史密斯写过三本书阐释这个理论,最近的一本是《生命起源的七个线索》(Seven Clues tothe Origin of Life,1985),将生命起源当成一桩推理疑案,需要福尔摩斯之流的神探才能揭开谜底。

根据史密斯的看法,DNA/蛋白质机制大概出现得相当晚,也许30亿年前吧。到了那时候,累积选择已经不知进行了多少世代——那时的复制子不是DNA,而是非常不同的东西。DNA出现后,由于复制效率高,对自我繁衍的影响更大(即上一章所说的“力量”),于是先前孕育了DNA的复制系统,地位就被袭夺了,最后湮灭,与世相忘。根据这个看法,现代DNA复制机制后来居上,颠覆了先前较原始的基础复制子。这样的袭夺、颠覆大戏搞不好不只发生了一次,但是原先的复制过程必然非常简单,只要我所谓的“单步骤选择”就能出现了。

化学家将他们的研究领域划分成有机与无机两大分支。有机化学是研究一个特定元素的化学——碳(C)。无机化学研究其他的元素。碳元素非常重要,宜其独占化学一个分支,一方面生命的化学就是碳的化学,另一方面碳化学的性质不只适合生命,还适合工业生产,例如塑料工业的制程。碳原子的基本性质,适合做生命的基本建材与工业合成物,因为它们可以以键连接在一起,形成大分子,种类不计其数。硅元素(Si)也有一些这样的性质。虽然现在地球上的生物全是碳化学产品,可是在宇宙其他角落里演化出来的生物未必会以碳化学为基础,即使地球生物也不总是碳化学的产物。史密斯相信地球上最早的生命源自有复制能力的无机晶体,例如硅酸盐。果真如此,有机复制子以及最后的DNA必然是后来居上、取而代之的篡位者。

史密斯提出了几个论证,指出这个“取代”理论颇有可取之处。举例来说,石头构成的拱形结构,非常稳固,即使不用黏着剂(如灰浆、水泥),也能屹立多年。复杂的结构要演化出来,就像建一座石拱门,不但不准用灰浆,还一次只准放置一块石头。这个差事你要是想得天真一点儿,会觉得“门儿都没有”。一旦最后一块石头就位了,拱门就完成了,但是在建造的中间阶段,未完工的拱门一直都不稳固。不过,要是在建造时你不但可以加石头,还能拿掉石头,那就好办了。你可以一开始先垒一堆石头,然后以这堆石头为基础建一个拱门。等到拱门建好了,连拱门顶中间那块石头都安上了,所有石头就定位了,再小心将支撑的石头移开,大概只要一点点运气,拱门就站得住了。伦敦近郊的史前巨石阵(Stonehenge),乍看之下难以理解是怎么建造的,但是只要想到当年的建筑工人使用了某种支撑架构就能恍然大悟了,他们也许用的只是土堆成的斜坡,只是现在已经不在那儿了。我们看见的是最后的产品,而建造过程中使用的支撑架构,就必须推测了。同样的,DNA与蛋白质是一座拱门的两个支柱,拱门稳固又优雅,一旦所有建材同时就位了,就屹立不摇。要说这座拱门是以一步一脚印的方式建成的,实在很难想象,除非早先有过某种支架,只不过后来完全消失了。那个支架必然也是由先前的累积选择建构的,我们现在只能猜测那个过程是怎么回事。但是它必然是有力量的复制子干的好事。(译按:所谓“力量”指的是对自己前途的影响力,见上一章。)

卡林斯–史密斯的猜测是:最早的复制子是无机物的晶体,黏土与泥土中就有。所谓晶体,是大量原子或分子有秩序的固态组合。原子与小分子会自然地以固定而有秩序的方式结合起来,那是因为它们有些我们可以称之为“形状”的性质。它们会以特定的方式组合成晶体,就好像它们“想要”那么做似的,其实只因为它们的“形状”不容许其他的组合。它们“偏好”的组合方式决定了整个晶体的形状。另一方面,晶体内任一部分都与其他部分完全一样,甚至在钻石之类的大晶体中也是一样——只有出现“瑕疵”的地方例外。要是我们缩小到原子那么大,就可以在晶体内看见整齐的原子行列,行列不计其数,每行的原子也不计其数,一直绵延到天边;四面八方全是重复的几何形,令人叹为观止。

因为我们感兴趣的是复制,我们必须知道的第一件事就是:晶体可以复制自己的结构吗?晶体是许多层原子(或类似的玩意儿)构成的,而且层层相因。原子(或离子,暂不论它与原子的差别)在溶液中可以自由四处浮荡,不过要是碰巧遇上一个晶体,它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嵌入晶体表面。食盐(氯化钠)的溶液中,钠离子与氯离子混杂在一起,略无章法,颇似混沌。食盐的晶体中,钠离子与氯离子紧密整齐地穿插排列,两者永远保持90度的夹角。溶液中浮游的离子一旦撞上一个晶体坚硬的表面,通常会嵌在那儿。它们嵌在那儿的方式,恰好能够在晶体表面形成一个新层,结构与原来的表面层完全一样。就这样,晶体一旦形成,就会成长,每一层都与原来那层一模一样。

