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一朵朵——拿,又不是偷
2020-08-23 本文已影响0人
知乎扯也
原创/细雨梧桐001
这是上世纪九十年中后期建造的高档小区,有三幢高层和别墅区,住户也以商界人士和社会精英为主。小区的设计极具前瞻性,有超大的地下车库和完善的技防系统。这样的小区,即使是现在,也不落伍。
业主入住十多年,未发现过偷盗案件。但是,却在那一年,别墅区的业主报案说自己的盆景丢了,虽然长得不是很高大,但是价值不低。
经过录像查询,发现前天有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趁着下小雨,披着雨披将盆景搬到自行车后座绑好,骑回高层的家中。
经保安辨认,是一业主的父亲,最近才搬来和女儿同住,没事时就骑车在小区内转来转去。
确认后,经理致电这位业主讲明情况,希望能将盆景送回。业主很惊讶,她认为自己的父亲也是有身份的人,况且自家经济条件不错,父亲绝不会做这样的事!
经理建议她先向父亲核实下。很快,回电来了,业主生气地说:自己父亲肯定不会做这种事情,盆景是他买的。如果物业再这样认为,就是诽谤了。
经理和她约好来看录像,结果业主羞红了脸无话可说,直接转身回家让她父亲来物业。
老先生来了,依然嘴硬,说我们冤枉了他,他也没去过别墅区。
经理让他看了录像,问:“这个是不是你?”
老先生说:“这肯定不是我,穿着雨披,脸又看不清。下雨天我从不出门的!”
“如果你确定不是你,我们就报案了,让警察来查,我们也会把电梯轿厢的录像提供给警方。”
经理调出了轿厢录像,正是他抱着盆景回家的画面。
老先生这回终于承认是自己“拿”了盆景,但是理直气壮:“不就是一个小盆景嘛。拿,又不是偷!又不值几个钱!一直放在那儿,肯定是人家不要的。人家不愿意,我放回去就是了,至于报警吗?”
老先生肯将盆景送回,也就不再追究,至少要给业主留面子。
几天后,老先生被女儿送回自己的家,几年之内都没来过。
(2020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