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女与王爷的虐恋,《情史》第一卷三十四《李姝》

2024-03-04  本文已影响0人  小桃爸爸

李姝(也有写作李妹)是长安城中一户平民的女儿,因为家中实在贫困,被父母以十万钱的价格卖进了皇亲国戚四王爷的宫中作为娼妓,后来被时任同州(今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节度使的王爷纳为小妾。

被卖的那一年,李殊还不满十五岁。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变得愈发美丽,并且能歌善舞,侍奉王爷也十分恭谨。而自从有了她之后,王爷便不再理会其他姬妾,独宠她一个人。

对于出身穷苦的李姝来说,这是做梦也想不到的宠爱,然而幸福的时光却是短暂的。王爷因为违背皇帝的旨意而获罪,大概是担心家人会受到牵连,于是他便将李姝送到了自己的亲戚,时任龙州(今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刺史的张侯爷家中避难。

他们大概谁都没有想到,这一去竟然成了永别。

张侯爷曾经在王爷家的酒宴上见到过李姝,当时就为之神魂颠倒。他疯狂地想要得到这位美人,甚至豁出性命也在所不惜。然而就在他日思夜想之际,李姑娘竟然出现在了他的家中。

张侯爷又惊又喜,以为是天鹅肉掉进了他这癞蛤蟆的口中。欣喜若狂的他将家中私人歌舞团全部叫了出来,大摆了五六天的宴席来欢迎李姝。

然而李姝却不为所动。平日里她就像在王宫里那般有礼有节,一旦张侯爷有什么不轨的举动,她就露出严肃的表情,整理好衣服以示拒绝,即便侯爷拿出奇珍异宝来诱惑也不为所动。

但张侯爷是个好色成性之徒,见软的不行就要硬上。某天他趁着李姝在屋檐下梳头的机会冲上去想要抱住她,但李姑娘挣脱并大声哭喊着跑开,随后拿出自己的佩刀想要自刎,被张侯爷的其他小妾们抢过刀拦了下来。

至此二人已经撕破脸,李姝对侯爷也不再如昔日般客气。毕竟李姝是出身低微的娼妓,如此无礼的对待让侯爷觉得十分耻辱。于是又在某一天,张侯爷借着酒劲拔刀闯进她的房中,想要逼迫她就范。然而李姝平静地说道:

“身为人妇应该妇德示人,在内操持家务。我不幸出生在低贱人家,自幼被卖进王府做了小妾,无法正常婚嫁,罪孽深重。幸蒙王爷怜爱,才让我得以侍奉在他身旁。王爷他生性严苛,即便是他的亲子弟都无法见到我,而如今他遭受一点小难便将我托付给侯爷您,说明他把您看得比亲儿子都要亲!”

“可侯爷您做了什么呢?之前想用珍宝来诱惑我,如今又借着酒劲拿剑威胁要杀我,如此伤天害理地欺负一个弱女子,任何一个有正义感的男人都做不出这种事来!我宁愿死在你的刀下,请你速速砍下我的头颅送给王爷,我虽死无憾!”

说罢她跪在地上来到侯爷面前,将脖子凑到了刀上。张侯爷羞愧得满脸大汗,当即收起刀说道:

“我怎么敢!要是这么做了,今后我拿什么脸去见王爷!”

之后屁滚尿流地逃走,从此再也不敢对李姝有轻薄之言。但或许是觉得与王爷相见无望,李姝最后还是选择了上吊自尽。后来某天张侯爷在午间打盹的时候突然梦见李姝披头散发站在他的面前,说道:

“替我告诉王爷,我在下面已经把事情都申诉清楚了!”

张侯爷吓得魂飞魄散,醒后就患上了抑郁症,没几天就绝食而死了。

一些考证:

这个故事出自张山所写的《笔奁录》。这本书如今已经失传,留存于世的只有《吴女盈盈》和《长安李姝》(或写作《长安李妹》)两篇故事。其中《吴女盈盈》是作者的自述,根据其中的年份推断,作者张山应该是北宋真宗朝到仁宗朝时期的人。

再根据以上信息推断,那么李姝故事中的那个男主或许确有其人。文中为了叙述方便而将男主称为王爷,但实际上原文中都称其为“同州”,也就是同州节度使的简称。而查询真宗和仁宗朝的宗室成员,会发现其中有一位信安郡王赵允宁曾经担任过同州观察使的职务。

赵允宁的王爵是在死后追封的,生前并没有封王,所以他担任同州观察使期间被用“同州”来称呼的可能性极大。

更多的证据来自于他的父亲赵元份。他在宋真宗即位后被封为雍王,同时又任命为永兴节度使,而宋代永兴军路的治所京兆府就是长安,再加上他恰好就是宋太宗赵光义的第四个儿子,所以他的府邸在长安,且被称作“四王宫”也是极为合理的。

此时再结合文中情节,我们可以做出结论:李姝在幼年被以十万钱的价格卖进了雍王赵元份的府中,后来被时任同州观察使的赵允宁纳为小妾。

不过史料中对赵允宁的记载极为简略,并且大部分是受到赏赐的记录,并没有忤旨受罚的记载,他和李姝的故事是真是假也就难以考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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