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的幸运与唐宪宗的中兴
人们普遍把“安史之乱”作为唐王朝由盛到衰的转折点,但在这之后,唐王朝的君主并不是没有做过努力。唐中后期的唐宪宗李纯就是一位锐意进取、颇有作为的皇帝。“知人善任”“虚怀纳谏”是他的标配,能够有中兴气象与宪宗的这些品质脱不开关系。这个大环境给士人带来很多机会。白居易,正是在那个环境中的一个比较幸运的诗人。
虽然那时还有藩镇动乱等不和谐因素,但诗坛却相当活跃,值得关注的一个方面就是儒家“讽谕”诗学传统重振。所谓“讽谕”,源于《诗经》,关于十五国风的作用,有“微动若风,言出而过改,犹风行而草偃”的说法,意思是说微风吹过而草木皆伏,诗歌也应该具有类似的教化效用,“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由此形成诗歌诗歌干预政治的“美刺”传统。
而在中唐,儒家讽谕诗学传统之所以能够重振,笔者认为有以下两个原因:
首先,唐室中兴与宪宗对人才的渴望。唐宪宗很有作为,《旧唐书·宪宗本纪》称赞:“唐室中兴,章武而已”(章武,唐宪宗的谥号)。中兴气象振作了士人的精神,激发他们以更积极的态度面对现实问题。“是时皇帝初即位,宰府有正人,屡降玺书,访人急病。”(白居易《与元九书》)也就是说,唐宪宗刚上任时特别需要人才,并且他需要这些人才来不断给他提意见。
宪宗上位以后,把其父在位时的臣子几乎换掉,因而,他更看重自己提拔上来的人才。元和元年(即806年,元和,宪宗年号),宪宗举行了一次制举考试(制举,科举考试的一种特殊形式,君主下诏临时安排的一种选拔人才的制度,现行官员和普通士子均可参与),白居易、元稹等就是这第一批幸运儿。
其次,唐中期对于诗赋取士的议论。宋人严羽曾在《沧浪诗话》中提出:“唐诗何以胜于我朝?唐以诗取士,故多专门之学,我朝之诗所以不及也。”唐代科考内容就是作诗,这样的政策确实有利于唐诗的繁荣。但也有弊端,中唐时许多有识之士认为士人不能再沉迷于工整浮华的诗赋,而应该有更为切实致用的政治才干。虽然这样的意见最终没有被采纳,但也足以证明注重文学的现实功用已经得到较为广泛的认可。
而白居易没有采取反对诗赋取士的简单态度,而是试图通过恢复儒家尚用的诗学精神,想让诗歌发挥政治功用这样的观念深入人心,扭转诗歌内容和发展倾向,从而使诗歌对现实发生作用,所谓“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这里为什么这里要特别强调白居易呢?因为白居易在宪宗时期身为左拾遗,左拾遗属于谏官,就是专门要给皇帝提意见的。“自拾遗以来,凡所适所感,关于美刺比兴者,又自武德迄元和,因事立题,题为新乐府者,谓之讽喻诗。”白居易自己在《与元九书》中如是说(元九即诗人元稹,白居易挚友)。以写诗暴露时代弊病,是白居易的职责所在,后来他整理自己的文集时把这一类诗叫做“讽谕诗”。其中以《秦中吟》10首和《新乐府》50首为代表。我们需要明白的是,早在任左拾遗之前,白居易就因《长恨歌》而名声大噪了,然而,白居易还是坚持走上一条“跟宪宗对着干”的路。
更值得一提的是,白居易在任左拾遗时是堂堂正正写这些讽谕诗的,而且正是以这种方式来报答唐宪宗的知遇之恩。《新乐府》的压卷诗歌《贺雨诗》中有这样几句诗:“小臣诚愚陋,职忝金銮宫。稽首再三拜,一言献天聪。君以明为圣,臣以直为忠。”我们可以认为,皇帝是支持这样的行为的——“章武皇帝纳谏思理,渴闻谠言。二年十一月,召入翰林为学士。三年五月拜左拾遗。居易自以逢好文之主,非次拔擢,欲以生平所贮,仰酬恩造。”(《旧唐书·白居易传》)
