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思考

区块链行业研究报告(五)

2018-04-21  本文已影响0人  SeverusQu

八、区块链技术及应用面临的问题 

1. 51%攻击

区块链技术面临的潜在威胁。只要某个节点拥有全网总算力的51%或总币龄的51%,理论上即可对区块记录进行修改,实现多重支付并获取收益。

2. 数据处理速度有限

当前的区块链技术水平有一定的局限性,只适用于低流量低频次的交易环境。在比特币区块链中,每个区块确认时间大约需要10分钟,目前全网每秒实际只能确认3笔左右的交易,进而一笔交易的平均最终确认时间实则已经超过1小时,数据处理效率非常低。虽然诸如瑞波币和以太坊的许多新平台已经优化了区块链技术使得交易速度有了一定的提升,但距高效解决问题和大规模普及还有一定的距离。

3. 安全存在隐患

2014年,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比特币交易所运营商Mt.Gox遭受黑客攻击,损失85万枚比特币;2016年去中心化自治组织The DAO遭受黑客攻击,损失近6000万美金。这两次事件都和区块链技术的安全漏洞有关。由于目前区块链技术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资产管理平台或技术开发平台的技术问题可能会给参与者带来巨大损失;某种数字资产的价值可能会因为技术缺陷而丧失;使用区块链技术的传统行业或政府部门若因技术故障而使重要数据受到影响,其后果也可能是灾难性的。

4. 与固有系统不兼容

    1)区块链技术的快速发展不免会对许多现有行业造成极大冲击。当前世界大部分主流金融机构无法接纳公有区块链,对于他们而言需要的是一个自主可控的系统,区块链技术显然无法实现这一点。

    2)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会降低行业手续费和佣金收入。

    3)数字资产市场成熟度和稳定性远不及金融市场,容易暴涨暴跌,行业参与者良莠不齐,投资者可能无法认可或承受市场波动。

5. 监管政策难以确立

区块链去中心化的特点意味着系统内没有一个明确的主体,因而监管对象难以明确,导致目前监管政策并不明朗。目前该行业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但是其技术的价值和前景值得肯定,需辩证看待。过度的监管会限制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但监管不足会破坏当今社会金融结构的稳定性。

九、数字资产市场行情 

1. 数字资产

资产数目:截至2017年7月17日已有978种数字资产。

交易量:目前比特币与以太坊每周交易量均在55亿美元左右,莱特币约为25亿美元,以太坊经典约为15亿美元,瑞波币约为10亿美元。

价值:数字资产具有价值是因为其数学特性(持久性、可携带性、可互换性、稀缺性、可分割性和易识别性)而非依赖于物理特性(比如黄金和白银)或中央权力机构的信任(比如法定货币)。简而言之,数字资产是由数学支持的,要具有价值所需要的就是信任和使用。

价格决定因素:数字资产价格由供需决定。需求增加,价格上涨。目前大部分数字资产以一个可预见的逐步下降的速率发行。这表示需求必须遵循这一通胀水平才能保持价格的稳定。

数字资产是不是泡沫:价格的快速上涨并不会构成泡沫。人为的高估将会导致一个突然向下的修正才会构成泡沫。基于成千上万的市场参与者个体行为的选择导致数字资产价格的波动是市场决定价格的结果。

市值:目前各类数字资产的总市值约为850多亿美元,其中比特币约占45%,以太坊约占25%,瑞波币约占10%,其余900多种共同占有20%。

        下图为近三月数字资产总市值。

        下图为部分数字资产市值占比。

资料来源:CoinMarketCap

动态:2013年8月,德国将比特币设立为合法货币,同年12月,比特币价格最高达到1200美元。

2017年4月1日起以比特币为首的各数字资产迎来一波极大的上涨。短短两个月时间比特币价格增长为过去的三倍达到近3000美元,以太坊则增长为过去的10倍达到300多美元。截至目前比特币价格仍接近上涨前三倍,以太坊约为过去价格的5倍。原因如下:

    1)4月1日日本宣布比特币和以太币成为合法支付方式。

    2)俄罗斯最大电商“Ulmart”5月表示将于2017年9月开始接受比特币支付。

    3)5月24日来自全球21个国家的56个数字资产公司就比特币扩容达成共识,将在7月使用“Segwit+2x”技术将比特币区块大小扩容至2Mb,并采用新的审核交易方式“隔离验证”(Segregated Witness)。这一共识意味着比特币区块链的交易塞车问题将获缓解,比特币转帐可更快被确认。

2. 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Offering,ICO)

