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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之论

2018-01-29  本文已影响17人  弘玥
法制之论

古语便有谏言:国不可一日君。由此可见一个君主对于国家的重要性;同样而言,国也不可一日无法,良好的行之有效的法律是保障一个国家秩序良好运行的前提。

古有商鞅立木为信,实施变法,来让人们相信法律所具有的公信力与执行力,而当今社会,推崇法制,崇尚人人平等,法律所具有的现实意义也就不言而喻。然而,法律所能够具有的公信力,却是需要我们普通大众监督实施,普通大众严格遵守的。试想,如果一个法律的颁布丝毫不具有公信力,那么它无异于名存实亡。

但是,因着法律是一个死物,它必须拥有人们严格执行实施的决心,它才能够成为具有效力的事物。它是一个与权力相辅相成的事物。在法律实施过程中赋予当事人权利的同时,权力也必须要关进法律、制度的笼子里,这个社会才不会乱套,法律才能够在最大的限度上保证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没有法律约束的权利是非常可怕的,没有公信力的法律也是非常可怕的。作为人类文明的产物,一些人对于法律、制度的存在表示不满,认为这会影响人们生活的幸福感,因为它规定了一个合法的公民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这会对一些人的心理造成影响,其实则不然。

因为绝对的自由就意味着绝对的权利,而绝对的权利就意味着没有人可以约束,而一件事物若没有约束它的办法,它则是非常可怕的,它会是不受任何人事管控的事物,它的可怕会像外来物种入侵一般肆无忌惮。并且,它的可怕不仅仅在于那些拥有权利的人们,相较而言,它对于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普通人也是如此。

国外曾有人做过一个实验,实验过程中给人们绝对的自由,可以做任何事情。这个看起来有些残忍,结果有些令人心凉的实验,除了证明“人性本恶”(或许应该这样形容,人性具有不确定性),同时也证明了人们的行为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以至于让一个好人不会认为他此刻是在做一件坏事,一件不被法律允许的事情。因为其他人都这样做了,并且他们说这样做就是十分正确的,而此时,那个在他们之中与他们思考完全不同的人们也会慢慢相信,这样做才是对的,但实际上他们不仅错了,而且还错的离谱。

什么才是实际意义上的对与错,与其说对与错之间拥有界限,不如说他们之间根本没有界限。俗语言:一念天堂,一念地狱。说的就是这个理。黑与白之间其实并没有如此清明的界限,而那个被人们所认知的界限,也不过是一个人为划定的界限而已,它是一个具有不确定性因素的容易摇摆的事物。如果有一个人认为它是不正确的,渐渐地,所有的人都认为它是不正确的,那么,它就会从一个正确的变成不正确的,并且随着它的性质的改变,所有的一切都会改变。

因此,一些事物的诞生原本就是具有不确定性的,因为没有人可以为其拿出一个完全无错的定论,因此,这个“正确的”结果,就需要不断地发展,成长,完善......慢慢的,它才能够成为一个相对意义上完全正确的事物。但是,在它成长之前,还有它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紧盯,并且不由得松懈。

如果说世界上的第一部法典的诞生是打开这个世界公平正义之门的星星之火,那么,近千年来世界民族法制法典的发展与进步无异于是这片法制大草原上的棵棵柴草。只有这些柴草长得茂盛,长得肥厚,这把星星之火才有可能很好的延续下去,才有可能变成熊熊大火,形成燎原之势,将一切规整,恢复最初的平和美好。

人类本是一种社会性质的群居动物,然而,这并不是人类独有,放眼整个自然界,以人类生活方式生活的动物群体不在少数,那么为何,几万年前只有人类从猿猴进化,并且发展,一跃而居整个食物链的顶端?又为何猩猩的群体最多才能够容纳几十只猩猩,多了就会产生难以磨合的社会问题,而人类,却可以以一个国家数亿人口联合自居,甚至整个世界都能够相互通讯,形成一个美好和谐的地球村?

原因很简单,因为人们拥有规则与法制。或许有人会质疑,动物也拥有它们自己的行事准则呀,为什么他们不能?

不错,一些聪明的灵长类动物的确拥有他们的行事准则,但是,他们所拥有的都是十分简单的,只能够解决族内一些非常简单的问题的规则。相对而言,人类拥有复杂的思维与相对聪明的头脑,人类为了更好的去规整这个社会,从原始人类进化时期开始,人们就在思考如何去规整个人行为,族人行为,如何去建立行事准则。

人类漫漫进化路途上一直在摸索前进,好在,人们渐渐找到了最适合这个世界和他们种族的规则,于是,他们立法典,设三司,来更好的规整这个被称为“法律”的事物的执行力。而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的人们,包括他们的后世,他们很好的享受到了这个人造的规章制度所带来的好处,同时也渐渐明白了如果没有它们的存在自己的权益就不能够受到很好的保护,于是,所有的人们都发挥灵长类动物的本能,来拥护这个会为他们本身带来好处的事物。当然,总会有那么一些看起来觉悟比较低的人,不用担心,他们的存在丝毫不会影响整个世界的进程,因为万千聪明的大众会替他们做好这个相对明智的选择。

说到此,大家应该都明白了法律与规章制度存在的重要性了吧。当然,在所有人都明白这个事物的重要性的时候,人们就会思考,如何才能够让这个事物发挥最大的效力,让它具有最大的公信力,来保证多数人们更多的合法权益。于是,人们想到的一个办法,就是将这件事情的执行之人也关进法律的笼子里,换而言之,就是,将法律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样,世界众人就能够更好、更和谐的相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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