而提起白居易的讽谕诗,就不得不提“新乐府运动”,除了白居易,还有李绅(有名诗“锄禾日当午”那位)和元稹(有名诗“曾经沧海难为水”那位),以乐府诗的形式咏写时事,希望通过诗歌“补察时政”“泄导人情”,三人共同唱和,形成庞大的讽谕诗创作现象。更有学者指出(参考自程千帆《唐代进士行卷与文学》),为了得到科举考试考官以及相关权贵的推荐,不少士子拿自己的作品当做公关武器上呈,即“行卷”,而且这种手段不仅在科考前,也可以在登第之后,之前是为了争第,之后是为了求官(在唐代,中了进士之后不是直接做官的)。而李绅、元稹的讽谕诗更是为了“行卷”而作。而这其中,又以白居易的讽谕诗成就最高、最为有代表性(李绅《乐府诗》二十首亡佚,不讨论)。
有系统地写讽谕诗只是白居易活动的一个方面,其实,不仅有创作实绩,白居易还提出一系列理论和讽谕诗互为表里:
第一,希望朝廷恢复先秦采诗制度,效仿《诗经》中有一部分作品就是统治者为了解民情与政治得失而专门让人到民间采集。白居易《策林》六十九《采诗》“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策林》六十八《议文章》“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并且在《采诗官》中提出关于采诗制度的种种设想——“君兮君兮愿听此,欲开壅蔽达人情,先向歌诗求讽刺。”恢复古代的采诗制度,恢复怨刺时政的诗歌精神,白居易希望这样可以改进政治作风,从而实现社会治理。
第二,强调诗歌创作要关注现实,讽谕时政,这也是“新乐府运动”的主要倡导。。他在《新乐府并序》说自己的诗歌“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在《寄唐生》诗说:“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也就是说,白居易在写这一类讽谕诗时,是把皇帝当做“第一读者”。
正如在白居易《伤唐衢二首》之二中的几句诗“忆昨元和初,忝备谏官位。是时兵革后,生民正憔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白居易写的那些讽谕诗是相当大胆露骨的,不仅怼当朝不合理现象,前朝也不能幸免。
《秦中吟》这组诗的主要内容包括:《议婚》揭露社会婚嫁现实:出身不好,想要嫁人是很难的;《重赋》写农民在官府所见到的丰厚物资更加显示出农民忙碌一年收成多半不在自己手中;《伤友》写怀才不遇的才子被飞黄腾达的旧友抛弃;《买花》通过一丛牡丹花价钱相当于十户中等人家一年的赋税批判京城贵游“不以耽玩为耻”;《不致仕》写不少年长官吏贪恋权势不肯退休的普遍现象,这些人不仅浪费政府资源,更影响年轻人的发展……
《新乐府》这组诗的主要内容包括:《卖炭翁》借卖炭老翁的遭遇批判统治者对下层百姓的掠夺;《红线毯》通过写养蚕女经过养蚕、缫丝、制作等复杂过程做成的精美工艺品被用来作地毯任人踩踏,批判统治阶层不体恤百姓辛苦;《上阳白发人》写美貌女子在宫廷里流失青春,同时批判杨贵妃的善妒;《新丰折臂翁》借断臂老翁之口谴责唐玄宗对南诏国的不义之战;《道州民》讲述道州刺史为民请命避免百姓成为奴隶,而唐德宗接受了这样的建议是位明主……
第三,对于讽谕诗的艺术表现,白居易主张写实性和通俗性。白居易身在京城,许多事情只是听闻,没有身历其境,因此,他作诗更注重写实性,读他的《秦中吟》《新乐府》系列作品,我们不难发现诗中故事切实叙述、社会场景的鲜明展现,这种具体地描写让人感觉很真实、很有画面感。伴随着写实性,白居易强调他所做的乐府诗的另一个特点是通俗性。通俗性一方面强调作诗主旨明确:《新乐府并序》“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目的和意指都在诗中交待清楚;另一方面,言辞的通俗易懂,“非求宫律高,不务文字奇”“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
那么,写了那么多怼天怼地怼皇帝的诗歌,白居易有没有因此树敌甚至遭到报复呢?
