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思考

2018-09-02  本文已影响0人  零七五

曾经,我说过初中政治课本里说的法制十六字方针,如今想想,却不太符合潮流吧。

我想,最法治的社会当属秦孝公时代吧,始用商君,南门百金徙木,很彻底的一口唾沫一口钉,制定了完善的法律。后代也一直贯彻商君的策略方针。直至秦二世亡。

我国为何不能贯彻法治方针呢?社会情况不一样了,秦孝公时代,是战争时代,计划经济,全民军事化管理,人民的可活动范畴特别小,因此,对于人民的行为很好界定是否违法,例如今年年底要交一斗米的税,不管是天灾还是人祸,没有就算没有,好界定,同时也是军事管理,照样惩罚,与如今的kpi考核是同一个道理,对人民敢于惩罚,有血性,政府有血性,人民在可活动范围内生活,单调的生活。

当今社会,新鲜事物层出不穷,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社会的阶层跨度也很大,因而没有能限制住的法律,法律的限定必须有指向性,即必须得清楚解释这个东西是什么,才能制定相应的法律。尤其是在重大利益面前,一些会玩的人让法律看起来像一个筛子,如长租公寓贷款。而且,政府需要有包容性,对一些普遍的损失兜底,人民的错误造成的损失由政府买单。造成损失的一方从法律上来说也没有违法。

企业不会为员工的错误兜底,而是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惩罚,所以,企业人士研读商君书,政府人士学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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