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梦外
梦里梦外
西村王富贵家的那条断尾狗又在追我了。我看见它那发亮的绿色眼珠里透露出凶狠而又贪婪的色彩。牙齿是白色的,那么尖。长长的尖嘴挂着涎水,似乎就要掉到地上来。这像极了那天在澡堂外偷看女人洗澡的王富贵。我几乎能听见到它的呼吸就在我耳边。
呼哧呼哧。呼哧呼哧。
“娘,娘,快来救我啊!”喊了几百遍,几千遍抑或是几万遍,我也不知道。已经能闻见嗓子里的血腥。
如果此时回头,不难看到它那常年在泥土里打滚的肮脏而又坚硬的毛此刻像鸟的羽毛般轻盈飞舞起来,欢快极了。已经没有时间想这些了,只要一回头,那强有力的尖锐爪子会把我推倒在地,再一块一块撕成碎片,最后消化在那畜生的肚子里。
村子里静悄悄的,跟没人一样,门窗都关上了,他们莫不是都躲起来了。更奇怪的是,我竟然找不到自己的家了。
但还记得鲁二爷家那口井。我突然想到自己该去哪儿了。
已经到了腿脚发软,耳朵发鸣的地步了。我知道,对于这个四条腿的畜生,两条腿的人终究跑不过。
我要投井!我要投井!被它吃了,我宁愿投井。并且说不定死后还能去东海龙宫逛逛。
据住在村里最深的那口井的年近百岁的鲁二爷说,这井和东海龙宫是相通的。为什么这么说呢。鲁二爷说他年轻时,二十岁左右吧。夏天的某个夜里被尿给憋醒了,去茅房路上无意往井那边瞥了一眼,不看不打紧,这一看吓得他跟雷劈了似的。本打算赶紧躲进屋里,后来转念一想,他鲁二没做过啥亏心事,加上年轻气盛,还怕这鬼怪东西不成,便藏在磨坊黑暗处往井那处观察起来。只见从那井底盈盈地升起来一团团白雾,几秒钟便弥漫到了地上。一不小心眨了下眼,睁眼时,只见一位宛若画里走出来的女子,身穿白色纱裙亭亭地立在井口上方。鲁二爷说他看得眼睛都直了,腿一抖,竟一不小心碰到了旁边地上的棍子。仙女听到动静后惊慌地在原地转了个圈便消失不见了。鲁二爷每次说完都会满脸红光,感觉又回到了几十年前的那个夜晚。
只要再穿过一条巷子就能到了,使出最后一股劲,迈出麻木的双腿。突然而来的一股力量把我拉出了原本的轨道。那恐怖的呼哧声也终于隔绝在一墙之外。等眼睛适应了周围的光线后,竟然是他。
叶辉已经在公司门口等我了。从上半年开始就一直这样。他轻轻接过我的包,我们俩都沉默着,只是并排走着,偶尔说几句公司发生的事情。路过一个闹市,坐在水煮烧烤摊前的人全部笼罩在水蒸气中,只能听见一片欢笑声。叶辉停下来说:“这天气怪冷的,吃些东西再回去吧!”点点头便算是答应了。
叶辉住在我隔壁,所以每天下班都会一起回去。因为经常丢三落四,把钥匙丢了好几次,最后叶辉也就充当了我的钥匙保管人。所以当上个月生日那天下班回家推门一看,一个大蛋糕静静地躺在桌子中间,旁边是一束鲜红色的玫瑰。一股感动便成为一滴滴眼泪涌出来。
和他认识也只是刚搬来这边时,行李比较多,他作为邻居更作为男性又是周末放假,自然是伸出援手帮我搬了一下午的东西。作为答谢便请留下来吃晚饭——两桶方便面。第二天一起床他就敲门送来一袋水果,说是买多了,一个人吃不完便送点给我。这一来二往两人便熟识起来。后来发现两人公司相距不远,便开始每天一起回家。说到这,让我想起他做的一件傻事。夏天天气不定,下班时竟下起雨来,两人都没带伞。谁知他竟打的士回家取后再送过来一把伞,两人再一起走回去。我每次笑他说来回的费用都能买下好几把伞时,他总会假装一本正经地说他那时鬼附身了,神志不清,早知道就该回家后好好睡一觉怒回来接我了。
今年的秋天来得早,即使穿着长裙,路上风一吹,也感觉到细小的鸡皮疙瘩在拼命地钻出来。在一杆孤独的电线杆下,叶辉突然说他今天学会看手相,叫我伸出手去给他看看。
“喏,看吧!”我大方地摊开右掌心。
他只是一把牵着我的手举到我面前说,我们命运连在一起了。不知道这算不算告白。昏黄的灯光打在他的头顶,有一半脸藏在黑暗中,另一半脸的表情无比认真。我们在一起了。