有时晶体会在溶液中自发地形成。有时溶液中必须“撒种”才会出现晶体,尘粒可以当“种子”,在别处形成的晶粒也成。卡林斯–史密斯鼓励我们进行如下的实验。在一杯非常热的水中,溶入大量胶卷定影剂“海波”(学名为硫代硫酸钠)。然后让这杯溶液冷却,小心别让尘粒掉入。这时溶液已经“过饱和”了,随时都会有结晶析出,“只欠东风”——还没有促成这个过程的晶“种”。接着,我还是引用卡林斯–史密斯在《生命起源的七个线索》中的话吧:

小心揭开杯子的盖子,在溶液表面投下一粒海波结晶,然后注意以后发生的事,你一定会觉得惊讶的。你会看见你的晶粒在“长大”:它不断碎裂,碎片也会长大……不久你的杯子里就会都是晶体,有的长达几厘米。再过几分钟,结晶过程全都停止了。这杯魔液已经失去魔力了——不过,要是你想再表演一次,只要再加热一次,再让它冷却,重复上述过程就成了……过饱和的意思是:在溶液中溶入过多的溶质……过饱和溶液冷却后,简直就是“不知该做什么”。所以我们得告诉它:加入一粒海波结晶,这粒晶体就是海波结晶的范式,其中不知有多少单位已经排列组合成海波结晶特有的模式。这杯溶液必须被“下种”。

有些化学物质有几种不同的结晶模式。例如石墨与钻石都是纯碳的晶体。它们的组成原子完全一样。这两种物质唯一的差别,就是碳原子排列组合的几何模式不同。在钻石中,基本的晶体单位是碳原子组成的四面体,那是极为稳固的结构。因此钻石非常坚硬。在石墨中,碳原子组成六角形平面,层层叠起;由于层与层之间的键很微弱,所以层与层很容易相对滑动。难怪石墨摸起来滑手,可以做润滑剂。不幸得很,“种”出海波晶体的方法不能用来“种”钻石,不然你就发财了。但是再仔细一想,即使你能,也不会因此发财,因为任何笨蛋都能做的事,不可能让人发财。

现在假定我们有一杯过饱和溶液,溶质像海波一样,很容易从这样的溶液中析出,也像碳一样,有两种结晶的模式。一种也许与石墨多少有点类似,就是原子成层地组合,形成扁平的晶体;另一种形成钻石形的立体结晶。现在我们在这杯过饱和溶液中同时投入一小片扁晶、一小块钻石形晶粒。会发生什么事呢?我们可以发挥卡林斯–史密斯的文字来描述。注意以后发生的事,你一定会觉得惊讶的。你会看见你的两种晶体在“长大”:它们不断碎裂,碎片也会长大。扁平晶体种子产生了一大堆扁平晶体。块状晶种产生了一堆块状晶体。要是一种晶体成长、分裂得比另一种晶体快,我们观察到的就是个具体而微的“自然选择”了。但是这个过程仍然缺乏一个重要的元素,因此不能导致演化(变化)。那个元素就是遗传变异(或等价的玩意儿)。光两种结晶形态还不够,必须每一种都有一连串微小变异,每个变异都能世代相传,有时还会突变,形成新的变异形式。真实的晶体有相当于遗传突变的性质吗?

黏土、泥巴、岩石都是由微小的晶体构成的。在地球上它们的量十分巨大,而且可能一向如此。要是你用扫描电子显微镜观察某些黏土或其他矿物质的表面,你会为眼前的美景赞叹不已。晶体的模样多彩多姿,像成排的花或仙人掌行列,像玫瑰花瓣的花园,像多汁植物横切面那样的微小螺旋体,像丛生的管风琴风管,像复杂的多角形折纸作品,以及逶迤如蠕虫或挤出的牙膏。放大倍率提高后,有秩序的模式看来更令人惊艳。到了原子位置都能显示的倍率,晶体表面看来就像机器织出的人字呢一般,极其规律。但是——注意,这是要点——你可以看见瑕疵。在一大片极规律的人字花纹中,会有一小块脱序,或者是人字的夹角稍有不同,或者人字的两撇不对称等等。几乎所有自然形成的晶体都有瑕疵。瑕疵一旦出现了,要是新的晶层在瑕疵层之上形成了,通常会复制那个瑕疵。

晶体表面任何一个地方都可能出现瑕疵。要是你和我一样,常思考信息储存量的问题,你就可以想象在一个晶体表面可以创造出多少不同的瑕疵模式。那是个庞大的数量。上一章里我们想象过将《新约》文本编进一个细菌的DNA里,同样的计算几乎可以用来谈任何一个晶体。DNA比起一般的晶体,长处在:已有一套方法可以读取它的信息。现在暂不谈读取技术,我们很容易设计出一套编码系统,使晶体原子结构中的瑕疵对应于二元数字(以0与1写成的数字)。我们可以将《新约》文本编进一个与大头针“圆顶”一样大的矿物质晶体。以大一点的尺度来说,储存音乐的激光唱片就是以同样的原理制作的。音乐音符先由计算机转换成二元数字。然后以激光在光盘的光滑镜面上刻出微小的瑕疵模式。每个激光刻成的小坑对应于1(或0,约定俗成即可)。激光唱盘播放音乐,就是以激光束读取瑕疵模式,再由专门的计算机将二元数字转换成声波,经过扩大线路放大后我们就听见音乐了。

