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义》:一本历史书成为国家的基本法
最近十年,尊孔读经的私塾在中国遍地开花,国家走上富裕了强大了,需要重建文化信心,儒家思想应运复兴。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子曰:有朋自远方来...”的朗朗读书声又重新会到人们的耳边。
今天我要谈论并非要不要复兴儒家,私塾学堂有什么价值。而是我发现目前所复兴的儒家思想是经过筛选的,大家所认识儒家只是有益于世道人心的道德箴言。
儒家五经之一,孔子唯一亲自编著的经典,《春秋》却是备受冷落。
不信你们找个国学粉问问“微言大义”是什么,春秋三传有什么不一样,我看很多人都回答不上来。
在一次有书训练营写作课上,囧大多次提到“原心定罪”、“君臣无将”。自诩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粉丝,我竟然哑口无言,不知道老师在说那里来的道理。
直到读完熊逸的《春秋大义:中国传统语境下的皇权与学术》,才理解到原来《春秋》与《左传》、《公羊传》、《谷梁传》三本教辅在汉朝乃至之后两千年的中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是构建皇权的宪法。
作为一流的知识隐士,熊逸在这本书里继续体现他的博学,在论证一个观点的时候,很轻易地掉书袋,引用古今中外的哲学、人类学、心理学。以熊大师的功力完杀市面上很多所谓的“国学大师”简直不成问题。
一提到儒家,很多人肯定想到仁义、礼仪、忠孝...认为儒家是关于做人修身养性的。如果你真就此认为,那是错的。儒学的核心是在政治,儒家的核心不是在《论语》当中,而是现在很多人都不读的《春秋》里面。一般人除了看《古文观止》,恐怕不会没事找春秋三传看吧?刷抖音打游戏,这么过瘾,看《春秋三传》没有基础不是找虐么。《论语》在宋朝之前仅是一种蒙学教科书 ,而《春秋》则是大学特定的必修课。即使在宋朝,四书比五经地位还是差一截啊。
好了回到熊逸的这本书,所谓春秋断案,就是拿《春秋》作为基本法,作为判决犯人的法律。
人类从蒙昧走到现在,都习惯于从过去的历史总结经验。所以一本历史书,作为基本法,刑法,也是可以理解。但熊逸的《春秋大义》偏要挖汉朝大儒的墙角,总结了春秋断案的两大漏洞
第一是原心定罪
董仲舒的《春秋繁露.精华》说:《春秋》之所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论其轻。
翻译过来意思是说,《春秋》断案的原则,必须要还原案件,追究犯人的作案动机。对动机邪恶的混蛋,哪怕犯罪未遂,也得好好治罪;对罪魁祸首,更要严加量刑;而对那些出于正义善意而犯罪的人,可以从轻发落。
从犯人的作为动机,适当地加重刑罚、减轻刑罚在现代社会还是发生的,法制社会也不是毫无人情嘛。但在古代,原心根据什么作为原则呢,就是儒家思想和《春秋》里面发生的历史作为参考标准。
举个例子唐朝有个叫康宪的债主带着十四岁的儿子康买得,去找一个叫张莅的家伙讨债。借钱如大爷、还钱如乞丐。欠债反倒耍横的事情在唐朝就已经发生,债务人张莅赶巧刚喝了酒,一见债主上门,一言不合就动起手来。张莅牛高马大,几记重拳之下眼看着就要把康宪给打死了。十四岁的康买得眼见爸爸快被打死里,心里着急!康买得有心拉架,可自己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上去不是送死?生死一瞬间,康买得也来不及多想了,顺手抄起一个家伙,照着张莅的脑袋就砸了下去。那些叫张莅的家伙呢,挂了!
未成年人康买得最后免却一死,不用追究责任。按我们现代人的思维,康买得肯定是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啊,或者请律师证明正当防卫啊。但其实都不是!真正原因是,根据《春秋》“原心定罪”,康买得的谋杀是拯救老爹,是孝心的体现,符合儒家的孝道,所以无条件释放!!