门外那条断尾狗开始只是使劲撞门,不断地吠叫,十几分钟后便安静下来了,怕是已经走远了。
眼前的人是村尾李寡妇家的儿子,村里人都说他父亲在他还在襁褓中的那年大暴雨中去抢险,最终阻挡不住洪水在堤坝崩决的时候冲走了,而母亲总是笃信地告诉他父亲一定还活着,他父亲是个好人,不会那么容易死的。但村里人却不这么认为,他们只相信自己看见的,再加上至今再无他父亲额信息,于是开始在背地里偷偷地唤他母亲为李寡妇。
他长得像他那个来自南方的娘,又长又翘的睫毛,一脸的白净。 距离这么近,我能看见他的睫毛像受惊鸟儿的翅膀般颤动着。
“启程,我好害怕”
“没事,我在呢!”他的声音也是颤抖着的,但手却安慰地拍打着我的背。
是的,他除了是李寡妇的儿子。他还是我的初恋,或者说,青梅竹马。
自从上个月我同何总一起去谈一次大规模的房地产交易后便开始对上班感到恐惧。那天宴请买家后,在回来的路上,他用那胖乎乎的手摸了一下我的手,刚开始以为是不小心,便也没在意,谁知他看我没反应便大胆起来,把一只手放在我大腿上。只记得那天晚上我狼狈而逃。我打了他一巴掌,他只是摸着肥胖的脸痴痴地笑起来。
其实早就想辞职离开,可每次只要想起清明回家时看见的场景就会忍不住骂自己吃不了苦,不争气,没让爸妈过上好日子。家里清明多雨,房子地面摆满了瓶瓶罐罐去接漏下来的雨,房间满满的都是一股潮湿发了霉的味道,在我临走前母亲拉着我的手叫我别总是想着工作,也快是三十岁的人了,找个城市里的好人家嫁了,别累着自己。隔壁邻居家的女儿嫁给隔壁村去了,这辈子怕都是劳碌命了。父亲坐在灶前抽着卷烟叹着气说了句:我们乡下人一辈子都难翻身了。
北京已经不好找工作了,何况还是房地产销售员。当时为了进这家公司都是卯足了劲,硬是好几个月没睡个好觉,白天在饭馆里洗盘子,晚上回到寝室看书做试题熬到一两点,才好不容易拿下了房地产的证书。业绩要是好的话,一个月能得个五六千。如今才过了几年而已,却比当初进这公司难了好几倍,光是各种证书就要一大堆。像我当时的那种情况拿到现在,怕是连面试官的脸都见不着。
进何总办公室汇报工作的时候,推开冰冷的门,抬头迎上的是他那赤裸裸的目光,带着玩弄,似轻浮似冷笑,更似看猎物一般。这眼神在我年幼时和父亲去深山打猎时看见过,在那十几条狼围着一个瘦弱的羊的时候。
我忍不住整个人开始颤抖着,手指、嘴唇、牙齿,包括每一根汗毛。
他随意瞥了一眼汇报单,抽了抽他那又大又塌的酒糟鼻子“出去吧,记得好好做好你的工作,最近似乎没有多少业绩啊。”姓何的扔下这么一句话就没再说些什么。直接拿起旁边的电话打通到人事部“小林啊,最近公司经济比较紧张,你看着裁掉一些没用的人吧。” 然后投来意味深长的一瞥。
“启程,你看啊,好多萤火虫,快来帮我一起捉。”
“喜欢,不一定就要拥有它啊!你这样限制了它们的自由,它们会难过的。”
“是吗?”王富贵的声音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转过身,只见他就站在我们身后。旁边没有那条断尾狗。王富贵其实年龄并没有比我们大很多,可是一板一眼都象极了他爹,就是一个模子里给造出来的两个人。只是王富贵稍微矮了些。听大人说王富贵爷爷清朝时在宫廷里曾担任三品官员,谁知在一次进京路上被人暗杀。这一个大家子没有了领头羊,全部都乱了套。一位带有三四个月身孕的小妾便趁着混乱卷走一些金银逃了出来。后来便生下了王富贵的父亲王世平。谁知道这一代不如一代,王世平虽有些花天酒地,但却不缺经商头脑。而王富贵则只会每天到处闲逛,他不喜欢读书,连教书先生都拿他没办法。他虽然不爱上学,但却是认得几个字,有天放学后他在黑板上写了个我们从没见过的字问我们知不知道怎么读,我们读不出来,他便边跑边喊:“中间一个女,两边都是男,你们连这个都不懂,回去问你们娘怎么把你们给生出来的就知道了。”