虽然激光光盘今天主要用来储存音乐,你也可以将整套大英百科全书存入一张光盘,再以同样的激光技术读取。在原子尺度上的晶体瑕疵,比刻在激光光盘表面上的“坑”小多了,因此以面积论,晶体能够储存的信息多得多了。一点不错。在尺度上,DNA分子与晶体可以模拟,而DNA储存信息的容量的确令人印象深刻。虽然黏土晶体理论上可以储存大量信息,像DNA分子或激光光盘一样,可是没有人认为黏土的确干过那档子事。在卡林斯–史密斯的理论中,黏土与其他矿物质晶体的角色是最初的“低端”(low-tech)复制子——它们最后被“高端的”(high-tech)DNA取代了。在地球上,它们在水中自然形成,不像DNA需要复杂的机器才能生产;它们会自然生成瑕疵,有些可以在晶体的新生层复制。要是有“适当”瑕疵的晶体后来破碎了,我们可以想象它们扮演“种子”的角色,形成新的晶体,每个新生晶体都“继承”了“亲代”的瑕疵模式。

于是我们现在对于生命在太古地球上的发生经过就可以臆测勾画了。起先是自然形成的矿物质晶体,它们有复制、繁衍、遗传、突变等性质,要不是那些性质,某种形式的累积选择根本无法开展。不过在这幅图画中,还缺一个要素,就是“力量”——复制子的性质必须影响自身的复制前途。我们将复制子当作一个抽象的概念来讨论的时候,我们会认为“力量”也许只是复制子直接的、内在的特性,例如黏性。在这一基本的层面上,使用“力量”这个词似乎有点儿“杀鸡用牛刀”,太小题大做了。我使用这个词,只因为在后来的演化阶段中它就不会只是黏性之类的性质。举个例子好了,蛇的毒牙有何“力量”?答案是:使DNA上的毒牙基因进入下个世代(以及以后的世代),因为它对毒蛇的存活有间接的影响。无论最初的“低端”(low-tech)复制子是矿物质晶体,还是后来直接演化成DNA的有机物前驱,我们都可以猜测它们拥有的“力量”是直接而基本的,例如黏性。蛇的毒牙或兰花的花朵,是先进层次的“力量”,都是后来才演化出来的。

对黏土而言,“力量”有何意义?什么样的偶然性质能提升黏土在田野中繁衍散布的机会?黏土的成分是硅酸盐、金属离子之类的化学物质,河、溪的水就是它们的溶液,是上游岩石风化后溶入水流的。那些化学物质在下游处,要是条件适当,就会从溶液中结晶出来,形成黏土。(事实上我所说的河、溪,指的更可能是地下水而不是地面上奔流的溪水。但是为了简化行文,我会继续使用河、溪等词。)在河、溪中,任何一种黏土晶体的形成,除了其他的条件外,与水流的流速与模式都有关。但是沉淀的黏土也可以影响水流。那是因为黏土沉淀后,溪床的高度、形状、质地都会改变。当然,那不是有意的。假定有一种黏土刚好能够改变泥土的结构,所以河水的流速提升了。结果这种黏土反而被冲掉了。根据我们的定义,这种黏土就不“成功”。另一种不成功的例子,就是本身的性质反而创造了使竞争对手易于形成的条件。

当然,我们并不认为黏土“有意”在世上继续存在。我们谈的,一直都是无意的结果,就是复制子刚巧拥有的性质导致的事件。我们再举一种黏土当例子好了。这种黏土恰巧能够减缓河水流速,因此提升了自身沉淀的机会。用不着说,这种黏土会越来越普遍,因为它恰巧能够以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操纵河水。这种黏土就是成功的黏土。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讨论的只是单步骤选择。累积选择呢?

让我们做进一步的臆测。假定有一种黏土,可以淤积成堤,更增加了自身沉淀的机会。这是它的结构上有一种独特的瑕疵造成的无意结果。在任何河流中,只要这种黏土存在,淤堤上的水流就会成为静滞的浅水池,河水的主流就会岔开,另辟河道。在这些浅池中,会有更多这种黏土沉淀。任何一条河流只要凑巧被这种黏土的种子晶体“感染”了,一路上就会出现许多这种浅水池。好了,由于河流改道了,在旱季中浅水池很容易干涸。黏土干燥后,在阳光下不免龟裂,表层破碎后随风飘扬,成为空气中的灰尘。每一颗尘粒都“继承”了亲代的特有瑕疵结构,就是造成河床淤堤的那种性质。上一章一开始我就提到窗外的柳树正在迎风飘撒遗传信息,同样的,我们也可以说每颗尘粒都携带了淤塞河、溪的“指令”——到头来等于“制造更多尘粒”的指令。尘粒随风飘荡,可以穿越很长的距离,有些可能掉落另一条溪流,而那条溪流从来没被“感染”过。河溪一旦受“感染”,就会出现“造堤”黏土的晶体,于是整个沉淀、淤堤、干涸、风飘循环再度开始。

