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帛书版 《道德经》德经 第六十五章

2024-06-01  本文已影响0人  管管爱阅读

【原文】:

故曰:为道者,非以明民也,将以愚之也。

民之难治,以其知也。

故以知知邦,邦之贼也;

不以知知邦,国之德也。

恒知此两者,亦稽式也。

恒知稽式,此胃(谓)玄德。

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

乃至大顺。

【意译】:

因此我们说:善于遵循“道”的执政者,教给民众的并非是那些能让他们变得智巧伪诈的知识,而是去教导他们要保持内心的淳朴自然。

民众之所以难以治理,是因为他们经常使用智巧心机。

所以用智巧心机统治国家,就必然会给国家招致祸害;不依靠智巧心机统治国家,才是国家的福祉。

通常,了解这两种不同的治国方式之后,就会明白一个法则;通常,能够顺应这个法则,就叫作“玄德”。

“玄德”深不可测,远不可及,让天下万物都返璞归真,才能极大地顺应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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