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脚不怕穿鞋的
昨天是12月4日是宪法日,对于我这种没有法律常识的人来说,普及一下法律常识就挺好的。
我10月21日,被前单位起诉了,要求赔钱10万块钱给单位。12月4日我第一次去高明区人民法院自己开庭,还是一次全新的体验。自己写的民事答辩状,还有自己收集证据给法官的。
第一次来 入门时候就看到这个标题我叫上先生一起去的,收拾整理了一下所需要的资料,查漏补缺。我们大概是从早上10点半开始出发的,到了差不多12点就到了,我们先去吃饭,我们去吃湘菜,太油腻了,根本吃不惯,加上喝了冻可乐。我们大概吃了三分之一后,确实吃不下了,后来是因为心情太紧张,去了四次厕所。
到了下午两点半,我们就开车出发到佛山高明人民法院了,我们提前到达了。因为心情紧张,我又去了一次厕所。
到了开庭时候,准备的答辩状根本没什么用处,因为法官问你的问题,是要马上回答的,要随机应变的,自己马上组织语言回答的。一开始,还以为按照答辩状的念出来就好了。我的前单位是原告,我是被告。
法官问我,被告,你入职的时间是,2022年10月31日是吗?你的月薪平均是6900是吗?你给我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你想证明什么?大概就是这些。到了结束的时候,原告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原告你还有什么意见吗?被告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原告出庭只有一个代理律师,女的,看起来像三十多岁,长得又胖又丑,头发看起来很乱,像是随手扎起来的马尾。
原告的代理律师跟法院说,因为被告跟单位洽谈的要赔偿的违约金不成功,所以才拖被告4-5月份的工资,把两个月工资作为抵扣违约金的赔偿,而且双方劳动关系终止的时间是5月24日,而不是6月5日。她把我的指纹打卡的记录,去年和今年我上班排班表、工资银行流水全部都打印出来。
等她全部说完之后,我反驳说,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应该是6月5日,而不是5月24日,因为我要求领导返还执业医师证书,领导当时一拖再拖,我打点话到12345投诉,当时卫生局的领导过来找院长问责,5月24日只是被单位告知停职,而不是离职。5月27日回去上班的时候,不提供劳动条件,单位已经把我的打卡指纹取消了,工作证被拿走了,电脑密码被篡改。因为原告直到6月5日,没有发工资给我,所以我发了一个《被迫离职通知书》给原告。而且我并没有把两个月的工资作为抵扣用作赔偿金,我的合同没有这样写,我的领导也没有口头告知我。
法官问对方代理律师,你们要求被告赔十万的违约金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她说:违约金3万,加工资4万7千,按照利息千分之三,从5月24日开始计算,到7月30日结束。30000+47000+(30000+47000)*0.003*64≈10万
讲到最后,我看到对方的律师的脸红了,不知道她是心虚还是紧张。对方律师补充一点是,因为原告是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违反了进修协议,导致工资刻扣。她的大概意思是这样的。
法官问我,还有什么要补充的,我回答说,有,我一直看着电脑屏幕,但是回答不出来,脑子好像被僵化了一样。过了2分钟,法官说,你回答不出来就不要硬想了。
经历一个半小时,开庭结束了。法官问我愿不愿意调解,她说就是原告给你2万块钱,工资加上劳动赔偿金,一共2万,你不用赔钱,这样可以吗?我回答说,可以。
她问对方代理律师,你们愿意调解吗?给2万块钱给被告。对方代理律师说,我要打电话问一下。差不多过10分,对方律师说,我们不愿意调解,因为我们为被告付出很多隐形劳动成本,要求被告继续赔偿10万块钱给我们。
我把这件事跟家人说,就算你打的官司赢还是不赢,你的前单位还是要发工资给你的,他就是想拖你的工资,不想发给你,他喜欢打官司,你就跟他一起打咯,继续二审、三审,你就一直陪着他咯。继续打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法院咯,反正你有的是时间,你怕什么。到时候终审时候,判决结果出来了,他不执行,你就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咯。
其实领导天天在研究人性的弱点,而不是在研究怎么赚钱,他知道人性的弱点,知道你们是怎么犯错的,就会去怎么拿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