将这个循环称作“生命”循环,等于回避一个重要的问题,但是它的确是一种循环,而且与真正的生命循环一样,能够促成累积选择。由于有些河溪是源自其他河溪的尘粒“种子”感染的,我们可以将各个河溪区分成亲代与子代。源自甲溪的尘粒“种子”感染了乙溪之后,乙溪中的浅水池最后干涸了,制造了许多尘粒,感染了丙溪与丁溪。以它们各自的淤堤黏土来源而言,我们可以将这四条溪流的关系安排成一棵“家族树”。每一条受感染的溪,都有一条“亲”溪,它自己的“子”溪又可能不止一条。每一条溪都可以比拟成一具身体,这具身体的“发育”会受尘粒“基因”的影响,最后它产生新的尘粒“种子”。源自亲代河溪的种子晶体,以尘粒的形式开始新的“世代”循环。每颗尘粒的晶体结构是从亲代河溪中的黏土复制出来的。它将那个晶体结构传递到子代河溪中,在那儿它生长、繁衍,最后再度送出“种子”。

祖先晶体结构一代一代保存下来,不过在晶体成长过程中偶然发生的错误,会改变原子排列组合的模式。同一晶体的新生层会复制同样的瑕疵,要是那个晶体碎成两块,就会形成两个同样晶体的族群。那么要是改变了的晶体结构使淤积/干涸/风蚀循环的效率也改变了,就会影响那种晶体在以后世代中的复本数量。举个例子来说,改变了的晶体可能更容易分裂(“繁殖”)。由改变了的晶体形成的黏土在许多情况中可能更容易淤积。它也许在阳光下更容易龟裂。它也许更容易化为尘土。尘粒可能更容易迎风扬起,就像柳树种子上的绒毛(整个叫柳絮)。有些种类的晶体也许可以缩短“生命循环”的周期,结果加速了它们的“演化”。它们在连续的“世代”中有许多机会演化出越来越好的本事,更容易繁衍接续的世代。换言之,累积选择的原始形式有许多机会演化。

以上这些纯属想象力的操作,源自卡林斯–史密斯的点子,而矿物质的“生命循环”可能有许多种,每一种都可能在地球生命史的关键时刻发动累积选择,我们谈的只是其中一种而已。举例来说,说不定晶体的不同“变体”不是以尘粒的形式进入新的河溪,而是将它们的河溪切割成许多小溪,将晶体流布四方,最后那些小溪与新的河溪汇合,于是感染了新的河流系统。有些变体也许会使瀑布冲击岩石的力道更大,加速岩石的冲蚀,于是使岩石中的矿物质晶体更容易溶入河流中,到了下游就形成新的黏土了。有些晶体变体也许可以制造情境,使竞争原料的“对手”不易存在。有些变体也许会成为“猎食者”,可以分解“对手”,并将“对手”的组成分子纳为己用。请记住:我并不是在谈“有意的”设计制作,无论是黏土,还是以DNA为基础的现代生物。我的意思只不过是:世上往往布满特定类型的黏土(或DNA),那是因为它们刚巧拥有某些性质,使它们不仅在世上持续存在,还容易散布四方;一切都自然而然,却理所当然。

现在让我们进入论证的下一阶段。有些晶体世系也许碰巧催化了某种化学反应,合成了新物质,那些物质又有利于晶体的世代传承。这些衍生出来的化学物质不会(至少一开始不会)自己形成世系,可以区分出所谓亲代与子代,它们由每一世代的晶体(初级复制子)重新制造。它们可以视为晶体世系的工具,原始“表现型”(phenotypes)的起源。卡林斯–史密斯相信:当年的无机晶体复制子有许多本身并不复制的工具,其中以有机分子扮演的角色最突出。现代商业无机化学工业常利用有机分子,因为有机分子对液体流动率、对无机分子的分解与生长都有影响。简言之,那些影响在当年也可能是晶体世系复制成败的关键。

举例来说,有一种叫作蒙脱石(montmorillonite)的黏土矿物质(主成分是含水铝硅酸盐,“蒙脱”是法国西部的地名),遇上一种叫作羧甲基纤维素(carboXymethyl cellulose,简写CMC;牙膏中的保水定型剂)的有机分子后,很容易碎裂。另一方面,羧甲基纤维素的量要是很少,反而会对蒙脱石产生相反的影响,就是使蒙脱石不易碎裂。影响红酒口感的单宁(tannins,葡萄皮里的成分),是另一种有机分子,石油钻探中常使用,因为可以使泥土容易钻透。石油钻探人员能利用有机分子改变水流和泥土的可钻探性,方便石油钻探,不断复制自己的矿物质怎么会不能?没有理由相信累积选择不会导致同样的“念头”。

就这一点而言,卡林斯–史密斯的理论得到了意外的赠品,益发令人信服了。原来其他的化学家为了支持传统的有机太古浓汤理论,早就认为当年黏土矿物质发挥过功能。例如安德森(Duwayne M. Anderson,1927~2002)在1983年写道:“在地球历史上,有复制能力的微生物,很早就在黏土矿物质或其他无机物质的表面附近出现了,那个过程涉及非生物的化学反应与化学程序,也许数量还不少。在学界这个观点已获得广泛支持。”那么黏土矿物质如何协助生命的发生呢?他列举了黏土矿物质的五大功能,例如“以吸附作用提升化学反应物质的浓度”,不过我们不必在这里一一详述,即使不了解也无妨。从我们的观点来说,重要的是:所谓黏土矿物质的五大功能全都能“反过来说”。安德森的论证显示了有机化学合成与黏土表面可以有密切的关系。因此他无意中加强了相反的论点:黏土复制子合成有机分子,并利用有机分子达成自己的目的。