我们知道,白居易的诗歌传播度是相当高的,据他自己说:“自长安抵江西三四千里,凡乡校、佛寺、逆旅、行舟之中,往往有题仆诗者;士庶、僧徒、孀妇、处女之口,每有咏仆诗者。”(《与元九书》),虽说文学家在文学作品里说的话不乏有夸张成分,但其诗歌流传度很高也是事实。
他的诗歌传播出去有什么样的效果呢?“凡闻仆《贺雨诗》,众口籍籍,以为非宜矣;闻仆《哭孔戡诗》,众面脉脉,尽不悦矣;闻《秦中吟》,则权豪贵近者,相目而变色矣;闻《登乐游园》寄足下诗,则执政柄者扼腕矣;闻《宿紫阁村》诗,则握军要者切齿矣!大率如此,不可遍举。”也就是说权贵、当官的、带兵的等等这些人吧,听到这些诗对号入座,心里都很不爽。
就连唐宪宗有时候也很恍惚,他曾经向翰林学士李绛抱怨:“白居易小子,是朕拔擢致名位,而无礼于朕,朕实难奈。”可以说,中小官吏家庭出身的白居易被唐宪宗提拔才得以身居高位,然而白居易报恩的方式常常让唐宪宗心中不悦。而李绛认为这正是白居易忠心的体现,并且劝宪宗继续广开言路。
我们必须正视,白居易写了那么多讽喻诗,要说一个人都没得罪,那也是相当不科学的。他在元和十年被贬为江州司马很大程度上就与他平时写讽谕诗太多有一些关系。
关于白居易被贬,《旧唐书》中记载:“十年七月,盗杀宰相武元衡,居易首上疏论其冤,急请捕贼,以雪国耻。宰相以宫官非谏职,不当先谏官言事。会有素恶居易者,掎摭居易,言浮华无行,其母因看花堕井而死,而居易作《赏花》及《新井》诗,甚伤名教,不宜置彼周行。执政方恶其言事,奏贬为江表刺史。诏出,中书舍人王涯上疏论之,言居易所犯状迹,不宜治郡。追诏授江州司马。”
白居易遭贬,从表面上看,是由于说了不合时宜的话,上书请求彻查宰相被害一事超出了他的职责范围。武元衡被杀牵涉到几个大的藩镇势力,情况非常敏感与复杂,朝中大臣无人敢说话,因此白居易就撞枪口上了。而平时看白居易不顺眼的人又以《赏花》《新井》两首诗(这两首诗没留存下来)攻击白居易不孝,引发的道义上的议论,很明显就是“欲加之罪”了。
被贬之后的白居易自己做过反思,他在《与杨虞卿书》中说:
当其在近职时,然仆始得罪于人也,窃自知矣。当其在近职时,自惟贱陋,非次宠擢,夙夜腆愧,思有以称之。性又愚昧,不识时之忌讳,凡直奏密启外,有合方便闻于上者,稍以歌诗导之,意者欲其易入而深戒也。不我同者,得以为计,媒孽之辞一发,又安可君臣之道间自明白其心乎?加以握兵于外者,以仆洁慎不受赂而憎,秉权于内者,以仆介独不附己而忌,其馀附丽之者,恶仆独异,又信狺狺吠声,唯恐中伤之不获。以此得罪,可不悲乎?
飞来横祸使白居易收起锋芒,也有机会接触社会下层,《琵琶行》等优秀诗歌也相继问世。(在他自己的文集分类中,把《长恨歌》和《琵琶行》归于“感伤诗”一类)。
客观地说,在唐代因为作诗而获罪的情况几乎是没有的。在这里需要说一下前面提到的唐宪宗即为初就把其父在位的臣子换了多半,其中也包括我们比较熟悉的柳宗元、刘禹锡等青年骨干,而且他们被贬的时间还很长。唐宪宗用实际行动解释什么叫做“汝之蜜糖,彼之砒霜”(调侃一下),但是我们需要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不能以今天的价值观评价宪宗的这一举动,也不能因此抹杀他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皇帝,柳宗元们遭贬谪不是因为写诗文触犯圣颜,而是柳宗元们参与了“永贞革新”并且反对李纯做太子。唐宪宗是天子的同时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尤其在封建时代的政治环境中,敏感的因素实在是太多了。
而在宋代,苏东坡因为“乌台诗案”而获罪,自此之后,宋代文人更趋内敛。正如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唐诗无避讳》中说:“唐人诗歌,其于先世及当时事,直辞咏寄,略无避隐。”即使那些‘非外间所应知’的宫闱秘闻,诗人‘反复极言’,‘上之人亦不以为罪’,‘今之诗人’则绝不敢如此。”
不得不说,唐代的文化政策环境还是相对宽松的(毕竟是封建时代,故用“相对”一词更为严谨),善于纳谏从唐太宗开始就一直是李氏君主的传统,加上宪宗对于自己亲手提拔上来的官员还是相当看重的,元和十五年白居易就结束了外贬生活。不少学者推测,宪宗当时迫于舆论压力不得已将白居易外放。白居易的贬谪生活不过四年多,已经是相当幸运的了。回到长安后白居易的官运很顺畅,晚年甚至做了太子少傅,这是一个很适合“养老”的闲官。“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白居易在《从同州刺史改授太子少傅分司》中掩饰不住得意。
文化政策对于文学创作究竟会有何影响,也许唐宪宗时期的白居易堂堂正正写讽谕诗就是一个很好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