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这样(2)——读方帆《细说美国教育》
看美国的影视剧,中国学生对美国学生的我行我素、无法无天羡慕不已,似乎美国学生生活在自由的天堂,可以为所欲为无所不为。真实的情况如何呢?
方帆老师在《细说美国教育》中引用了美国旧金山《学生管理手册》(应当相当于我们的《中学生行为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相比较而言,我们的行为规范空泛,他们的极细致,量化明确。比如,学生的裙子或短裤的长度多长、衣服不能暴露多大面积等都有具体的数据。我们只要求学生不准迟到,而美国的为“进入教室比上课时间晚5分钟以上,20分钟以下为迟到。迟到三次算一次旷课。一个学期累积三次旷课,家长可被判罚25万美元或徒刑六个月。”又如“在学校财物(比如墙壁、课桌)上面乱写乱画,可被判徒刑六个月。”如果真按照美国的这个条文来执行,我们的中学生是不是绝大多数得坐牢?难怪乎一些骄纵的富二代到了美国被称为没有教养的人甚至被判刑。当然这和两国的文化有关:美国是法制社会,我们是人情社会。美国奉行的是依法治校以法治人,我们一直信奉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这是我们德育收效甚微的重要原因:理和情怎么可能有法的威慑力大!
美国中学没有班主任,但有训导主任,学生的违纪归训导主任管,训导主任管不了的就直接交给校警用法律手段处理。老师只管上课教书。
还是以旧金山为例,学生守则倒是和我们的差不多,都是一些抽象的条文。其中第二条是“我会尊重法律、规则及学校权威。”这是中国没有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权威意识应当渗透在美国社会的每一个细节。目前的中国法律意识应当基本培养起来了,对于违法犯罪的事情很少有人铤而走险。但规则尤其是无法立即惩罚的规则,不要说孩子缺乏规则意识,整个社会也缺乏规则意识。把学校当作权威尊重,把老师当作权威尊重,在中国似乎没有公开提倡过。在特殊时代,号召“打倒一切反动学术权威”。面对家长和学生,面对无理性无科学的所谓的“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没有教不好的孩子,只有教不好的老师”的蛮横,学校和教师都是弱者。对于老师这个职业,中国人的态度极为矛盾。人们既说“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又说“家有三斗米,不当孩子王”。就算极力夸赞老师的家长,如果有得选,也不会让自己的孩子选择当老师。我教了28年的书,优秀学生的理想几乎没有是当老师的。最终做这一行的,大多是被动选择。做不了所爱的,能做到爱我所做的,就是非常棒的老师了。
我记得十几年前国家规定每天早晨要升国旗唱国歌时,有些师生觉得不耐烦,每天太麻烦。但美国的爱国主义教育比起我们国家的来,应当是有过之而不及,更是强力灌输。他们的中小学每天早晨不但要升国旗升州旗唱国歌,而且还要进行公民宣誓。所以我们会看到,美国人在国际大赛上领奖时,他们会自然整齐地把右手放在左胸口齐唱国歌。这种形式主义的爱国教育有用吗?有用!仪式感才能庄严,反复才能强化。你看所有的宗教为什么都有仪式化的祈祷,都要不计其数得祷告念祷词?强化!形成条件反射!成为自然的习惯!我在带班时,每天升完旗后,就让学生齐背一遍班风班训班规,也是一样的目的。前几年,我要求我的学生要读每一期《读者》并做批注。许多孩子上高中后,对我说,虽然老师不要求了,他们看到《读者》不由自主还是买了。
养成教育中没有强化无法形成习惯,德育常常不需要空谈道理,坚持强化形成习惯即可。美国人在这一点上比我们明白,我们还在絮絮叨叨喋喋不休地给没有自制力又不明事理的孩子空费唾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