早期地球上,蛋白质、糖类等有机分子,以及其中最重要的核酸,例如RNA,对卡林斯–史密斯所谓的黏土复制子究竟有什么用处?他仔细讨论过这个问题,不过这里我不能详谈。他认为RNA一开始只是纯粹的“结构剂”,就像石油钻探业者利用单宁或我们使用肥皂与清洁剂,都是为了它们能影响其他物质的结构。RNA之类的分子,由于它们的骨干带负电荷,往往会形成黏土粒子的“外衣”。再讨论下去的话,我们就得进入超过我们程度的化学领域。现在我们只要记住:RNA之类的分子早就出现了,它们的复制能力是后来才发展出来的。还有,使它们演化出复制能力的,是矿物质晶体“基因”,目的在改进RNA分子(或类似分子)的制造效率。但是,一旦新的复制分子出现了,累积选择的新类型就会开始发展。新的复制子原先只是配角,却因为复制效率惊人,而将原先的主角——晶体——瓜代了。它们继续演化,不断改进,最后成为我们现在知道的DNA基因码。原先的矿物质复制子就像个老旧的支架,被挪到一边,所有现代生物都是从后起的共同祖先演化出来的,大家的遗传系统都是从它那儿来的,因此不但基因代码完全相同,生化机制也大体相同。

我在《自私的基因》中臆想过:我们现在也许正处于另一个遗传革命的前夕,一种新型的遗传系统即将替代传统的DNA系统。DNA复制子(基因)为自己建造了“续命机器”(survival machines)——生物的身体,包括我们的身体。身体演化出种种装备,协助基因达成复制、繁衍目的,大脑——随身计算机——就是装备之一。大脑演化出与其他大脑沟通的能力,以语言、文化传统为工具。但是文化传统创造了新情境,为新型复制子敞开了演化之门。新型的复制子不是DNA,也不是黏土晶体,而是信息模式,它们只能在大脑中发荣滋长,或在大脑的人工产品中,例如书籍、计算机等等。我把这些新的复制子叫作“谜因” (meme),好与“基因”(gene)有个区别。但是,只要世上有大脑、书籍、计算机,这些谜因就能从一个大脑散布到另一个大脑中,从大脑到书中,从书到大脑,从大脑到计算机,从计算机到计算机。它们在传播的过程中也会发生变化——突变。也许突变谜因能够施展我叫作“复制子力量”的影响力。记得吗?我所说的影响力,只要能影响复制子繁衍可能性的,都算。受这种新型复制子影响的演化——谜因演化——仍在襁褓期。在我们称为“文化演化”的现象中,可以观察到谜因演化的迹象。文化演化比起以DNA为基础的演化,快了不知多少倍,因此更让人不由得思考生命史上的“替代”(颠覆/篡位)事件。要是一种新的复制子篡位事件已经开始了,可想而知,结果必然是这种复制子的亲代——DNA——被远远抛在后面,望尘莫及,祖代(黏土,要是卡林斯–史密斯对的话)就用不着说了。果真如此,电脑大概会是先锋吧。

在遥远的未来,拥有智慧的计算机会不会有一天开始臆想自己已消失的根源?搞不好它们之中真有一个会得到一个相当异端的结论:它们源自一种古代的生命形式,以有机化学(碳化学)为基础,而不是以硅晶为基础的电子学,那才是它们身体的建造原理。说不定会出现一个机器卡林斯–史密斯写出一本叫作《电子篡位》的书来。他不知怎地发现了某个电子版的“拱形结构”隐喻,因而了悟计算机不可能自然地出现,必然源自累积选择,而且是一种早期的形式。他会仔细地重建DNA分子,把它视为可能的早期复制子,而且是电子机制篡位的对象。他说不定聪明得猜得到DNA也干过篡位那档事,而更古老、更原始的复制子是无机的硅酸盐晶体。要是他也信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尽管DNA已在地球生命史上独领风骚30亿年以上,最后还是被推翻了,让位给以硅晶为基础的生命形式,往日风华,竟成回忆,这算不算天道好还呢?

那是科幻小说,而且也许听来不可思议。无妨。现在的卡林斯–史密斯理论,甚至所有其他的生命起源理论,也许你都觉得不可思议,难以相信。你认为卡林斯–史密斯的黏土理论与比较正统的有机太古浓汤理论都太离谱,不可能是事实吗?随机地将原子胡乱组合一气,最后就能形成能够复制自己的分子!你觉得需要奇迹才成吗?那么让我告诉你,有时我也这么认为。但是我们要更仔细地深究这个有关奇迹与“绝无可能”的问题。我的目的是说明一个表面看来矛盾的论点,就因为它看来矛盾,所以很有意思。这个论点就是:要是生命起源这档事对我们的清明意识而言不显得神秘难解,我们科学家才该担心呢!就正常的人类意识而言,对生命起源这档事,我们应该找寻的正是一个显得神秘难解的理论。我要用这个论证结束本章。换言之,我们要讨论所谓奇迹究竟指的是什么。也可以说,它是演绎我们早些时候以行星数量所做的论证。