 ICO是一个区块链行业术语,源自股票市场IPO概念。是指区块链项目首次发行代币募集比特币、以太坊等通用数字资产的行为。有明文记载的首个ICO项目是万事达币(MSC);第二个ICO项目是未来币(NXT),由于这是第一个完全使用POS机制的数字资产,其资金的募资程度比较成功。

以太坊ICO是较大的且十分成功的ICO项目之一,以太坊的建立也是区块链历史的一座里程碑。EOS的ICO项目打破了首日募资额度的历史记录,成为目前最大的ICO项目。

ICO是一种具有高效性的融资方式,省去了包括人际交流、协议签署等在内的大量的时间成本。但也因其高效性、极为高涨的市场热情和监管的缺失导致了许多ICO项目本质上只是泡沫,只为了炒作、圈钱。目前要想证明整个ICO市场和项目价值的合法性是十分困难的,他们的价值完全基于投机,不能通过真实的市场数据进行评估,因为自始至终都没有部署可行的产品或者软件。

参与ICO,首先应该弄清这个问题:这个项目提供的解决方案是否切实可以解决现实问题且是不可替代的,即该问题的解决必须通过区块链技术达成,如果可以解决,那么是否具有效率和经济性的优势?在理解ICO项目的基础上再考虑是否参与。这样至少保证了项目本身的可靠性。项目能否成功落地,市场是否接受,则依然充满不确定性,因而ICO需谨慎投资。

十、政策与监管 

目前德国、以色列、美国加州、日本、印度已认可了加密数字资产,但就全球市场而言,数字资产管理仍处于监管空白地带。尽管目前中国和不少国家都对数字资产行业持较为开放和包容的态度,但实际监管风向并不明朗。

1. 中国

    1)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通知规定禁止各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禁止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禁止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禁止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等等。

    2)2016年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数字货币研讨会,提出争取早日推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

    3)2017年2月中旬央行检查组对多家交易平台进行约谈,令几大交易平台着手自律与自查。几家平台带头开始收取0.03%-2%的交易费、停止融资融币并宣布为升级反洗钱系统暂停提现比特币。

    4)2017年3月7日央行召集北京数家比特币交易所召开通气会并下发了一份监管草案以征求意见。草案要求比特币交易所必须建立三项制度——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制度、反洗钱上报制度和客户识别制度。另据《华尔街日报》3月17日消息,央行的这份草案除了将比特币交易所纳入反洗钱法的监管范围还要求交易所确认客户身份并遵守银行业监管规定。此外交易所还将安装用于收集可疑交易活动并向有关部门汇报的系统,央行将负责处理比特币交易所的违规行为。

    5)7月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表示对ICO的监管政策框架可以从现行的IPO与股权众筹监管法规中寻找合法性依据,但不能完全简单套用。他建议宽容对待ICO,根据区块链技术行业的特性在上市审批、投资者限制、项目公开宣传和推介上给予一定的包容性豁免。他还强调注意以下五点:

        i.额度管控与白名单管理。

        ii.ICO 融资计划管理。

        iii.对发行人施予持续、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强调反欺诈和其他责任条款。

        iv.强化中介平台的作用。监管部门保留监管干预和限制权力。

        v.加强国际监管合作与协调。

 

2. 英国

2015年3月提出了“监管沙盒”概念。在沙盒中企业将在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制定的大框架内测试区块链创新型产品和商业模式并且不会将不良影响直接带给处于正常监管机制下的企业。

3. 欧盟

    1)欧盟近期创建了TITANIUM联盟,计划在三年内开发出一种可行的科学解决方案来减少犯罪分子使用数字资产和暗网进行犯罪活动(如恐怖主义、诈骗、洗钱和敲诈)带来的挑战。

    2)欧盟议会提议建立一个中央数据库来登记用户的身份信息、钱包地址、加密数字资产申报表。欧盟表示国家金融情报机构应该将数字资产地址和数字资产所有者的身份相关联,以此来减轻匿名性带来的风险。

4. 美国

    1)2017年7月初美国大宗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首度将比特币衍生品交易纳入监管。

    2)2017年7月14日美国统一法律委员会在年度会议上对《加密货币经济统一监管法案》进行投票。该法案的目的是“创建一个法律监管结构对向法律制定州的居民提供服务或产品的‘虚拟数字资产商业活动’进行监管”。本草案第103条规定银行及政府等某些主体可免于获取营业执照。

5. 韩国

韩国中央银行经调查认为“双重货币制度”是可行的,即法定货币和加密数字资产共存。

6. 日本

2017年4月1日,日本宣布比特币和以太坊成为合法支付方式,允许金融机构参与电子货币交易。7月1日宣布新版消费税法正式生效,比特币和以太坊交易不再需要缴纳8%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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