所以,试想如果山东高利贷辱母案,发生在古代,犯罪人连一天的牢狱都不用蹲,直接释放,甚至还会送旗子作为奖励。我不是信口开河,东汉有个叫阳球的,因为妈妈受了郡吏的侮辱,他便叫来了几十个黑社会哥们儿,一股热血涌上脑袋杀光了那郡吏全家。这位灭门惨案的制造者阳秋,不但并未受到法律追究,还甚而一举成名!后来居然还被举荐为孝廉!因为“原心定罪”,因为符合孝道!
嘿,很快意恩仇是吧!
不过,问题来了!谁来“原心”和如何“原心”!?没有人是犯案嫌疑人心里的蛔虫呢!由此“原心定罪”就成为了诬陷人于不义的杀器。
我编个例子,小明说西部的人民还在吃草,所以我们应该减少国防开支,把钱拿来扶贫。好了,这是一个没有歧义的陈述句。但是小方听到小明的话后,二话不多说立刻反击,你在安什么叵心!?减少国防开支,你是要让敌人更容易侵略我们吗?你肯定是汉奸卖国贼!!
试问,小明该怎样洗涤自己的清白呢?如果小明在官场上跟人没有过节,有司判官念在小明平时待人还不错,可能会把小明往好处想。小明念念不忘西部的劳苦大众,他们还没实现小康生活,所以小明不是汉奸。但...如果小明官场仇家众多,那吏部说你是汉奸,你就是汉奸,皇帝说你是汉奸,你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哈,所以明白为什么原心定罪会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了吧。
第二个是君亲无将。
出自出自《公羊传·庄公三十二年》:“君亲无将,将而诛焉。”有人解释为一个君王过分亲信某人,将会众叛亲离,无将可依。这是错的!
正确的意思是,臣对君、子对父不能冒犯、忤逆、甚至作乱,即使只有犯上作乱的企图而没有真正的付诸行动,也是大逆不道的犯罪,要被诛灭。
在孔子出生前的一百年,鲁国君主鲁庄公病逝,他有三个兄弟庆父、叔牙、季友。鲁国面临谁来接班的问题,庆父早就惦记着国君的位子,叔牙明确表态支持庆父,季友则支持鲁庄公的儿子公子般。
老四季友先下手为强,逼着三哥叔牙喝了毒酒。但是问题来了,在《公羊传》分析里面:“老四季友鸩杀三哥是正义的,为什么呢!?因为叔牙是弑君凶手!可叔牙明明没有弑君呀?不!他只是“将”弑君而已,心里动了这个弑君的念头罢了。但也不行!因在于,对于君主和父亲,就连‘将’都不行,也就是说,就连心里有个小小的叛逆的念头都不行,谁要是动了这种念头那就该杀。
这段历史如果让我引申到什么历史经验,我会说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把灾难扼杀在萌芽状态。
但到了汉朝,君亲无将却派上了另一种用场!
汉武帝时候他的大法官张汤,和大司农颜异一直不大对付。张汤终于找到机会下了黑手:颜异有一次和门客聊天,门客说起当时的一项新政策存在弊端,这可是个敏感话题哦。颜大人政治觉悟高,听完之后什么都没说。——的确什么都没说,只是嘴角微微动了一下。 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故意使坏,这件事居然被举报上去了。张汤秉承着一项优异的政治传统——想整政治对手,必须一招致命——上奏说:“颜异身为朝廷高官,对政策有意见就应该直接提出来,可他倒好,嘴上不说,心里却暗中不满,实在该判死罪。
果然大司农颜异被判处死刑,开了汉朝腹诽致死的先例。《汉书》记载:公卿大夫皆谄谀取容!
人人自危啊,恐怕嘴角微微一撅就惹来杀身之祸。所以皇帝赞成的,跟着唱赞歌,皇帝反对的也跟着坚决反对。
以《春秋》为杀人武器开了一个不好的头,诽谤罪成为悬挂在朝臣头上的利剑,随时可能一刀劈下来。直到汉宣帝的路温舒上谏,才废除了诽谤罪。
有人把儒家的所谓罪行恶毒全部都算在孔子身上,是没有道理的。孔子作《春秋》,为了宣扬王道大义,经过公羊、谷梁、左传的诠释,其实谁得孔子真传。还是他们借孔子《春秋》,重新阐发自己的政治观点,已经不得而知。
或许孔子万万没想到自己编著的《春秋》再配上《公羊传》成为了汉朝的基本法,更想不到世道人心反过来撷取他的微信大义,来做陷害人的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