言归正传,奇迹究竟是什么?奇迹就是一件发生过的事,可是发生的事令人极端意外。要是大理石的圣母马利亚向我们挥手,我们应当视为奇迹,因为我们所有的知识与经验都告诉我们大理石像不会那样行动。我刚说完:“现在让闪电来劈我吧”,要是闪电果真这时击中了我,我们会视为奇迹。但是实际上这两件事科学都不会判定“绝无可能”。“非常不可能”倒无疑问,而且石像挥手比闪电劈人更不可能。闪电本来就会劈人的。我们任何一个都可能遭雷击,但是在任何时候这事发生的可能性都非常低。(不过根据吉尼斯纪录,美国弗吉尼亚州有一个人被雷击中过7次,外号“人类避雷针”。)我虚拟的故事中唯一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就是我被雷劈中与我出言不逊两者的巧合。(译按:祸福无门,唯人自召?)

巧合就是加倍的不可能。在我一生中,任何一分钟内遭雷击的概率都低于千万分之一,这还是保守的估计呢。我在任何一分钟召唤雷击的概率也很低。到写书的这一刻,我只召唤过一次,我已活过2340万分钟,我看以后我不会再犯了,因此这么干的概率大概可说是50万分之一。两件事“巧合”的概率是两者概率的乘积,因此就是5万亿分之一。要是这种数量级的巧合真的发生在我身上,我会视为奇迹,而且以后说话一定会小心。但是,虽然这样的巧合实在离谱,它的概率我们仍然能够计算。它发生的概率并不等于0。

再说大理石像的例子。大理石像中的分子一直不断地彼此推挤,方向不定。由于分子彼此的推挤相互抵消,石像的手就保持不动。但是,要是所有分子凑巧同时向同一方向运动,石手就会移动。然后要是那些分子同时反向运动,手就会回到原来的位置。因此一个大理石像向我们挥手是可能的。这种事发生的概率低得难以想象,但不是不能计算的。我有一位同事是物理学家,好意地为我计算过。结果得到了一个天文数字:我们穷整个宇宙的年纪都不足以写完那个数字中的0。理论上要是一头乳牛有那等运气,搞不好一跃就上了月球。好了,论证的这个部分,结论是:有些事可能发生,我们凭想象就可知道,可是比较起来,我们借计算之力得以进入驰骋的奇迹领域,广袤多了。

现在让我们讨论这种可能发生的事吧。我们凭想象认为可能发生的事只是个子集合,而实际上可能发生的事则是个大得多的集合。有时那个子集合甚至比实际上的还要小。这与光好有一比。我们的眼睛是设计来处理一个狭窄的电磁带宽波段的(那个波段我们称为光),正好位于一个频谱的中间左右,频谱的一端是无线电长波,另一端是X射线短波。光波段很狭窄,它以外的射线我们看不见,但是我们可以计算它们的性质,也可以制造仪器侦测它们。同样,我们知道空间与时间的尺度可以向两个方向延伸,一直进入我们视线不及之处。我们的心灵无法应付天文学处理的遥远距离,也无法应付原子物理学处理的微小距离,但是我们能用数学符号表示那些距离。我们的心灵无法想象皮秒(picosecond,一兆分之一秒)那么短的时间长度,但是我们可以计算皮秒,我们也可以制造指令周期以皮秒为单位的计算机。我们的心灵无法想象长达百万年的时间长度,更不要说地质学家的计算动辄就是10亿年了。

我们的眼睛只能看见狭窄的电磁波波段,那是天择打造的,我们的祖先已经是那样了。大脑也一样是天择打造的,无论对个儿头还是时间,都只能应付很狭窄的一个“波段”。我们可以假定我们的祖先用不着处理日常生活经验以外的长度与时间,因此我们的大脑从没有演化出足够的想象力,以想象那些不寻常的尺度。我们的身材不过一两米,大约位于我们所能想象的范围中央,也许不是巧合。人生不满百,刚好也落入我们所能想象的时间范围中间。

关于奇迹与“绝无可能”之事,道理也一样。请想象一个渐进的“不可能”标尺,相当于从原子到星系的长度距离标尺,或者从皮秒到10亿年的时间标尺。在标尺上我们将各种标志点都标上。在左手端,都是极端确定的事件,例如“太阳明天依旧东升”的概率——记得吗,这是数学家哈代以半个便士打赌的事。接近左端的都是概率不低的事,例如以两颗骰子掷出六一对,概率是1/36。我预期我们会经常掷出六一对。朝向右手端的另一个标志点是桥牌比赛中出现“完美局”(perfect deal)的概率。所谓完美局,就是四位桥牌手都拿到一套花色完整的牌,概率是2235197406895366368301559999分之一。我们就叫它一“狄隆”(dealion)吧,算是“不可能”的单位。要是一件事的发生概率,根据计算是一“狄隆”,可是真的发生了,我们就该断定那是奇迹,除非我们怀疑其中有诈——那倒比较有可能。但是它有可能清清白白地发生,而且比起大理石像向我们挥手,它发生的概率高得太多了。不过,我们已经讨论过,即使大理石像向我们挥手这档事,也在事情发生的概率标尺上有个正当的位置。我们可以计算它发生的概率,尽管可能必须以10亿分之一“狄隆”为单位。在骰子掷出六一对与桥牌的“完美局”之间,是的确会发生的事,只是发生概率或高或低罢了,包括任何一人遭雷击、在足球赛赌局中赢得大奖、高尔夫球场上一杆进洞等等。在这个范围中,有些事巧合的程度会让我们禁不住脊梁骨发麻,例如在睡梦中见到一位几十年没见的人,醒来后得知那人就在那夜过世了。这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巧合,要是我们碰上了或是我们的朋友碰上了,管叫你印象深刻,但是它们发生的概率,可能必须以10亿分之一“狄隆”为单位。