后来王富贵把这个字的读法告诉了他的一群跟屁虫,不仅告诉他们这是什么意思,还说这是他从他父亲床底下挖出来的一本宝贝书上看见的。他神秘地告诉那群还流着鼻涕的孩子说书里净是些光着身子的男男女女的图画,可好看了。孩子们不知道什么叫好看,就是觉得王富贵说得神乎其神,都争相向他借书。都被王富贵一句没门给拒绝了。
这书便更加神秘起来,逐渐传得满学校都知道王富贵有本宝贝疙瘩书。终于在传到老师耳朵里的时候。校长把王世平往学校里一请。王世平心想自己有的是钱,还怕儿子会没文化让人笑话吗,王富贵心想这儿的老师讲课就是念经,学的课本也无聊得很还不如他的宝贝书。干脆就退了学。每天我们中午放学路过他家的时候,都能听见他奶奶才开始叫他起床,下午回家路过时,他总会端着一碗饭坐在大门敞开的院子里,从外面看,能看见大块的肉堆在他碗里成了个小山丘。偶尔还能看见那只摇头晃脑的断尾狗一直围在王富贵身边讨好地用仅剩的几寸尾巴在那使劲地左右摇摆着,舌头伸得老长,口水就顺着往下流。
长大以后王富贵也不呆家里了,直接哪里有女人他就在哪,他最喜欢的还是每天下午去澡堂后面偷看人家洗澡,后来被人家送衣服来的老公看见了,便被狠狠打了一顿,好几个月下不来床。在王富贵恢复到走能跳的时候,王世平给他找了个媳妇回来,可惜好几年过去了,也没见生个孩子出来。他便又开始到处闲逛起来。
他一把从我手上抢过装满萤火虫的布囊仔细端详起来,扔到地上,用力踩了几脚后,恶狠狠地说:
“得不到,为什么不毁掉呢?”
说完便慢慢悠悠地踱着步子走开了。
我后退一步,脸色逐渐发白,启程过来扶着我,感受到了我的颤抖。
“怎么了?”
“他的后面……是……一条……狗尾巴”我看着王富贵离开的路,开始感觉到一阵晕眩,然后倒在那青草味的舒服的怀抱里。
姓何的禽兽的把我侮辱了。那天,北京的天是黑色的。没有雨,只有满世界的沙尘,迷进眼睛都不觉得疼。我回家好像看见启程满脸担忧,嘴巴一张一合地在和我说着什么,但脑子里全是那个姓何的畜生的狞笑。
启程母亲死了,他说要出去寻找父亲,那是他娘最后的心愿。我红着眼送他上火车。车站拥挤像麦浪一般,一层一层翻滚着,一不小心便会走散。他紧紧握着我的手,以至于掌心都是腻腻的汗水。打算抽出手拿手帕帮他擦擦,谁知一松手,周围的人全部不见了,包括启程。
转身,断尾狗蹲在那悠闲地看着我。眼神有势在必得和得意的精光。只见它一纵身,
一片黑影扑过来。发觉后脑勺撞击水泥时,锋利有力的爪子已经把我按在地上起不来了。我听见肉被活生生撕开的声音,一阵长久的痛楚后。在弥留之际,我看见,那条摇头摆尾离开的断尾狗有着王富贵的头和身子。
从梦中醒来时,已经是一月个以后。护士说,那个把我送到医院的小伙在我床头守候的第三天便被警察带走了。我猜,我可能知道发生了什么。
叶辉那晚在公司没等到我回家。等到他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吃了一半罐的安眠药躺在床上不省人事了。他看见了我桌边的遗书,知道了一切事情。在我昏迷的第二个晚上,他混入那个姓何常去的夜总会在那畜生的酒里下了毒。
而叶辉,我这辈子也再也不到他了----何家的人贿赂法官,法庭已判处叶辉死刑。
如今,离开了那个城市已三年有余,在这几年里,也时常会被噩梦吓得冷汗浸湿了枕头。猛地睁开眼,原本该漆黑一片的房间,早已被窗外的霓虹灯嚣张地入侵了原本属于我一个人的世界。拿起枕边看过无数次的信,叶辉潇洒的字体展现在眼前。上面写着七个字:好好活着,为了我。为了这几个字,我依旧在世上苟延残喘地活着。然后每次从梦里醒来泣不成声。
叶辉,你知道吗?梦即使再残忍,终究有醒来的一天。而现实呢?那是不是一场永远没有尽头的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