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诗会读书简诗

一首诗的时间。

2016-12-13  本文已影响0人  小岚杂评

小学的时候,班里发了一本红色的小册子,里面写满了唐诗宋词,同学们人手一本。终日摇头晃脑,死记硬背却不知所云。

初中的时候,语文课上总要背诵诗歌,有现代诗,也有古体诗。有再别康桥里作别西天的云彩,还有“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高中的时候,诗词填空成了语文试卷的必考题,我们仍然不求甚解,只为寸分不失。课本中的诗读到想吐,却对《红楼梦》里的“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情有独钟。

上大学后,到处充满着青春伴着荷尔蒙的气息,我们在校园的操场上,在散漫的教学楼里,在静谧的图书馆中,在一次次的邂逅与骚动中,将诗歌忘却在随风而逝的年纪里,在浪漫的时光里度日成诗。

工作以后才发现书到用时方恨少,才发现诗歌和冬天里案上的香茶更配哦。居然破天荒地去买来一堆汪国真、顾城全集,买来王国维传世不朽的《人间词话》,还有无数厚厚的唐诗宋词赏析。

回头想一想,读书的时候没有感受到诗歌的魅力,也许是因为彼时正活在如诗的烂漫时光里。长大后见识了象牙塔外的人情冷暖,体会了世间的酸甜苦辣,也许才更能体会到那些诗里的悲欢离合。

就像一个失恋的人,每每听到疗伤的歌词,总会觉得每一句都是为他而做。也如一个郁郁寡欢的受挫者,读到怀才不遇的词章,会句句走心。

诗歌是最早的信息传播者,也是最早的历史记录者。《荷马史诗》记录了远古希腊的神话与英雄,游吟诗人成了最早的信息通讯员和历史传承者。一如《百年孤独》里的好汉弗朗西斯科,把流浪途中的所见所闻编入他的诗歌,唱给更远方的人听。

我算不上一个非常爱读诗的人,可是偶尔也会翻翻这些言语精炼的文字,体会一下越来越难寻的古人意境,找找生活的灵感。时而来了雅兴,还会自己写上几句。

当然,诗歌作为一种主流文学或者说文艺载体,早已被封存在历史的时空里。即使我们今天还能看到一些诗人,或者是一些文人有写诗的雅兴,也终究不是当年唐诗宋词的盛世光景了。

今天的文艺表现方式有了太多技术的革新与发展。声情并茂的多媒体技术让影视成为普罗大众欣赏文艺作品的主流途径。毕竟小说作为单一的文字表现手段,在图文声像的影视作品面前,已经慢慢失去它昔日的光辉,更何况是考究格式韵律,带着镣铐起舞的诗歌了。

可是,人类的语言总有一些魅力是只有凝练传神的诗歌才能表现的,即便它已不是主流文艺手法,可是那些被埋在光阴里的传神之美,却永远都不会随着新技术的出现而消逝。

毕竟,有许多“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是怎样的镜头都难以企及的韵味。还有许多“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是怎样的画面都难以渲染的微妙心境。

总之,诗歌就是这么感性而煽情,一首诗的时间不长,却足以触动我们的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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