我们已经建构了一根测量“不可能”的数学标尺,标志点或基准点都在上面标明了,现在我们要勾勒出一个小范围,涵盖我们在日常生活或思绪中可以处理的那些事件。那个范围的宽度,可以与电磁波频谱上我们的眼睛可以看见的那个狭窄波段比拟,或是长度与时间标尺上我们可以想象的那个范围——就是以我们的身材与寿命为中心的狭窄范围。结果那个范围起自左手端的“确实会发生”,向右直到小型奇迹,例如一杆进洞或梦境成真。于是可以计算却很罕见的事件全都落在可以想象的范围之外——一个大得多的范围。

我们的大脑是天择打造来评估概率与风险的装备,就像我们的眼睛是评估电磁波波长的装备。我们配备了大脑,可以在心里计算风险与机会,可是只着眼于那些对人的一生有用的概率范围。举例来说好了,我们要是用箭射一头水牛,让它受伤的风险有多大?要是我们在雷雨中躲在孤立的树下,被雷劈的风险有多大?要是我们游泳过河,溺死的风险如何?这些我们可以接受的风险,与我们不满百的生年是相称的。要是我们的身体可以活100万年,我们也愿意活那么久,我们就应该以不同的尺度衡量风险。举例来说,你应该养成习惯,绝不穿越马路,因为要是你每天穿越马路,不出50万年就会被车子碾过。

我们的大脑演化出意识,会对风险与机会做主观评价,评量的依据就是寿命。我们的祖先一直需要对风险与机会做出决定,因此天择使我们的大脑可以用我们的寿命做基准,以评估概率。要是在某个行星上,有一种生物可以活100万个世纪,他们可以理解的风险范围,就会朝向右手端延伸过去,远超过我们的范围。他们玩起桥牌,会期望“完美局”经常出现,要是真的发生了,大概也不会大惊小怪,非写信告诉家人不可。但是,要是一个大理石像向他们挥手,他们就会畏惧、害怕,因为即使他们的寿命比我们长很多,这等规模的奇迹也极其罕见。

以上的讨论与生命起源的理论何干?记得吗,我们展开这个论证,是从我们对卡林斯–史密斯理论与太古浓汤理论的感觉谈起的。我们觉得它们听来有点儿不可思议,因此不可能是真的。那个理由使我们很自然地觉得该排拒这些理论。但是请记住,我们的大脑所了解的风险,只是可以计算的风险标尺上左侧的一个小范围。对于看来像是值得下注的赌局,我们的主观评价与它实际上值不值得下注无关。一位寿命达100万世纪的外星人,主观判断必然与我们不同。某个化学家提出理论,对第一种复制分子的起源做了猜测,在那位外星人看来,可能觉得颇为可能,而我们只演化出不满百年的寿命,不免会认为那是令人惊讶的奇迹。我们怎能判断谁的观点才是正确的,我们的还是长寿外星人的?

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像卡林斯–史密斯提出的理论或太古浓汤理论,若要讨论它们的可能性,得从长寿外星人的观点来看才会正确。因为那两个理论都假设了一个特定的事件:某种能够复制自己的实体自然形成,而那种事件大约10亿年才发生一次。从地球诞生到第一个类似细菌的化石,大约有15亿年。我们的大脑意识以10年为单位,10亿年才发生一次的事,当真罕见得足以称为重大奇迹。对长寿外星人而言,它就不怎么像奇迹了,他们的感受可能相当于我们在高尔夫球场上一杆进洞。我们大多数人也许都知道某人知道某人一杆进洞的故事。就判断生命起源的理论而言,长寿外星人的主观时间量尺有相关性,因为那把尺约略等于生命起源涉及的时间量尺。要是以我们的主观量尺来衡量,误差可能达1亿倍。

事实上我们的主观判断还可能错得更离谱。我们的大脑是自然组装的,它的功能不只是评估短时间长度中的事物风险;它只能评估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或者我们认得的一小撮人。因为大脑不是在大众传播媒体主导的情境中演化。有了大众传播媒体之后,若有一件不大可能的事发生在任何人身上或任何地方,我们都会在报上读到,或从吉尼斯纪录了解到。要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出现了个演说家,他公开声明一旦说谎就遭雷劈,结果就被雷劈了,我们在报上读到消息,一定会惊疑不置。但是世上有几十亿人,这样的巧合的确可能发生,因此表面看来像是巧合的事,实际上未必那么巧。我们的大脑也许是自然组装来评估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用的,或是一圈村子里的几百个人,他们生活在彼此的鼓声距离内,我们的部落祖先接收到的新闻,不出那几百人范围。要是我们在报上读到一则新闻,说是一件惊人的巧合发生在弗吉尼亚或印第安纳的某人身上,我们一定会觉得印象深刻,比“正常的情况”还要惊讶。大众传播媒体以世界人口为抽样对象,而我们的大脑却在祖先的见闻范围内演化,不会超过几百人。因此在世界上不算罕见的事,到了见闻受制于生活范围的地方,就会令人印象分外深刻,算起来世界新闻令人反应过度的程度,可达几亿倍。

