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读书一事想到

2016-10-14  本文已影响0人  傅蓓

                           

      我三岁左右的时候,看到我的哥哥看小人书,我对那惟妙惟肖的画很感兴趣,从那时起,便爱上了看书。我认字之后,更加钻进书的海洋。每学期发新书的头两天,我便把自己和哥哥的语文书从头到尾看个遍,家里的书柜更是我的寻宝之地。那个时候,我的父母以我为光荣,处处跟别人说:“我家小女儿从小爱看书,将来必定不凡。”亲戚朋友来我家,也总要询问我正在看什么书,夸耀几句。

      三年级的时候,一次数学考试,我成绩班上倒数第五。那天我正在操场上吊单杠呢,数学老师,一个充满热情的短发姑娘,风风火火地跑来,一把抓起我,大声地说:“咦,你不是小天才吗?为什么数学才考50分??”天知道爱好读书跟算好数字有什么关系!可是从那时候起,虽然我还是喜欢看书,可是我学会了为目的而看书。

      好看书的人,写出来的作文不一定人人赞赏,可是因为这个人看的书多,在别人的心里似乎就理应会作文,而评价的标准是那个别人自己的感觉。初中起,我便不懂得作文了,因为老师说,我的作文很泛泛,有中心的时候缺乏修辞,有修辞的时候没有中心。为了使得作文既有修辞又有中心,我参加补习,学到了很多种手法,其中欲扬先抑是我的得意招数。

     好看书的人,做语文阅读理解应该很厉害,因为看的书多嘛,理解能力就好,不然,不都是走马观花啦?我的亲戚朋友们都这样认为。真不幸!我的阅读理解分数不稳定,有时好有时一般般,于是我妈妈说:“闺女,你看书是在看热闹吧?”这话似乎挺对的。那时候我正处于对书籍如饥似渴的阶段,有时候作业也没有完成就净看书去了。我看《在人间》,把胖婶婶、长一双凸眼睛,瘦脖子,佝偻手指常轻微抖动的数学老师、说话像尖叫,嘴巴停不下来的姑姑都当做书中的人物;我看《春水繁星》,心里觉得愉快地微笑,似乎每天都在春风中;冲击最大的是《牛虻》,薄薄一本,两天看完,却让我躲在被子里哭了三天。我看得快,看得急,似乎就是在看热闹。当其时,我的数学成绩已经岌岌可危。于是我在一次惨不忍睹的分数和父亲似要撕碎我的怒火,母亲哀怨的泪水中,痛下决心,认真学习!然后我不再碰闲书,只演算习题和做套卷。

     几年后,我考上大学,有了一份光鲜的职业。可是我的心底一直怀念纯粹读书的时光。

某天,我的朋友跟我聊起了倒霉的梵高。不知道他是如何看待他自己的呢?他认为他的画是充满价值,还是他自己也拿不准呢?但更加可能的是,他心里没怎么思考价值这个问题。他只是把自己的热情和感悟倾注在那画板上,他做了他认为对的事情。在艺术馆看梵高的画,那扑面而来的向日葵花像夏日中午的太阳,热辣辣又让人压抑得喘不过气。梵高的画会说话,你看他的《卧室》,你盯着那一块块的地板砖,就似乎能听见人在上面踩出的闷闷的咚咚声;你看他的画,就似乎在跟他交流人生感受。可是从技术的角度来说,洛可可风格的画师们,笔触可是细腻多了,而色彩也更加圆润--那些画,就是画,picture,更多的遵循了绘画法则,expression掩藏在了法则之中。

    这让我想起了读书。我的上高三的侄子告诉我说:“我也爱玩滑板,也爱看小说,可是一切都要放下,考上大学再说。”如果玩滑板能增加精力,而看小说能提高成绩呢?“可是我们高考不考体能,看小说也没有提高我的成绩呀!”他大声抗议道。我理解他的意思。当我们在做一件我心爱的事情时,关系变得很纯粹,仅仅是我与它。我从不停地做这件事中得到快乐,可是未必能使我们的社会功能变得更加敏锐。我在高中的时候,爱上了“罗列信息”这个事情。我把生物书上的植物手绘出来,并且在下面注解,自己做了一本小小的百科全书;在我学历史的时候,把书上所有的年份抄出来,做了一个编年体;学政治的时候,把要背的概念编成歌词;学英语的时候,把几个枕头摆面前,我来给它们上课。可是我太沉浸于我与知识的表面关系了,我花了很多时间去做这样的事情,并且感到很开心,就像在做游戏。而我的同学们直接翻开参考书,把已经整理好的印成铅字的纲要背下来,直接做题、应用,成绩可比我好很多。在考试的时候,我那些歌词,那些编年体,可不会自己变化的。说白了,我用我喜欢的方式去看书,我的方式不是应用的方式。

    我是错了吗?我的老师朋友说:“社会是欢迎创新和个性的,但是技能你得懂吧,做事情要有个结果,这对吧?”这结果便是一个统一的标准,一个物化考核的标准。

     我认为这就是问题。首先,我并不打算做科学家。从我出娘胎的个性就已经清晰地表明,或者如果我有科研精神,我自会深入研究科学问题。可是当行为的评判标准是朝着一个方向去的时候,那其他的行为就有了被矫正的意味。

      如此看来,乔布斯是个疯子。2001年,乔布斯提出“计算机将成为数字中枢”这个设想,可是没有科学数据支持他的--我们应该称--直觉。他热爱音乐,图片和视频;可是你不能否认,在技术上他并不是那么懂。他与生俱来一种对简洁的热爱,他应该是一位艺术家,或者说有洁癖的强迫症者,却把他的狂热倾注在产品上。

      我想,对某事物的评价应该是从多个角度出发的。梵高没有出神入化的绘画技术,可是他的画有厚重的人味;提香的画细腻又优美,可是似乎远在天边;乔布斯不懂技术也不懂经济,可是他创造了一个高雅高品位的用户体验;而我,书读来读去也没有考上211大学,可是我嗅过各种书的作者的味道,能认出淳朴的实诚人,压抑的老好人,和真正具有高尚人格的人。

     真正的个性与创新,就应该把“标准答案”放下,乔布斯说:“过程就是奖赏。”当我们选择了一个我们喜欢的事情,并且关注于“我与做”之间的关系时,分数就一点都不寒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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