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西欧的家庭生活
十八世纪的西欧家庭生活,在许多眼中或许就是现代西欧生活的原始版本,只不过科学技术没现在发达,文化生活没有现在这么多元。在未切实了解之前,也以为十八世纪的西欧家庭生活无非是相比中世纪时更加注重人文主义,此后历经启蒙运动更加崇尚理性,科学文化飞速发展。后来发现,事实有点大相径庭。
十八世纪初期的法国,男女平均结婚年龄是三十岁。 因为社会生产力的低下,以及对劳动力的束缚,相当一部分人过了婚育年龄依旧未婚。直到十八世纪中期,晚婚模式才被打破。随着手工作坊和商业的发展,劳动力得到自由的发展,青年男女的结婚年龄逐步提前。
当时的风气是把结婚当作人生中最重大的一笔交易,父亲在女儿结婚前竭力维系女儿的贞操。中产阶级的男士同样会将婚姻融入攀附关系中,因为社会地位的优势,他们更愿意去比自己年轻许多的姑娘,这样的年龄差距也导致了此后普遍存在的家庭关系的矛盾。
当时的社会妇女地位低下,十八世纪末的西方各国,除了美国以外, 妇女的权力普遍得不到重视。大思想家卢梭同样认为妇女是极其低劣的,不过我们知道卢梭代表的是小资产阶级的利益,思想上有一定的局限性。
女人是男人的从属,女人存在的价值,在于相夫教子,提升男人的品味。因为这样一种动机,文艺复兴时期女人读书的权力得到了保障。当时社会家庭形成了双重的价值标准,女人不得出轨,而男人可以在外寻花问柳并夜宿妓院。当时的法国巴黎,开设了大量的妓院, 注册从事妓女职业的妇女达到了十万以上。
关于儿童则普遍受到严格的管教,大人门对子女的感情普遍比较冷漠。认为作为家长的首要任务,是让孩子首先服从自己的权威。英国著名作家《格利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就赞成“节省了棍子,惯坏了孩子”的观点。关于家庭教育社会普遍的看法是:子女和母亲的关系较好,父亲在孩子眼中的角色是冷酷的,嘉奖孩子是有突出成绩的孩子才配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