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群作业专题

丑陋的嫖客㈠(那些有些糗的案件之一)

2018-07-08  本文已影响36人  雨晴未雨

前言:从今天开始,我将用我笨拙的文字将自己或身边人经办的值得一写的某些案件陆续呈现给我仅有的读者,以期在占用您宝贵时间的同时有给您所启发或深思。

街角揽客

当夜幕还未完全降落时,阿英就迫不及待地站到出租屋外稍微显眼的离街灯不远的墙角。

她双手抱在胸前,脸上化了并不精致的妆。干她们这一行,比不得在歌厅里坐台的小姐赚钱容易,所以买不起高档的化妆品,将就着能用就行。

其实,只要稍稍了解一点当地风情的人都知道,在这一地带这么站着的女人就是大家熟知的数年前称之为“5找3”的卖淫女。

“5找3”是泛指这些卖淫女的价钱便宜,50元还可以找回30元,嫖客大多是那些踏黄包车的苦力或鳏寡老头。但这个价钱也是多年前的事了,据说现今的价格已没有3可找了。

看官这么看下来,也许会认为:你所说的地儿难道卖淫嫖娼是公开和允许的。那我告诉你,非也。

卖淫嫖娼历来是政府打击的重点,但是这种社会肌体上的毒瘤历朝历代屡禁不止,无论怎么打击,总有那么一些人在那暗流涌动。

阿英来自北边一个稍微贫困的省份,30刚出头,与老公结婚10多年了尚无小孩,她和老公合计领养一个刚出生的小孩自己带,这样需要一笔不少的钱,一方面要给付对方营养费,另一方面抚养小孩也需要钱。于是阿英便决定走这条出卖肉体的赚钱之道。

阿英的同村人有好几天个姐妹过来在这里从事这一行当了,她是跟着那些姐妹并带着老公一起过来做这档生意的。

(未完待续)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