数量推估与我们对于生命起源理论的判断也有关系。不是因为地球上的人口数量,而是因为宇宙中的行星数量,生命可能已经出现的行星数量。这正是我们先前在本章讨论过的论证,因此在此不必多说。回到我们衡量事物发生可能性的渐进量尺上,上面有桥牌状况与掷骰子的概率。在这个以“狄隆”与百万分之一“狄隆”为刻度的量尺上,标明以下三点:假定每个太阳系生命都会出现一次,那么在10亿年之内,生命在一颗行星上起源的概率;要是每个星系生命出现一次,生命在一颗行星上起源的概率;要是生命只在宇宙中发生一次,任意选择一颗行星会发现生命的概率。将这三个点取名为太阳系数字、星系数字、宇宙数字。记住:宇宙中大约有100亿个星系。我们不知道每个星系中有几个太阳系,因为我们只能见到恒星,而不是行星,但是我们先前引用过一个估计数字,那就是宇宙中也许有1万万万亿颗行星。

要是我们得评估卡林斯–史密斯理论之流所假定的事件是否可能发生,我们应该以这三个数字来衡量,而不是我们的主观意识。至于这三个数字中哪一个最适当,则视以下三个叙述中我们认为最接近真相的那一个而定:

1.生命在整个宇宙中只出现在一颗行星上(那么,那颗行星必然是地球,我们先前讨论过)。

2.生命大约在每个星系发生一次(在银河系中,地球就是那颗幸运的行星)。

3.生命起源是件非常可能的事,因此每个太阳系都可能发生一次(在我们的太阳系,地球就是那颗幸运的行星)。

这三个陈述对生命的独特性有不同的观点。实际上,生命的独特性也许落入陈述1与陈述3之间。我为什么要那么说?说白一点,我们为什么要排除第四种可能性,就是:生命起源是比陈述3给人的印象还要可能发生的事件?这不是个有力的论点,但是,既然我们已经将它提出来了,也不妨说一说。要是生命起源是件比太阳系数字默认的还要可能的事件,我们就应该期望到现在我们已经与地球之外演化出的生命联络上了,即使不是面对面,也该有无线电接触。

常有人指出化学家从未在实验室中成功地复制“生命自然发生的过程”。他们运用这个事实的方式,就好像它可当作证据,用来驳斥那些化学家想测验的理论。但是,事实上你可以抗辩,要是化学家轻易就能在试管中让生命自然发生,我们就得担心了。因为化学家的实验只进行了几年,而不是几亿年;从事这些实验的化学家,只有少数几个,而不是几亿个。要是几个人干上几十年实验就能使生命自然发生,那么生命的自然发生就是非常可能的事件,因此生命在地球上应该发生过许多次,在地球附近(接收得到地球发射的无线电)的行星上也应该发生过许多次。当然,这些说辞全规避了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化学家是否成功地复制了早期地球的条件,但是即使答案是正面的,由于我们不能回答这些问题,这个论证值得进一步研究。

要是以寻常的人类尺度来衡量,生命起源是个可能的事件,那么地球附近无线电波发射距离内的许多行星,应该早就发展出无线电技术了(请记住:无线电波每秒前进近30万公里),而且我们使用无线电通讯器材几十年了,至少也该接收到一次其他行星发射过来的无线电波吧。要是我们假定他们拥有的无线电技术与我们的没有差别,那么在无线电波的发射范围内,大概有50颗恒星。但是50年只不过是一瞬间,而且要是另一个文明的发展程度与我们的几乎同步,必然是个重大的巧合。要是我们在计算里包括那些1 000年前就发明了无线电技术的文明,那么就会有100万颗恒星在发射无线电波的范围内(再加上绕行它们的行星)。要是我们将那些1万年前就有了无线电技术的文明纳入,恒星数以万亿计的整个星系都在无线电波的范围内了。当然,无线电信号穿越了那么遥远的距离后,必然已经非常微弱了。

于是我们的结论似乎非常吊诡:要是一个生命起源理论描述的事件太容易发生了,我们凭主观判断就能确定,反而无法解释我们的经验——在宇宙中我们很少观察到生命迹象。根据本论证,我们寻找的理论必然是看来似乎不大可能发生的那种,因为我们的想象力受限于我们有限的存在(寿命与地球的时空限制)。这么看来,卡林斯–史密斯的理论也好,太古浓汤理论也好,都似乎濒临“太过可能”的临界点,反而颇有可能是错的。这么说了之后,我必须承认,由于在我的计算中仍有大量的不确定成分,果真有位化学家成功地创造了自发生命,我也不会感到疑虑不安。

我们仍然不知道自然选择(天择)在地球上究竟是怎么开始的。本章的目标只是解释它必然是以哪一种方式发生的。目前学界对于生命起源理论尚无共识,但是这不该视为整个达尔文世界观的绊脚石,三不五时有人这么想,但是我担心那只是一厢情愿。先前各章已经清除了其他的所谓绊脚石,下一章会处理另一块,就是“天择只能摧毁而不能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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